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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逻辑史

逻辑学理论在中国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中国古代逻辑称为名辩学(或名学、辩学),以名、辞、说、辩等为主要研究对象。它与古希腊的逻辑学、古印度的因明并称为古代世界三大逻辑传统。中国逻辑史主要研究中国名辩学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同时也包括印度因明、西方逻辑学在中国的传播和演变的历史。

中国逻辑史大致分为先秦、秦汉魏晋、隋唐至明末、明末至“五四”运动前夕、“五四”运动至1949年5个时期。

先秦名辩思想 先秦是中国古代名辩学萌发、奠基和创立时期,也是名辩学的繁荣时期。春秋末期至战国时代,中国社会发生了大变动,各种社会思潮蜂起,论辩之风盛行。人们在总结论辩经验的过程中,就孕育了古代名辩学的萌发。名家创始人邓析(公元前560~前501)在与郑国统治者进行合法斗争时,思考了法律条文的准确性,思维、语言和事物的关系问题。儒家创始人孔丘(前551~前479)把人的思维作为探索对象,指出思维在知和行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正名的主张。这些,标志着古代名辩学的萌发。墨家创始人墨翟(前480~前420)把谈辩列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和职业。他明确提出名、故、类、法、辩等名辩学基本概念,为名辩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后,古代名辩思想进入了百家争鸣阶段。庄周(约前369~前286)主张无辩,反对名辩思潮。名家的代表人物惠施(约前370~前310)和公孙(前325~前250)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总是结合社会生活讨论名辩问题的状况,把对名辩的研究引上了纯逻辑的轨道。公孙龙提出“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的主张,认为“彼”之名必须专指彼之实,“此”之名必须专指此之实。这里的“彼”、“此”都是变项,可以分别代入任何两个不同的名。他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阐述了概念的确定性。他天才地发现“白”和“马”是内涵和外延均不相同的两个概念,提出了著名的“白马非马”的命题。公孙龙等辩者的诡辩则从反面刺激了名辩学的诞生。后期墨家发挥集体的智慧,在同诡辩斗争中,全面总结了前人的思维成果,写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名辩学著作——《墨辩》,标志着中国古代名辩学的建立。

《墨辩》比较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名、辞、说、辩的逻辑性质。指出“名”的特性是“举实”,即揭示出名有指谓的作用。从外延上把名划分为达名、类名和私名三类。达名是可以用来指谓任何事物的名,相当于范畴,如“物”;类名是指谓一类事物的名,相当于普遍概念,如“马”;私名是专指某一特定事物的名,相当于单独概念,如“臧”(一个奴隶的名字)。《墨辩》以“彼”、“此”为变项探讨了类与类之间的关系,即“彼此彼此”等于“彼此”,“彼彼”等于“彼”,“此此”等于“此”,但“彼此”不等于“彼”,也不等于“此”。《墨辩》指出,“辞”是表达意(思想)的语句或命题。辞有信与不信和当与不当的问题。总结出全称、特称,假言、选言、必然、可能等命题类型,进而说明了全称肯定命题和特称否定命题之间的矛盾关系。还讨论了命题中词项的周延性问题。《墨辩》中的“说”或“辩”是推论或论辩。“论辩”是争论一对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论题的是非曲直。“说”主要指推论。《墨辩》认为,知识的来源有三:由自身经历得来的亲知,经他人传授得来的闻知和通过推论而得来的说知。《墨辩》指出,立辞必须有故、明类、合理。“故”是根据,“类”是例证,“理”是推论形式,故理类“三物必具,然后辞足以生”。《墨辩》总结出辟、侔、援、推、止等一些具体论式。辟是比喻推论,举他物以明此理。侔是在原辞的主谓项前面分别加上相同的词而得到一个结论的推论方式,侔式所加的等词往往是表达某种关系的动词,如“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援是辩论中的一方引用对方所肯定的命题做为自己论题的根据,以证明自己论题的正确性。推是以对方所肯定的命题为前提,推出某种荒谬的结论,进而反驳对方的论题,是一种归谬式类比推论。止是用一个或几个反面的例证推翻对方的一个全称判断的反驳方式。《墨辩》指出,由于语言的岐义性、类之同异的复杂性及因果关系的差别性,在运用各种具体论式时必须审慎,否则就会产生谬误或诡辩。《墨辩》在阐述名、辞、说、辩时,突出论述了不矛盾原则和理由原则。

荀况(前316~前238)著《正名》篇,发展了前人的正名理论,建立了正名逻辑体系。他给名、辞、说、辩分别下了定义:“名”是对一类事物某种共性的反映;“辞”是连属不同的名以说明一个思想的思维形态;“辩说”是针对同一论题的不同说法以辩明孰是孰非的思维过程。他强调名要正,辞要当,辩要尽故。荀况提出,命名要遵循以下原则:同实者同名,异实者异名;单名“足以喻者”则用单名,单名“不足以喻者”则用兼名;遍举事物用共名,偏举事物用别名;要符合约定俗成原则;要稽实定数等。他把名划分为共名、别名、大共名和大别名。共名和别名是属种关系,大共名是最大的属名,大别名是最小的种名。他天才地阐述了属种概念的推演:“推而共之,共则有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推而别之,别则有别,至于无别然后止”,揭示了共名和别名的相对性,描述了概念限制和概括的过程。荀况总结出“以名乱名”、“以名乱实”和“以实乱名”的“三惑”说,揭露了在名实方面玩弄诡辩的实质,提出了防止诡辩的方法。《墨辩》和《荀子·正名》篇是先秦名辩学的光辉代表。此后韩非(约前280~前233)在比较广泛的意义上讨论了形名问题,提出了“形名参同”和“参伍之验”的理论,把先秦法家的形名之学推向高峰。他提出“矛盾”概念,论证“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真的学说,巧妙地表达了矛盾律的精神实质,尖锐地指出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秦汉魏晋时期名辩思想 秦焚书坑儒,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打击了名辩学的发展。从此,中国古代名辩学走上了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秦后800年间,没有产生出超过先秦名辩学水平的理论著作,但有的思想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名辩思想。比如《吕氏春秋》和《淮南子》两部书着重探讨以往推类的失误,提出“类可推而不可必推”的重要命题,并转而考察了具体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推动了对归纳方法的研究。董仲舒(前176~前104)把名辩学变成了他论证神学的工具,但他提出的“名详而目”、“号凡而略”的名号理论,却在一个新的角度上揭示了概念的属种关系。王充(27~约97)在批判谶纬神学和世俗迷误过程中,自觉地运用论证去辩明真伪,发展了论证学说。他明确提出论证是确立一个论题真伪的思维过程,只有判断真,并且论证方法正确,论题才能确立(“是而直者为胜”)。阐述了论证的原则和要求,总结了谬误的种种表现形式,提出了批驳谬误的方法。魏晋时期谈辩蔚然成风。刘劭(约171~245)指出,谈辩之人应该具有8种思维能力,即“聪能听序,思能见端,明能见机,辞能辩意,捷能摄失,守能待攻,攻能夺守,夺能易予。”这些都与逻辑有密切关系。他把论辩分为“理胜”和“辞胜”两种,划清了正确论证和诡辩的根本界限。他对“诘难”有深入的研究。刘劭和嵇康(224~263)都总结出一些新的论辩原则和方法。以王弼(226~249)和欧阳建(约267~300)为代表的言意之辩,深化了古代人对语言和思维关系的探讨,也标志着人们思维方式的转变,即从重事实效验和事物的因果关系逐步转向抽象分析的思辨轨道。王弼提出“名者定彼,称者从谓”,对主词和谓词的不同做了说明。西晋鲁胜为《墨辩》作注,对先秦名辩学起了“兴微继绝”的作用。他的《墨辩注叙》阐述了先秦名辩学的历史发展,是中国逻辑史上第一篇逻辑史文献。数学家刘徽(生卒年不详)注《九章算术》,大量运用具有演绎性质的等式运算以及某些归纳推理,建立了科学的概念体系,显示出高超的逻辑水平。

隋唐至明末时期名辩思想和因明思想 一方面,许多思想家和科学家,如刘知几(661~721)、邵雍(1011~1077)、张载(1024~1077)、朱熹(1130~1200)、陈亮(1143~1194)、叶适(1150~1223)、李贽(1527~1602)等人在自己的著作中运用名辩学,并提出某些新见;另一方面,印度新因明系统传入中国,并在中国得到突出发展,逐渐形成汉传因明和藏传因明两个系统。

早在4~5世纪,印度古因明著作《方便心论》、《回诤论》、《如实论》等就传入中国,但影响不大。唐高僧玄奘(600~664)三藏法师西天求法,在因明方面获得了极高成就。他回国后,先后译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和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并向译寮僧众具体讲解,多有创获。弟子们依据师说,兼发己意,纷纷为因明“二论”注疏,几成时尚。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窥基(632~682)的《因明入正理论疏》(又称《因明大疏》)、神泰的《因明正理门论述记》等等。玄奘及其弟子对因明的发展,成为中国逻辑史的重要内容。汉传因明原为慈恩一系所创行,随着慈恩宗的衰落,因明也逐渐冷落下来。至宋元明3代,几近亡绝。

8~9世纪,西藏译师吉祥积、智军、空护、法光等先后译出陈那的《因轮论》和法称的《正理滴论》、《因滴论》等5部因明著作。11~12世纪,雷比喜饶译出法称的《释量论》及法称和天帝慧合撰的注释,复译出法称的《诤正理论》。罗丹喜饶译出法称《量决择论》,并撰写了《量决择论释难》一书,此书可能是藏族学者自著的因明著作中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一本。13世纪,萨迦派第四代祖师萨班·贡噶坚赞(1182~1251)摄取陈那和法称等因明论著要点,兼发挥个人心得,著《量理藏论》颂及自释。此书对建构有特色的藏传因明起了关键作用,流传广远。15世纪初,黄教创始人宗喀巴(1357~1419)穷究陈那、法称所有藏译著作及印人注疏的藏译本,著《因明七论入门去蔽论》,主张因明量论不仅仅是推理辩论之学,也是帮助人们脱凡成佛的理论。其著名弟子贾曹杰、克主杰等高扬师说,使格鲁派寺院成为卫藏佛教因明学术中心。17世纪中叶,格鲁派领袖掌握藏区政教大权,其因明学说借政教势力广为传播。此后300年间,因明学者辈出,著述繁多,形成了以弘扬法称因明理论为主线、重视知识论研究、具有某些神秘色彩的藏传因明传统。

明末至“五四”运动前夕的逻辑、因明和名辩思想 这个时期,中国逻辑史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①西方逻辑传入。1605年冬或1606年春,徐光启翻译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第一次把西方的演绎方法介绍到中国来;1631年李之藻翻译的第一本西方逻辑著作《名理探》(原名《亚里士多德辩证法概论》)开始发行,这是西方逻辑学第一次传入中国。清朝末年,严复(1854~1921)翻译《穆勒名学》(原本为J.S.密尔:《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和《名学浅说》(原本为W.S.耶方斯:《逻辑基础教程》),王国维、胡茂如等也相继从英、日等国翻译逻辑著作多种,使西方逻辑系统地传入中国。此后,中国学者在消化西方逻辑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心得,撰写了多种逻辑著作,如林可培编译的《论理学通义》、王延直纂著的《普通应用论理学》、蒋维乔著的《论理学教科书》、张子和的《新论理学》等等。这些,标志着西方逻辑已经被中国所接受。②中国名辩学研究出现新的局面。明末清初,傅山(1607~1684)批注《墨子》、《荀子》、《公孙龙子》、《庄子》、《管子》等书,程智(生卒年不详)著《守白论》等,恢复了对先秦名辩学的研究;方以智(1611~1671)的《药地炮庄》肯定了惠施、公孙龙研究名辩学的方法;王夫之(1619~1692)从辩证思维角度对古代名辩学的名、辞、说做了理论分析。清代学者刘师培(1884~1920)著《正名篇》、《荀子名学发微》等,对名做了较多的探讨。汪中、毕沅、张惠言、俞樾、孙诒让等人对先秦名辩著作《墨子》、《荀子》、《公孙龙子》等进行整理和专门研究,揭举了书中的一些逻辑思想。③汉传因明得以复苏和弘扬。清末民初,杨文会(1837~1911)从日本购回玄奘、窥基等人译注的因明书籍,1896年刻版刊行窥基的《因明入正理论疏》;欧阳竟无(1871~1943)又主持刻印了《因明正理门论》和《因明入正理论》两部典籍,使研习因明者有所依据。同时期,史一如、谢蒙等出版了一批因明通俗读物,对弘扬因明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④西方逻辑的系统传入、中国古代名辩学的专门研究和汉传因明的复苏与弘扬,带来了3大逻辑传统的比较研究。孙诒让、梁启超(1873~1926)开逻辑比较研究之先。梁启超1904年撰《墨子之论理学》一文,将西方逻辑与墨家名辩学作了比较对照;章太炎(1868~1936)1909年写《原名》篇,对3个逻辑传统做比较研究,提出因明论式是最完美的逻辑形式。3种逻辑的比较研究,推动人们进一步挖掘和正确评价中国古代名辩学,也使人们对西方逻辑和因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五四”运动至1949年的逻辑、因明和名辩思想 短短的30年间,中国逻辑思想有了空前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①1920年英国学者罗素来中国讲学,将数理逻辑传入中国;继之,中国学者金岳霖、汪奠基、沈有乾、牟宗三等,或撰写现代逻辑著作,或在大学课堂上讲授现代逻辑,不仅培养了中国第一代数理逻辑研究者,也在数理逻辑理论上取得了一些成果。与此同时,传统形式逻辑著作大量刊行,在高等院校及中等学校里开设了逻辑课。②一批学者对中国古代名辩学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的研究,先后出版了胡适的《先秦名学史》(1922)、郭湛波的《先秦辩学史》(1932)、虞愚的《中国名学》(1937)、章士钊的《逻辑指要》(1943)等关于名辩学或名辩学史的著作。③因明研究出现了新高潮。主要表现为,全国有许多佛学院和高等院校开设了因明课;学术界对因明理论进行探讨,开展争鸣;出版了有关原典的翻译、注疏、专题研究、教材方面的著作近30种。这个时期的因明研究,已开始摆脱佛学的羁绊,走出佛教庙宇,做为一门独立科学进行比较系统、比较全面地研究和爬梳整理。许多学者自觉地运用西方逻辑工具研究因明,探索因明与逻辑的同异。吕澂、十力、陈大齐等对这个时期因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逻辑史显示出鲜明的特点:在唐朝以前,中国本土的名辩学经历了萌发、创立和发展的漫长历史;唐朝以后,印度因明和西方逻辑先后传入中国,3大逻辑系统在同一个国度里相互激荡,这在世界逻辑史上是罕见的。

中国逻辑史是包括3大逻辑系统在中国传播发展的历史。研究中国逻辑史,总结3大逻辑系统在神州大地上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探索逻辑发展的内在规律,这对丰富世界逻辑史,推动逻辑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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