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逻辑百科辞典

语言逻辑

语言逻辑又称自然语言逻辑,日常语言逻辑,或自然逻辑。

语言逻辑作为一种研究内容,是古已有之的;在中国,可以上溯到先秦的名辩学,在欧洲可以上溯到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理论。美国学者F.萨默斯甚至认为前弗莱格的逻辑都是自然语言逻辑,因为都是在自然语言语句的语法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逻辑研究的。但是,语言逻辑作为一个特殊的逻辑分支,却是20世纪数理逻辑兴起以后的事情。

现代的语言逻辑是在现代形式逻辑和现代语言学的影响下产生的。提出和研究语言逻辑的既有逻辑学家,也有语言学家。由于研究者的学术背景不同,研究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不同,再加以自然语言的复杂性,因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语言逻辑的定义,在方法论上也有很大分歧。下面介绍几家有代表性的说法。

波兰逻辑学家K.爱裘凯维奇认为语言逻辑就是逻辑符号学。逻辑符号学是研究包括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在内的语言学科。它主要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并利用在人工的符号语言上进行逻辑研究的成果进行研究的。爱裘凯维奇关于语言逻辑同逻辑符号学同义的观点,赋予语言逻辑两个基本特征。首先,它是语言科学,是包括自然语言和形式语言在内的语言符号学;其次,它是在人工的符号语言进行逻辑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形式逻辑进行研究。逻辑语形学、逻辑语义学和逻辑语用学都属于这一研究方向。

英国逻辑学家P.F.斯特劳森把语言逻辑叫做日常语言的逻辑。他在《逻辑理论导论》一书中谈到“两种逻辑”的时候说:同形式逻辑研究相并列并与之部分相重合的还有另外一种研究:日常语言的逻辑特征的研究。如果想了解语言的逻辑作用,就不能只考察单纯的演绎关系,必须在衍推和矛盾以外进行多维的考虑,并且要运用属于形式逻辑以外的更多的分析工具。斯特劳森认为语言可以用于不同的目的。有些句子是用来发出命令,有些用来提出问题,有些表示赞同,有些表示感谢。这样用的句子无所谓真假。但是我们常用的大量句子是所谓“构成陈述的句子”,即陈述句。了解这类句子的意义就是了解在什么条件下人们用它可以构成一个真陈述。解释这类句子的意义就是要说出这些条件是什么。说出某个句子衍推出什么句子或者说出它被什么句子所衍推,就是说出这个句子的意义的一部分。但是单单有衍推规则还不够,这必须有指称规则加以补充。“指称规则”指明话语出现的时间、地点,指明说出话语的人。因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或由不同的人说出的同一个陈述,真假是不同的。形式逻辑不但不考虑字面的意义和比喻的意义的区别,不考虑陈述句和非陈述句的区别,就是对于陈述句,也只考虑能够由衍推加以说明的那类意义。从形式逻辑学家的观点看,那些意义完全能够由衍推规则给出的句子才是理想的句子。在谈到日常语言同形式系统的区别的时候,斯特劳森强调自然语言及其规则的流动性。他认为,如果人们对日常语言的逻辑进行实实在在的研究,就必须了解这一点。由于自然语言的复杂性,日常语言的逻辑在丰富性、复杂性和吸引力方面是一个无可比拟的智力研究的领域。

美国语言学家G.雷柯夫在他的《语言学与自然逻辑》一文中全面论述了自然逻辑问题。在雷柯夫看来,自然逻辑就是自然语言的逻辑,它的目的是表达各种能够用自然语言表达的概念,刻划在自然语言中能够作出的各种有效推理,并且同自然语言的语言学描写相吻合。在这篇文章的小结中,他对自然逻辑作了概括的论述。下面扼要地介绍一下他的看法。

雷柯夫说:自然逻辑并不是新的,逻辑研究从起源到发展都为了了解人类推理的规律,而这种推理又是以使用语言为特征的。符号逻辑可以部分地看作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即在逻辑学家发现了包含在人类推理中的规则不能用自然语言句子的表层形式表达的情况下产生的。为了表达这种推理的规则,人们需要包含量词、变项等等的逻辑形式。为了验证一个论证的正确性,要给每一个表层的句子以一个相应的逻辑形式,而逻辑规则则不是在表层形式上而是在这些逻辑形式上加以运用的。现代逻辑的发展,特别是谓词逻辑的发展,使很多逻辑学家把研究人类推理的逻辑变成研究人类推理中能够由谓词逻辑加以处理的那些推理侧面的逻辑。这种研究对数学基础的发展是很重要的,但同时也忽视了逻辑原有的大部分内容。模态逻辑的发展改变了这种状况。伴随着模态逻辑的发展,人们运用这种方法去处理越来越广泛的自然语言的结构,如命令,疑问,时间等等。近来模态逻辑的发展,以及语言学的发展,使认真地研究自然逻辑成为可能。模态逻辑使人们可以研究很多自然语言概念的逻辑,生成语法以及较后的生成语义学使人们可以研究大量的联系着自然语言句子的表层形式和逻辑形式的规则。当然,从长远看,不管是模态逻辑还是生成语法,都不能担负起全面研究自然逻辑的任务。因为总有一些自然语言的现象超出两者所能涉及的范围。但是人们在研究过程中可以发现模态逻辑和生成语义学能够推广到什么程度,以及它们的局限在哪里。关键的问题在研究自然逻辑的学者不能忘了他们最终的目标。自然逻辑的主要目标有:①了解语法和推理的关系;②要求所有重要的概括,特别是语言的重要概括都能加以表述;③希望有一种逻辑,在这种逻辑中用自然语言能够表达的概念,都可以无歧义地加以表达,也就是说,在这种逻辑中所有非同义的句子,具有不同的逻辑形式;④希望有一种逻辑,在这种逻辑中能够解释所有自然语言作出的正确的推理,排除所有不正确的推理。很明显,建立一个完全的、非片断的自然逻辑不是一个直接的、实际的目标,甚至不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目标。但是重要的不在结果,而在达到目标的过程,在于目标的吸引力。

上面介绍了3家有代表性的语言逻辑观,顺序是按照他们论述这些观点的时间先后排列的。这3家观点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这就是要突破由G.弗莱格开始的一阶逻辑的界限,研究为经典逻辑所没有涉及的领域,研究自然语言各种语句和推理的逻辑形式,特别是要研究在一定语境中的自然语言的语句和推理的逻辑形式。语言逻辑不但研究的范围要扩大,研究的方法也要扩充。关于语言逻辑研究的基本的共同点是,语言逻辑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的。但在对象和方法的看法上各家有不同的观点。在对象问题上,有的主张包括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在内的语言指号系统为研究对象;有的主张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有的主张以同推理有直接关系的陈述句为研究对象;有的主张研究自然语言中各种类型的句子,包括非陈述句和比喻式的句子。在研究方法上,有的主张主要用研究人工语言的成果进行研究,有的主张要创造能够解释所有自然语言作出的推理的逻辑,有的主张要运用适合自然语言的传统的语形分析的形式加以研究。在语句分析中,有的特别强调语境的作用,有的比较地接近于一般逻辑学家的观点。自然语言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指号系统,人们的思维是在自然语言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语言不仅是思维的形式,而且是表达的形式。语言逻辑要想研究实际语言中的思维形式,就必须联系自然语言语句出现的语境,运用已有的和新创建的一切有效的逻辑学的和语言学的有效工具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多侧面的分析,进行从部分到整体再到更大的整体的分析。上面3种观点虽然具有对立的性质,但实际上是互相补充的。已有的逻辑符号系统是人类创立的有力的分析自然语言的工具。语言可以用于不同目的。同传统的逻辑相联系的那部分陈述句只是语言表达式中的一小部分。而且自然语言又总是在一定语境中表现的,它的真值要联系语境才能确定。语言逻辑的研究必须与自然语言本身的特点相适应,自然语言的逻辑分析要在自然语言的语言学分析的基础上来进行,并且要使二者相一致。在如何达到这种一致方面可以有不同的途径和方式。总之,语言逻辑是一个新兴的正在建立之中的学科,只要研究的对象是一致的,各种倾向研究都对这门学科的建立和发展起重要作用。语言逻辑可以说是应用现代逻辑和现代语言学的成果和方法,结合语言交际中的语境,研究语言中各种类型的表达式的意义、逻辑形式、特别是推理形式的规律的科学。

在中国,近年来语言逻辑受到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的重视。中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周礼全早在1959年就提出形式逻辑要研究、讲述各个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在汉语中的表现形式。1978年更直接提出研究自然语言逻辑的问题,并提出语言逻辑要研究各种类型的语句的逻辑,从逻辑角度研究语句和语句同语境的关系,研究语用逻辑的任务。在这之后,中国的语言逻辑的研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上一篇:语言学的语义学 下一篇:语言的交际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