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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性

传统逻辑关于直言命题含义的基本概念之一。旧译“普及”。“周延性”最早见之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一词项在直言命题中出现时,如该命题反映了此词项的全部外延,则此词项在该命题中是周延的。一词项在直言命题中出现时,如该命题没有反映此词项的全部外延,则此词项在该命题中是不周延的。周延与否与直言命题主、谓项外延实际所具有的关系无关,而仅与命题形式有关。根据以上定义,全称命题的主项周延,特称命题的主项不周延。直言命题的谓项没有量项的限制,可以这样来确定谓项的周延情况,由于“所有S是P”并不意味着“所有S是任何P”,“有S是P”并不意味着“有S是任何P”,故肯定命题的谓项不周延,这是没有例外的。由于“所有S不是P”意味着“所有S不是任何P”,“有S不是P”意味着“有S不是任何P”,故否定命题的谓项周延。周延理论是传统逻辑推理理论的基础。传统逻辑要求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否则推理无效。这是关于直言命题的演绎推理的基本原则。传统逻辑允许在前提中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周延。现代逻辑考虑到空集也是集合,关于直言命题的推理则要求词项在前提和结论中的周延情况相同,否则推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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