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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永恒之春

杨溯Ctrl+D 收藏本站

什么?求婚!?方稚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转念一想,方稚又开始生气,求婚不是应该给他一个大大大大惊喜吗?怎么陆霁川现在就说出来了?玫瑰花呢?烟花呢?大爱心呢?最重要的是,钻石戒指呢?咋的也得五克拉吧!

上辈子颠沛流离那几年,方稚也见过一些订婚。末世里的订婚,多半不是为了白头偕老,是为了明天早上还肯一起醒来。可方稚很贪心,他不仅想要永远,还想要别人都没有的浪漫。

不用方稚问出口,陆霁川直接解答了他的疑问:“我不知道你手指的尺寸。”

所以如果要选戒指,必须和方稚一起出门。

陆霁川问:“什么时候去选戒指?”

“嗯……明天?后天?等等,”方稚突然反应过来,“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嫁给你呢。”

“现在想。”

“我不嫁。”

“重新想。”

“不……”方稚还没说话,陆霁川先一步捏住了他的嘴。

方稚发现了,陆医生沉默寡言,性格随和,但其实是一个相当霸道的人。在这一点上,他和上辈子的那个变态颇具共性。任何东西,只要陆霁川想要,就一定要得到。

如果是别人这么霸道,方稚会起逆反心理,就像以前上司强迫他加班似的。可现在是陆医生这样,方稚一点儿也不反感,反倒有些期待。

“不嗯,嗯嗯嗯!”方稚死鸭子嘴硬,“无句不嘟于!”

(不行,就不行,我就不答应!)

“好吧。”陆霁川打算自己去找戒指。

然而陆霁川备好车要出门的时候,方稚一骨碌爬上了副驾驶。

方稚振振有词地表示,挑戒指和答应求婚是两码事。

他们首先去了金城开发区的周大福,之前他们来过这里,扫走了店里的金子,今天一看,店铺仍是原样,柜台里的钻石戒指安安分分躺在那儿。的确,这末世除了方稚,谁会想来弄金子?

陆霁川砸开柜台,方稚摸了一圈,试戴了几个,兴致缺缺的。

“不喜欢么?”陆霁川问。

方稚举起戴着戒指的手,端详了一阵,道:“也还可以吧。”

其实这些戒指款式都差不多,选来选去都一个样儿。

陆霁川摘下他手上的戒指,道:“换个地方。”

“还能去哪儿?”

陆霁川在地图上圈定了几个富豪区,专门选远离市区的,独门独栋的,有钱人就喜欢住那种地方,毕竟买菜购物压根不需要他们自己操心。对于方稚和陆霁川来说,那里的好处是没啥丧尸。他们翻窗进了一家别墅,这家现代化装修,墙上挂着主人的自画像。陆霁川看了眼,道:“是王峪衡的家。”

“谁?”方稚不认识。

“章南的地产大亨。”陆霁川介绍道,“这片区域住了很多名人,对门是章南市长,隔壁的隔壁是我姐公司的股东。”

“他们更有钱还是你家更有钱?”方稚问。

“他们。”

卧槽,这不得好好搜刮一下?

方稚翻箱倒柜,找到了老王的假发。哎我去,有钱人的假发就是不一样,这质感,贼高级,戴在头上一点儿也看不出是假发。方稚为了预防自己将来秃顶,挑了两顶收进背包。

酒柜里有各种年份的茅台,方稚一看就挪不动步了,找来行李箱,全部搬走。没成想失去了飞天茅台,又得到了猴年茅台蛇年茅台龙年茅台,方稚龇牙傻乐。还有许多看不懂名字的洋酒,不管了,有钱人喝的肯定好,方稚跟进货似的,统统塞进行李箱。

别墅里好东西太多,方稚囤得不亦乐乎,好半天才想起来自己过来的目的,连忙去找保险柜。保险柜撬不开,陆霁川在厕所里发现了自杀的老王本人,用他的钥匙打开了保险柜。

里头塞满了珠宝,有好几袋钻石,看得方稚连声哇哇哇。

陆霁川仔细看了看,并不是很满意,留方稚在这里收东西,自己出去找了。方稚把鼓鼓囊囊的行李箱拖出来,搬进后备箱。左右看,四下里没有人影,不知道陆霁川去哪儿了。

他挠挠头,进了对门市长家,在市长家发现了一个冷兵器展厅。

好家伙,本市市长是个冷兵器爱好者。

玻璃柜里有唐刀,有苗刀,还有弓箭。一把复合弓挂在墙上,方稚眼睛一亮,揭下来背在身上,取走了钢箭。他自己的弓被地堡收走了,埋在了地震里,正好用眼前这把替代。

背着弓箭出门,陆霁川已经等在了车边。方稚一蹦三跳跑过去,陆霁川托起他的手,在他的中指上戴上一枚戒指。运气不错,大小刚刚好,方稚举起手,对着日光端详。

8克拉的绿色钻戒,戴在手上超级闪,衬得方稚的手修长洁白。方稚看得如痴如醉,道:“好大一颗,果然是有钱人家,这玩意儿市面上都没得卖。”

陆霁川道:“是‘永恒之春’,它的主人在香港拍到的,一个亿。”

“卧槽!”方稚张大嘴。

妈妈咪呀,他方稚真是出息了,能戴这么贵的订婚戒指。他这是把10套首都的房子戴在了手上!

他踮起脚重重亲了陆霁川一口,他并不知道,在隔壁的隔壁,一具丧尸的尸体躺在客厅里。尸体手指肿胀,戒指起初摘不下来,陆霁川切下了它的手指,取下戒指,用洗洁精洗过之后,才送给了方稚。

放眼整个章南,恐怕这是最贵的戒指了。也只有这枚戒指才配得上方稚,陆霁川想,至于它怎么来的,方稚就不必知晓了。

方稚没想那么多,只以为陆霁川是从人家保险柜里拿的。回家路上,他爱不释手地摸着新戒指,一会儿对着日光端详,一会儿对着手电筒光端详。

陆霁川用余光看他高高兴兴的,像个找到粮食的仓鼠。这末世中,过往越是珍贵的东西越无用,可因着方稚喜欢,因着方稚愿意赋予它代表以后的意义,它便有了价值。

车子经过食人族小区,方稚忽然回过神来,道:“停停停。”

陆霁川停车,二人下了车,进入小区的大平层。客厅的白墙上,他们被地堡抓走之前留下的信息依旧在那儿——

“你们还好么?

方、陆”

底下没有任何回复,方稚感到失落,不是吧,难道楚云平他们也被抓去地堡,陷在丧尸爆发和地震里了?

里屋忽然响起嗡嗡声,陆霁川迅速抬枪,方稚张弓拉弦。

“陆医生?方先生?”一架无人机飞了出来,“是你们不?”

方稚看着无人机,很是惊讶,无人机左右摇摆,打招呼似的,里头传出楚云平的声音。

“终于等到你们了,”无人机说道,“自打我们看到你们留的消息,我们天天用无人机飞过来看。找我们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是想确认一下你们安全不安全。之前北皋地堡的人在我们这儿抓人,用无线电的都会暴露位置。”方稚松了口气,“你们没事我们就放心了。”

“那事我知道!和我们有过交易往来的一个团队就去地堡了,现在没有任何音讯。”楚云平道,“二位,我就在附近,稍等我一会儿!”

无人机飞走了,过了五分钟,方稚看见一辆车远远开来,停在小区门口。车窗降下,楚云平用仅存的胳膊和他们招手。老朋友相见,彼此都特别感慨。

一聊之下,方稚才知道他们这伙人发生了不少事儿。他们先是定居在楚云平的医药公司,因为周围缺少水源,不得不迁走,终于在西山上的一个私立疗养院定居。

食人族小区毕竟在金城市区,不是个聊天的地方。楚云平带路,领他们去他的疗养院看。开了一个多小时,上了西山路,方稚和陆霁川开进了他们的疗养院。

疗养院环境特别好,前门进去是个大花园,虽则现在没有花,但仍然有步道、凉亭和大喷泉。空地上有人在扫雪,还有妈妈在遛小孩儿。

“我们也是运气好,被这里的幸存者给接纳了。他们原先只有一层和二层,其余地方全是丧尸。还是因为运气好,丧尸潮爆发的时候工作人员都跑了,留下的都是瘫痪老人。老人家变成丧尸也是瘫痪,追不了人,我们把丧尸清理了,现在整个疗养院都是安全的。”

方稚感叹道:“哪是因为运气,你们太厉害了。”

楚云平脸红了,“其实我们发现了,你越怕丧尸,丧尸越可怕。要是不怕它,治它的法子还是挺多的。”

见有生人来,疗养院里的居民都很警惕。方稚不动声色观察,这里老弱病残居多,估计很大一部分是原来的患者。一路走来,大概看到了二三十号人。

楚云平介绍道:“这二位是陆医生和方先生,是救过我的好人,大家不用紧张。”

“医生?”有个小孩儿问,“他要来咱们这儿上班不?”

楚云平笑道:“不是不是,就是来看看。”

说着,楚云平带他俩四处参观。这疗养院原本就有温室,只是以前种的是名花名草,现在楚云平拿来种菜。可惜他们不懂种植,蔬菜长势低迷,蔫巴瘦小。他们很乐观,能吃就很不错了,大家不挑。

楚云平媳妇背着孩子在施肥,看见方稚和陆霁川,特别惊喜,拔了两根胡萝卜,硬塞过来。

方稚推拒不过,只好接了。

医疗区被划成了教室,主要是栾文教那些小孩上课。三层是食堂,也是大家做菜吃饭的地方。他们还在这儿养了鸡鸭,个个生龙活虎的,在疗养院各处拉屎。

住宿区在另一栋楼,以往的病房都拿来当宿舍了。所有人集中在一层,虽然这么做有点危险,万一谁变成丧尸,很可能全军覆没,可在这末世,比丧尸更可怕的是孤独。

病房里有几个重症患者,个个瘦骨如柴,竟在一起喝酒搓麻将。有个老人家输了牌,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照顾他们的年轻人慌里慌张给他吸氧。

楚云平满脸淡定,说他们都是癌症患者,疗养院里的护工不是死了,变丧尸了,就是回家了,留下这群走不了的患者待在这里。

那些工作人员选择回家也是人之常情,怪不了他们。这些患者能撑到现在,完全是奇迹。楚云平不知道应该如何帮助他们,只能让空闲的人轮流照料他们。

“那个小孩,刚问你们是不是来上班的,”楚云平说,“他是罕见病患者。他妈说,末世之前医生讲他这个病没得治,结果直到现在还好好的,完全没发过病。你们说,还是有奇迹的,对吧?”

方稚不知道应该心酸还是高兴,用力点头道:“会有的。”

“到这年头,我反而觉得日子得好好过,”楚云平感慨道,“只要活一天就是赚一天,想干什么趁早干,别等到没机会。陆医生,方先生,你们俩,别因为是末世,就不敢谈恋爱,不敢追求幸福。要我说,就得是现在谈,现在追。但凡多谈一天,就是多一天的好日子。”

许多孩子在走廊拐角探出脑袋来偷看他们,疗养院就这么点大,每天见到的人都一样,突然来了两个陌生人,他们很好奇。方稚暗暗想,或许以后可以把小妹带过来玩。小孩这个年纪,还是很需要玩伴的。

陆霁川主动提出要给他们义诊,疗养院一帮人乐坏了,排起了大长队。方稚在一旁双手捧着下巴,用星星眼看着陆霁川,听那些人对陆霁川千恩万谢,声声祝福,方稚心里特别高兴。

他的陆医生,果然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二人跟楚云平告别,开车回云尖村。

回家路上,方稚一直在想楚云平说的话。

人生短暂,明日不知几何。早一点和陆霁川结婚,他们就多一天的美好回忆。当然了,方稚对自己的未来还是很有信心的,他每天都做俯卧撑、跳操,他认为他可以活蹦乱跳到六十岁。六十岁以后要是他瘫了痴呆了大小便失禁了,他就自杀。

至于丧尸的威胁,方稚也并不担忧。以前他想死在云尖村,现在他的想法改变了。要是有一天云尖村守不住,他就带着一家子去流浪。上辈子他能流浪万里抵达海岛基地,这辈子难道就不行?总而言之,只要一家人在一起,无论在哪里都行。

可无论他如何忽视,楚云平的话还是种子一般,深深种在他心底。

直到深夜,他依旧在辗转反侧,终于忍不住,争分夺秒一般,赤着脚丫子下了楼,打开一楼卧室门,钻进了地铺。陆霁川睡梦中惊醒,便感觉到清新如森林的香气萦绕他的被窝,他的鼻尖。

男孩撑着他的胸口,与他相隔咫尺,那温软的身体,紧紧贴着他。

方稚在他耳畔悄悄说:“我愿意!”

说完,方稚刮风似的一溜烟跑了。徒留下一被窝的凉气,和火热的陆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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