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简介:流血的仕途,与秦王朝相伴始终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20 属于:李斯
  • 第一节 李斯——流血的仕途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使人崇高,也可以使人堕落。如果能够淡泊名利,则权力就是自己大显身手、造福于国、有利于民的有力武器;如果以权谋私而骄奢淫逸,则必然导致身败名裂。

      李斯一生不仅与秦王朝相伴始终,而且对它的影响至为深远。古代最杰出的史学家在其所著《史记》中,对李斯的特殊地位是给予高度关注的。《李斯列传》对秦朝兴衰内因的揭示,甚至比《秦始皇本纪》更为深刻。

    第二节 人如老,关键看处在什么位置


      李斯本为战国后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的一介布衣。年轻时,李斯曾为郡中小吏。一天,他见到吏舍厕所内的老鼠只能吃秽物。而且一旦有人、犬出现,它们就惊恐奔逃。而粮仓中的老鼠却安食积粟,居住在大屋之内,不受人、犬的侵扰。李斯由此大发感慨:"人被评定为贤能和不肖,其实正如老鼠一样,关键在于把自己置于何种地位上!"

      这种感慨绝对是李斯的专利。一般人对老鼠,无论是仓中鼠,还是厕中鼠,都持厌恶之心,不屑于去比较两者之间环境的不同、心态的分殊。而李斯却留心观察,并由此得出了这种"权势地位至重"的人生价值观。在他看来,地位权势不仅决定着生活的奢华与贫贱,也决定着贤能与不肖的德才评价。一句话,权势地位决定着人生的一切。此后,李斯的一生都在致力于把自己置于"仓中鼠"的地位,而力求避开"厕中鼠"的境地。

      身为平民的李斯,并无勇武可逞,为了爬向社会的高层,只有走求学致禄的道路。于是,他拜战国后期最负盛名的学者荀况为师,学习治国之术。学业既成,总需要选择一个卖艺求官的国家。精于算计的李斯认为自己的祖国已经走向衰败,其他各国也已乱弱,无法为他提供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的舞台。于是,他选定西入秦国,以谋求发展。在向老师辞行时,他坦率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现在秦王有志于吞并天下,这正是布衣之士博取功名利禄的大好时机。身居卑贱的地位,而不想抓住时机,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地位,这如同眼馋鹿肉却羞于出手抢夺一样,只是空有人的体貌,却没有为人的志向和立世的才干。污辱莫大于卑贱,悲哀莫过于穷困。长期处于卑贱的地位、困苦的境地,不思改变,却高标自己品德高尚,批评世风败坏,厌恶追逐名利——这样的举动,不符合有才干的士人的本性。所以,我准备去秦国面见秦王了。"

      这番话,以不加任何掩饰的语言,道尽了利禄之徒的心态,甚至是道出了别人不愿说、不屑于说的话。凡是心智正常的人,自然都不会甘居于卑贱与穷困境地;但是,把卑贱与穷困,视为人生最大的耻辱和悲哀,而且坦然宣布为了改变这种地位可以不择手段,就是势利心态作祟的人格扭曲了。李斯的悲剧,即根源于此。

      李斯上述"高论"的可怕之处,还在于把自己的"功利观"说成为士人最理性的选择,而把不同于他的选择的人,贬斥为虚伪或是无能。他在登上政治舞台之前,就要在同类中确立一种"话语霸权":凡是不同意我的观点、不认可我的选择的士人,不必在我面前喋喋不休;你们自以为是的道德观在我这里一钱不值,你们不具备与我平等对话的资格。这种盛气凌人的自信,是"霸气"的宣泄,还是逃避质疑的预设遁词?我们无从确切得知,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尽管李斯身为士人,但在他的心目之中,从来没有把士人引为同类,他要将自己置于士人之上,或是士人的对立面。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李斯后来的建言"焚书",从心态来分析,应该与此直接相关。

    第三节 一纸谏书为己正名


      李斯西行入秦,正是秦王政(即后来的秦始皇)即位、相国吕不韦实掌政柄的时代。工于心计的李斯立即投奔到吕不韦门下,做了一个随侍左右的舍人。李斯极力表现自己的才干,使吕不韦对之大加赏识,把他推荐给秦王政担任郎官。郎官的级别虽然不高,却是秦王身边的近侍,这自然是继续向上爬的有利台阶。李斯不断地进计献策,见于史书记载的就有建议吞并六国、完成统一的大段宏论:"以秦国的强大,大王的贤能,不必费多大力气,就足以灭诸侯,成帝业,实现天下一统。这是当今之世难得一遇的良机。如果现在怠慢而不迅速促成,等到各国势力再度强大起来,联合抵御,即便是有黄帝那般贤能的君主,也无法完成统一的大业。"李斯的这番话,对尽快完成统一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做了全面的分析。李斯的进取精神与分析问题的冷静和深刻,是其他大臣无法比拟的。因此,李斯很快赢得秦王政的垂青,被晋升为长史,后又擢任为客卿,得以参议国事。

      正当李斯仕途得意之时,突然发生的"逐客"事件差一点断送了李斯的政治前途。秦王政十年(前237年),发生了两起大事:嫪毐谋叛被平定;相国吕不韦受嫪毐案的牵连而被罢免。秦国的一批本土臣僚对国君任用来自他国的士人为"客卿"的做法早就心怀不满,借此扩大事态,宣称来自山东六国的人都是为其故国谋利益的,有间谍的嫌疑,因此主张将所有滞留在秦国的他国人一概驱逐出境。秦王政在"亲政"之初,为了抗衡吕不韦的潜在势力,不得不笼络本土宗亲,所以未经深思熟虑,就下达了"逐客"的命令;为了雷厉风行地推行"逐客令",还配合进行了"大索"行动,即大规模搜捕。一批本来在秦国寻求发展出路的士人,均在被驱逐之列。其中也包括李斯在内。他只好打点行装,走上东归之路。

      秦国素有尚武之风,本土不乏精兵良将,但是文教落后,很少出现政治家、谋略家,更无文人学士。在这种背景之下,秦国长期推行的"客卿"制度成功地吸引了其他国家怀才不遇的人才入秦为官,出谋划策,有效地弥补了秦国缺乏人才的缺陷。而现在秦王的一道"逐客令"等于废止了行之有效的客卿制度,在"得士者昌,失士者亡"的特定环境下,势必对秦国的发展不利。被驱逐的李斯洞悉其中的利害所在,他更不愿意把在秦国所奠定的根基尽失于一旦。于是,他在被迫离秦的途中,上书秦王政。这就是千古名篇《谏逐客书》。李斯倾其雄才于一书,写得酣畅淋漓,词婉意切,极富说服力。

      李斯首先历数客卿对秦国富强所作出的贡献。秦孝公重用商鞅推行变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秦惠王重用张仪,"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秦昭王重用范雎,"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据此看来,秦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发展,都是借助于客卿的贡献。他底气十足地质问"客何负于秦哉"!假如以往的秦国国君拒绝客卿,就会"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李斯随即直言逐客令的失误:秦国的宫室之中,充溢着来自山东六国的宝玉、明珠、宝剑、骏马、乐器、美女,为何不能容纳来自山东六国的人才?"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这绝非"跨海内,制诸侯"的正确方略。他指出,高明的统治者,一定要有宽阔的胸怀,"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逐客令却是胸襟狭隘的产物。它的直接危害是,遭受秦国排斥的杰出人才会转而投向敌国,帮助其他诸侯发展势力;另外的消极影响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这都会对秦国的根本利益形成伤害。李斯的结论是:

      "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李斯的《谏逐客书》,完全是从利益分析入手,可谓丝丝入扣、入木三分。秦王政对政治利害问题有着近乎天才的敏感和判断力。他在阅读李斯的上书之后,立即采纳其建议,下令停止逐客。据说,秦王政还派出专使追赶李斯,在骊邑将他追回。包括李斯在内的一批六国人才得以官复原职,继续在秦国效力。不仅如此,秦王还继续大肆收罗人才。这样,秦王的智慧团不仅没有缩水,反而变得愈加庞大无比。秦国的客卿制度也因此而得以继续沿用。这对秦国最终完成统一大业影响深远。就在这一年,另外一位对秦吞并六国贡献出战略大计的关键人物尉缭便从魏国的大梁(今河南开封)来到秦国。如果"逐客令"不被废止,尉缭就不可能在秦国立足,更不必说发挥作用了!

    第四节 宦海中的精明与私心


      相隔两年,李斯又经历了另一场宦海风波。已被罢免相国官职的吕不韦还享有一定的声望。各国使者多有去拜访者,使他终究无法见容于雄主秦王政,而被下令赐死。吕不韦本来就广招门客,其中多数是来自东方各国的失意士人。吕不韦陷罪而死,这批人中有一部分讲求义气的人不顾国家禁令,将吕不韦的遗体盗出,安葬在洛阳北邙山,并且集体哭祭,哀声动人。这是以私交之谊而公开抗拒君主严威。最令秦王政不可容忍的是,此次活动竟然有宾客数千人参加,这无疑是对秦王政的大规模"抗议",甚至是挑战。专制君主是不会对倔强的士人妥协的。秦王政按照"窃葬"的罪名,加以严厉惩治:凡是吕不韦的舍人参加哭祭的,外国人加以驱逐,秦人有六百石以上官职的则剥夺其官爵,加以流放。由此不难看出,秦王政对吕不韦一系势力的打击是毫不容情的。李斯本来也是出于吕不韦门下,并受吕不韦的推荐而任官,按照常情,理应受到这场风波的冲击。但奇怪的是,李斯不仅未受牵连,反而更受秦王政的赏识和倚重。其中详情,史籍失载,但其中奥妙,不难推知。以李斯之精明,他决不会为了感念旧情而对已经倒台身亡的吕不韦表示半点同情,倒是极有可能及早地与吕氏势力划清了界线,旗帜鲜明地站在了秦王一边,甚至有反戈一击之事,也未可知!

      李斯躲过了两场宦海风波,终于在政治权力的核心圈站稳了脚跟。他在追逐个人利禄的同时,也实实在在地为秦完成统一大业贡献过战略智谋。李斯向秦王政献计,暗中派遣能言善辩的谋士携带金玉重宝去游说各国;各国的大臣名士可以使用财宝贿赂的,就以丰厚的馈赠来笼络收买;不肯接受贿赂的,就派出刺客以利剑刺之;对山东六国君臣施行离间之计,使得六国人才无法施展其抱负与才能。然后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后。这是一套充满了政治诡计的决战方略,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当初,赵国杰出将领李牧在秦强赵弱已成定局、实力对比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之下,曾经于公元前233年、前232年两次击败来犯的秦军,成为赵国乃至于山东六国抗秦自卫的旗帜性人物。秦人无法在战场上击败李牧,就使用了重金收买和离间之计,贿赂赵王的宠臣郭开,使之诬陷李牧有造反之心。赵王轻信谗言,于公元前229年收杀李牧,做出了自毁长城的愚蠢之举。秦人则为此而弹冠相庆。齐国丞相后胜同样接受了秦人金玉重宝的贿赂,在强秦不断蚕食鲸吞的局势之下,拒绝出兵救援其他国家,并且以惧怕招致秦军进攻为名,不整军经武,甚至不做任何的边境防御准备。结果是,曾经与秦国并称双雄的齐国竟然坐视其他国家依次被秦人吞并,最后未经交战就向秦国投降了。秦人对六国施行离间之计,当然不是始于李斯的建策,但是,把收买、离间的策略有意识地运用于为统一大业服务,则与李斯的上述建议有直接的关系。

      从这一意义上说来,称李斯是辅助秦王政完成统一的高级谋略家,当不为过。

      然而,在秦国统一前夕,李斯为了保住首席谋臣的地位,也做了一件令后人诟病的事情。与李斯同出荀子门下的韩非本来是韩国的贵族人物,好刑名法术之学,是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他的著作《孤愤》、《五蠹》流传入秦。秦王政阅读之后,竟然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公元前233年,韩非西行入秦。秦王政虽然欣赏其学问,但对他的身世背景有所疑虑,未加信用。李斯则和另一位宠臣姚贾共同在秦王政面前谗害韩非:"韩非是韩国的宗室贵族。现在大王想要兼并诸侯各国。韩非从根本上来说是为韩国的利益服务的,不可能真心为秦国效力,这本来是人之常情。现在大王不重用韩非,假如久留秦国然后让他归国,这是自遗祸患,不如寻找一个罪名将他诛灭。"

      秦王政听后深以为然,将韩非逮捕下狱。李斯为了防止别生枝节,派人给韩非送来毒药,迫使韩非自杀。韩非不愿意稀里糊涂地结束生命,希望能够面见秦王政。他自信一旦有面谈的机会就可以改变命运。李斯对这位同窗的能量不敢低估,根本不给他这样的机会。稍后,秦王政果然后悔了,使人到狱中赦免韩非。但是,韩非已在李斯的"关照"之下,服毒身亡了。人死不得复生,秦王政也无可奈何。李斯为何容不得韩非在秦国立足?后人相信,这是他出于忌妒和防范之心,忌妒韩非的政治学问超过自己,防范韩非取代其地位。这样的推测,确实有其依据。细看李斯陷害韩非的"理论依据",竟然与当年秦国宗室大臣的"逐客"主张非常契合。他的《谏逐客书》几乎可以成为韩非的辩护词了!失意的李斯与得势的李斯在政治见解上可以如此自相矛盾!大概这就是政客的"此一时,彼一时"吧?

    第五节 焚书坑儒的罪魁祸首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这是秦朝政治走向极端专制残暴的标志性的一年。造成千古文化劫难的"焚书坑儒"事件,就发生在这个年份中。而李斯就是直接促成"焚书"之祸的始作俑者。秦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仆射周青臣等当面颂扬秦始皇的威德。颂词称:"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当然是颜大悦。可是,偏偏有位担任博士官的齐人淳于越出面反驳,他说:"殷、周两代的统治持续了千余年,是因为推行分封子弟、功臣立国的制度,以为屏蔽辅佐。而现在‘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万一出现类似田常取代姜齐、六卿控制晋国之类的权臣发动政变,朝廷没有封国作为支撑,用什么来挽救危局?"淳于越由此推出一个论断,"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认为国家行事不借鉴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而能够长治久安,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是在批评秦朝不实行分封制度,是违背历史传统,不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淳于越还批评博士仆射周青臣"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下令群臣讨论淳于越的政见。

      美化古代政治借以谏诤世主,本来是读书人论政的常见方式。而此时的秦始皇已变得刚愎自用,如何容得下博士淳于越的直言切谏?时任丞相的李斯对秦始皇的真实意图洞若观火,出面驳斥淳于越的观点:"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

      李斯进一步指出,淳于越所说的乃是夏商周三代之事,何足效法?如果李斯的话到此为止,还主要是以类似于"历史进化观"的思想来解释国家制度应该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不应该为古代制度所束缚,这种思想本身体现的是历史的进步。其中尽管贬斥淳于越是"愚儒"不懂国家大计、从而剥夺了淳于越论政资格,难免有偏激、霸道之嫌,倒也无伤大雅。最糟糕的是,李斯针对淳于越批评朝政的个案,借题发挥、扩大事态,把读书人说成为专门喜欢与当政者作对的社会群体,应该予以镇压。他说,现在天下已经统一,法令出于一统,"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这一分析,将读书人与朝廷对立起来,将"私学"与国家法令对立起来,将不同政见随意定性为恶意诽谤,从而赋予以暴力手段镇压的合法性。李斯的结论"自然"地推出如果容忍读书人的批评而不加以取缔禁止,就会形成君主的威势衰降于上、结党营私的力量形成于下的局面。因此,李斯奏请焚书: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秦始皇批准了他的建议,"焚书"的历史劫难就此形成。在"使天下无以古非今"的旗号之下,大批珍贵的上古文献化为灰烬;许多有自立意识的读书人受到残害。更为令人憎恶的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学术传统被摧毁;而以暴力手段镇压学术、迫害文人的"文字狱",由此开其先河。政治专制与思想专制相结合,成为此后历代统治者控制社会的心法秘诀。专制体制的黑暗和弊端由此而被提升。作为这场历史劫难的始作俑者,李斯与秦始皇同样无法推卸其罪责。

      李斯的学识文采无疑是冠绝一时的。他借以飞黄腾达的资本不正是载于典籍的古代文化结晶吗?然而,在他的提议之下,文化典籍被当做愚民政治的障碍而付之一炬!其间意味,未免让人讽刺。

      但李斯此刻所关注的是,如何才能继续保持自己"位极人臣"的地位,李斯官居丞相尊位,一家人安享荣华。他的长子李由出任三川郡守(治所在洛阳),其辖区是秦控制广大东方地区的第一军政要地。李由之受朝廷重视,于此可见一斑。李斯的儿子都迎娶公主为妻;女儿都嫁给皇室王子为妇。李氏一门显赫,当朝无人可与为比。三川郡守李由告假回都城省亲,李斯置酒于家中,京城百官借机大献殷勤,前来祝寿贺喜。车骑上千,齐集丞相府前,真可谓门庭若市,冠冕如云。李斯目睹这一盛况,不禁志得意满:位高权重,一门富贵,此生可谓没有虚度。然而,他又隐隐有一种不安。老师荀子"物禁大盛"的告诫,油然浮上他的心头。他感叹说:"我只不过是上蔡的布衣百姓,承蒙皇上垂爱,提升我为百官之长。当今群臣的权位无一人在我之上,可称得上是富贵之极了。盛极则衰,这是世间常情,我不知未来是何种结局!"

      李斯在位极人臣之后,对未来感到无法把握;在功成名就的自得之上,恒压着吉凶莫测的隐忧。李斯为何不急流勇退、辞官归隐,在富贵乡中安度晚年?关键在于,李斯利禄之心太重,他明知位极人臣之后,可能结局不妙,但却不甘心自动交出权柄,去过富家翁的消闲生活。早年间的"仓中鼠"情结,在他一生的抉择关头都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只要有一分可能,他决不把自己置于远离权柄的位置上。

    第六节 败于赵高的厚黑学之下


      秦始皇死后,赵高掌握了秦国的实权,做了大量滥杀无辜、公报私怨的事情,唯恐大臣入朝奏事时在皇帝面前揭发他的罪恶,就蛊惑秦二世说:"天子之所以尊贵,就是群臣仅仅可以听闻其声,莫得亲见其面,所以才有‘朕’的尊号。况且陛下年轻,未必尽通诸事,如果在朝廷之上与群臣直接议事,万一言行举止有不当之处,就会被大臣所轻视,不利于示神明于天下。不如陛下深居宫禁之中,与臣及身边熟悉法律的近臣共同议事,一旦有事就可以从容安排。如此则大臣不敢胡乱奏事,天下就会称赞陛下为圣主了。"二世采纳了他的建议,不坐朝廷面见大臣,整日深居宫禁。"大内总管"赵高自然有随时伴驾的便利条件,史称"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秦二世实际上被他变相软禁在宫闱之中。而丞相李斯等朝廷大员无法进入深宫,自然不能参与议政决策。

      秦二世在赵高的怂恿之下,把秦的暴政推向了极端。陈胜吴广揭竿而起,首举反秦义旗。广大的山东六国故地,起兵响应者风起云涌。秦的统治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已经是大权旁落的丞相李斯几次要求给予单独召见的机会,准备劝谏皇帝,设法渡过危局,但秦二世根本不予理睬。秦二世还讥责李斯身居丞相高位,如何令盗贼这般横行。李斯在秦二世的讥责之下,心生恐惧,只怕丢掉高官尊位。他苦思多日,竟然改变了直言进谏的初衷。为了迎合皇帝的私欲、固位求宠,他写了一篇《劝行督责书》,进呈秦二世。这封上书的主旨,就是把申不害、韩非等人所主张的君主独裁理论从恶的方面推到了极致。他公然鼓吹,作为一个有为的君主,就应该是绝对专断,不受世间任何力量的制约,特别是要运用重刑秘术控制群臣。李斯的这篇"妙文",文字深刻刺骨,但它的思想性,是君主专制理论中最酷烈、最黑暗的一部分。如果说当年写《谏逐客书》时,李斯还是一个积极奋进的学者,那么,写《劝行督责书》时的李斯,已经完全堕落成为了为保住利禄而出卖良知的政客了。

      李斯却终究逃不出身诛族灭的劫难。因为隐身在秦二世身后的赵高深知这个道理:想要完全控制朝廷的权力,非除掉李斯不可。于是,赵高不断挑拨秦二世和李斯的关系,最终导致李斯在劫难逃。

      对秦朝统治者而言,面对"盗贼益多"的局面,急需共商制止大乱的方针大计。但是,在这种非常时期,因为秦二世轻信赵高之言,公卿大臣少有朝见的机会。赵高凭借对李斯政治责任感的了解,知道他不会长期自甘沉默,于是就去拜见李斯,故作慷慨激昂之状:"关东地区群盗正多,而当今皇上却只知道督促兴建阿房宫,积聚马无用之物。我有心进谏,只是地位低贱,没有资格说话。这是君侯职责之内的事,您为何不劝谏?"李斯不由得感慨:"我当然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准备进言早有时日了。只是皇上不坐朝廷,居于深宫。而我准备要说的话,是不可通过他人转告的,要想面见皇帝,又苦于没有机会。"赵高则显示出推心置腹的样子说:"只要您真的能为了国事而直言进谏,请允许我为君侯寻找皇上得便的时间,通知您求见皇上。"赵高居然可以把政敌的一腔热情转化为置人于死地的陷阱。在这个层次的"厚黑"人物心目中,是没有任何政治原则、价值观念值得遵守的。忠、信、节、义都是他们所嘲讽的对象。他们所看重的只有实用性的功利,使用任何下流的手段都不会有丝毫的犹豫。可悲的是,李斯竟然把居心叵测的赵高误认为志同道合的盟友。

      赵高故意在秦二世正与宫中佳丽享乐之时,使人告知丞相:"皇上现在无事,可以前来奏事。"丞相李斯连忙赶到宫门求谒,连续几次都是这样。秦二世发怒说:"我时常有多日无事的时候,丞相不来求见。我刚刚放松娱乐一会儿,丞相就来谈论国事,令人扫兴。莫非是丞相因为我年轻就蔑视我?"赵高随即添油加醋:"如此可就危险了!沙丘之谋,丞相是参与其中的。现在陛下已立为皇帝,而丞相的尊贵却没有增益,他或许有意图谋裂地而王吧。如果陛下不问臣,臣是不敢说起的。丞相的长子李由担任三川郡的郡守。楚地的盗贼陈胜等人都是丞相临县的人,所以楚地盗贼越来越猖獗。盗贼经过三川郡,李由等人只是守城自保不肯出城击敌。我听说他们之间有文书相往来,只是未得到确实的证据,所以未敢向陛下奏报。更何况丞相在皇宫之外,他的权力威望重于陛下。"

      赵高这一番谗害李斯的言论,真是阴狠、歹毒到了极点。他把李斯的进谏之言说成是为了图谋私利。李斯的长子李由在三川郡守的位置上,其实在与起义军拼死作战,赵高竟然诬指他似乎与敌人暗中勾结!更巧妙的是,他并不把话说死,而是以无法证实的传闻之辞陷人于罪。在这种非常时期,以李斯一家的特殊身份,凭着这样的传言就足以使他们在劫难逃。而赵高却表现得那般忠诚、谨慎,甚至是善解人意!赵高还特意提醒秦二世,丞相的权威过重,对皇帝形成了威胁。赵高把可以挑动秦二世对李斯不满、怀疑的一切手段都交织到一起。

      秦二世自然完全相信赵高的话,就派人核实三川郡守李由所谓的"与盗贼勾结"的罪状。李斯得知内幕,才恍然大悟自己中了赵高的圈套,连忙上书揭露赵高的专擅行径:"赵高作威作福,于陛下无益。赵高有邪佚之志,而又贪欲无厌,求利不止。他假借陛下的威信,其目的在于专断朝政。陛下不加以防范,臣恐其必为祸变。"秦二世却反驳说:"这是何话!赵高虽然是个宦官,但是从不因为处境安宁而放肆,不因为处境危难而变心,行为廉洁努力向善,以忠诚而得到进用,以信义而守位。朕实在认定他是贤人。而您却怀疑他,原因何在?况且朕如果不倚重赵高,又当倚重谁呢!赵高为人,精明强干,下知人情,上能适合朕意。您不必怀疑他!"秦二世素来宠信赵高,恐怕李斯杀了这位亲信,竟然私下把李斯告状一事告知赵高。赵高则极力表现他是皇帝的保护者:"丞相所惧怕的唯独我赵高一人。我一旦被杀死,丞相就要篡夺君位了。"

      李斯很快就被逮捕治罪。他含辱入狱,力争要为自己寻找生路。但是,他遇到了最大的"克星"。秦二世指定由赵高主审他的案件。

      结果不再有任何悬念:李斯身受"具五刑,腰斩咸阳市"的极刑,并且惨遭灭门之祸。行刑之日,李斯被押出狱外,在泪眼昏花之中,对身边的一个儿子说道:

      "我现在想与你再次手牵黄犬,共同走出老家上蔡县城的东门,去打猎逐,过普通平民的日子,都没有可能了!"

      于是,父子抱头痛哭!满门老小,共赴黄泉。时为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的思想。他重新受到秦王嬴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并且,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蜕变,已经没有了"依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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