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命论》

南朝刘峻辨析命运的论文。认为生死、贵贱、贫富、治乱、祸福以及士人的发达、穷迫,皆由命定。他认为“命”是由“自然”和“造化”形成的,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自然”和“造化”没有意识和感情,“鼓动陶铸而不为功,庶类混成而非其力”,不因其怒使你“坠之深渊”,也不因其悦使你“升之霄汉”。“命”一旦形成,便不可改变,“一化而不易”。“化而不易谓之命”,鬼神圣哲对它都无能为力。又认为“命”只决定生死、贫富、贵贱、治乱、祸福,“此十者天之所赋”,对常人来说,愚智善恶,则为“人之所行”,决定于自己,“邪正由于人,吉凶在乎命”。因此,他主张尽管对命运无能为力,仍应该“修道德,习仁义、敦孝悌,立忠贞”,做一个“居正体道”的好人。刘峻的自然命定论有反对传统报应观和佛教因果报应论的意义,但因其找不到人生遭遇不同的真正原因,又陷入了另一种形式的宿命论。这种宿命论在历史上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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