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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害马典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445页(392字)

清高宗乾隆五十五年,皇帝恩赏老年人银、米、绢、肉。杭州府新城县吴县令在发放财物时有舞弊情事,该县典史从书吏那里将发放财物底册弄到手,有了充分证据,向朝廷控告。朝廷派钦差大臣来到浙江查办。浙江巡抚琅开、藩司顾学潮、臬司顾长绂、杭嘉湖道台清泰在一起商议:认为这案关系着浙省的大局,如果钦差来到而马典史竟将底册面呈,这事难以收拾,不如乘钦差未到之时将底册诱出,马作为诬告固然要流放,但全省大局得以保全,抚台、藩台不置一辞默许。于是府县找一干员办这事。在钦差来到的前一夜,突然来了一个小钦差,在按察使大堂提审马典史,说马诬告,并说如有真凭实据,可由他呈给钦差,马即将底册呈上。第二天钦差来到,又命马典史提供证据,马说已于昨日呈上,马把钦差所带随从一一辨认,并无昨日小钦差,方知受骗。于是马典史父子以诬告罪被流放新疆,两人至安徽毫州,均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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