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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书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417页(792字)

有书吏自太原回家,自己背着背囊骑在驴上,两仆人随从。路遇一少妇,也骑着驴,是由娘家返回夫家的。两人一前一后,眉来眼去,通了款曲。妇女竟忘了回家,跟着书吏,傍晚来到书吏的佃户家投宿,两人如愿以偿。两个仆人半夜里起了歹念,偷了背囊跑了。不久听到书吏所住房内甚为喧哗,佃户家人启门一看,书吏和妇人都被杀,血泊中是一把佃户家铡草的刀。佃户怕惹祸,就把两具尸首送到村外胡乱埋掉。几天以后,妇人丈夫去岳家迎妻子,岳家说妇人已回去,她的小弟弟还送了一程,小弟弟说出他曾见姐姐与一书吏同行。于是跟踪到佃户家,佃户谎称书吏已归家,到书吏家,说书吏并未回。于是将佃户捉拿到官。佃户在堂上说出了实情,并推测一定是两个仆人杀害的,所以他俩连夜逃跑。又将二仆捉拿到案,两个仆人承认偷了背囊,但坚决否认杀人。只好去验尸,但埋尸所在只剩下书吏的尸体,妇人尸体却已不见,而另有一具和尚尸体在那里,又并无伤痕。大家见了很奇怪,无法弄清,案子久不能破。原来佃户有一女,同邻家少年私通,后来女方断绝了关系,少年却仍纠缠,当夜来到佃户女儿的房里,正好房子里住着那书吏和妇人,少年当成佃户女儿另有外遇,异常气愤嫉妒,拿起铡草刀把二人杀了。后来发现杀错了人,少年又来找佃户女儿纠缠,佃户女儿仍拒绝,少年骂道:“只恨那夜没杀了你!”佃户女儿听到这话里有因,叫父亲报官,官府一审问,少年承认杀害了两人。但因找不到女尸,和尚命案又没弄清,案子仍没解决。县令叫办事人员带着妇人小弟弟到邻近各县访查,一天发现他姐姐在水边上洗衣服。于是妇人说出了原委:那夜妇人被埋在野外,凌晨有两个和尚路过此处,见土堆微微掀动,原来妇人没伤到要害,这时已复苏了。其中一和尚想娶她为妇,怕另一和尚作梗,就出其不意将那和尚扼死,同书吏一起掩埋,然后带妇人回去,又逃到他县隐居。于是案情全明,少年和和尚以命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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