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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狱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367页(501字)

山东省阳谷县朱生,死了老婆想再娶,去找媒婆。他年少喜欢说笑话,对媒婆说:“我看你邻居的妻子很漂亮,我想娶她。”媒婆也笑着说:“你把她丈夫杀了,我就为你做媒。”朱答:“好!”一月以后,这邻居出外讨债时被杀。联系到笑话,县令认为朱可疑,拘捕了他,他不承认。又把邻居妻子捉来拷打,妇女吃不消,承认与朱有染,共谋杀人。朱说:“不能叫妇人蒙不节之名,想娶妇人、杀丈夫,都是我一人之事,与她无涉。”县令问:“证据何在?”朱说:“有血衣在家。”县令派人到朱家搜查,也没得到血衣。朱说是他母亲有意藏匿,要求自己回家去取。朱被押着回家,对其母说:“我迟早要死,早死少受罪,把血衣拿出吧!”母亲哭着入内室,过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了血衣。于是结案将朱论斩,快要执行了。后来发现杀人的是宫标,宫标知道邻居出去讨债,以为他回来身上有钱,在归途上杀了他,但他没讨到债,空无一物,后来听到朱诬服了,以为自己躲过去了。但最后仍被人发现。而所谓血衣,是朱母怕儿子狱中受罪,用刀割手臂染在衣上的。由于这一错判,县令被罢官。邻居的妻子看朱把罪行都揽在自己身上,觉得他为人厚道,就真的嫁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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