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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王文旦事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337页(344字)

浙江长兴县王文旦,家庭富裕,但趋炎附势,想同大官联姻,长子王可贤与尚书刘南坦的孙女结婚。尚书在时,对自己儿媳奉承无以复加,尚书死了就换了一副面孔,责骂侮辱使儿媳不堪忍受。有一天文旦正在打儿子骂媳妇,儿媳突然夺过竹板子打公公。后来文旦给了儿子儿媳六十亩田,另立门户生活。但不久文旦又要将田夺回,引起诉讼。儿媳说公公要强奸她,公公说儿媳与家人通奸。王文旦结交了县令的几个心腹,这样在正式审讯时,县令就明白地偏袒文旦,刘氏一时激愤,当堂自刎,一时舆论都同情刘氏,称为长兴烈妇,道台州守都被谪官,连归乡的状元因与文旦有往来也被摘官,而李县令和文旦被流放。后来文旦年八十余才遇赦回乡,他第二个儿子可教已登科,但长兴的人家没有愿把自己女儿嫁到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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