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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龟破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268页(731字)

刘崇龟镇守南海的那年,有一个富商的儿子年轻而漂亮,将船停泊在江里。河岸上有门楼,看见门里有一个年轻女子,二十多岁,长得特别漂亮。她不避人,使富商之子可以任意看她。于是乘便相约:“我晚上要到你的宅子里去哪!”她点头微笑。到了晚上,果然开门等候他。还没到赴约时间,有个贼直接进去偷东西。看到屋子里没有点灯,就窜进去,她就高兴地迎了上去,贼以为她来抓自己,用菜刀砍她,扔了刀子逃走。家里人并未发觉。富商之子接着去了,刚进门,就踏上了她的血,滑倒在地。开始以为是水,用手一摸,闻到鲜血的腥味,又摸着有人卧地,于是赶忙离开,跳上船,连夜把船开走了。等到天明,已行百余里。她家人沿着血迹到江岸,就写情况向官府告发。审问案件的人,仔细追问岸上住的人家。有人说:“某日夜,有某客船一夜径发。”就派人抓了富商之子,关到监狱,他受遍了刑法,一切都从实招了,只是不承认杀人。被杀女子家把庖刀交到官府里,府主就下令说:“某天大摆宴席,全城的厨师,宜集于踢毯场,从事宰杀工作。”屠者到齐后,就传令说:“今天暂不宰杀,可到明天再来。”各人留下厨刀而去。府主乃命用杀人之刀,换了一口刀。第二天早晨,叫他们各自到衙门内领取自己的刀。各人都把自己的刀拿走了。只有一个屠户在后,不肯拿刀去。府主就查问他。回答说:“这不是我的刀。”又问是谁的刀,就说:“这本是某乙的。”问其住所,就命令捉拿,某乙早已逃走了。于是就以其他该处决的犯人,以代商人之子,快到夜晚时把他杀了;逃窜者的家属,早晚派人察看打听,以为商人之子已被处决,案子已结。不一二日,某乙果然回家,就被捉拿了,他全部承认了杀人的罪责,就按法办理。富商之子,夜入人家,只用棍子打脊背就算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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