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盛夏16 “我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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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两人一起开心跑出门,菲丽丝都不由在心中感慨一句小孩的矛盾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总的来说,看到他们能玩到一起总归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如往常般将这件小小的插曲记录下来,菲丽丝继续拿起画笔,为皮纸上的草稿铺色。

尽管已经打破之前的认知,知道手中的貂毛笔价格并没有那么夸张,但说到底,工具最重要的是足够好用而不是是否保值。对她这个使用者来说,就算真有价值三匹马的画笔,不好用也是白扯。

尼托伯爵送她的这两支笔不是最顶尖的紫貂毛制成的笔,但在实际使用上,菲丽丝并不觉得它们比当年本妮蒂塔王太后送给她的那三支笔差到哪儿去。

比起总是很容易分叉散开的松鼠毛笔,貂毛笔更有柔韧性。只要控笔的力道适当,只需一支笔就能画出0.1毫米到4毫米任意粗细的线条。

虽然羽毛笔也能用来画细线条,但用墨水勾勒边线时还好说,一旦遇到需要用带颜色的颜料绘图时,使用羽毛笔绘图的过程简直就是对颈椎和手指的单方面虐杀。

与墨水不同,就算干掉的颜料能在加水后继续使用,可如果不用笔刷蘸取底部或持续搅拌,混在水里的颜料就很快会沉底。遇到浅色,只需静置几秒,用羽毛笔蘸取的液体里就基本不剩太多颜色了。

因此,当菲丽丝手中只有羽毛笔、且需要用细笔尖勾带颜色的线时,就只能先用粗笔刷蘸取颜料,手动把颜料涂到羽毛笔的笔尖上,再下笔去画。当然,用特殊颜色的颜料去抄写文字时也是这个流程。

原始的羽毛笔没有储墨囊,涂一下只能写出半个字母。

因此这个流程不但费时间,还极费手和脖子。每次用蓝色或红色颜料抄写时,菲丽丝都觉得抄一行比正常抄一个段落都累。

现在文字部分抄完了,又有了能蘸上颜料就能直接勾画细节的细毛笔,不管是绘制大小插图还是页面装饰的速度都跟着上了一个台阶。

得到如此好用的工具,菲丽丝自然是想要向赠予者表达感谢的。

但一方面她现在搬到主楼客房了,城堡内也还有不少从威登堡来的客人,二人私下单独聊天要是被人发现很容易惹出麻烦;另一方面,她现在手里除了钱也没什么能用来作为谢礼的东西……思来想去时间都要到了年底,她还是没想到一个合适的回礼。

也是此时菲丽丝才恍然察觉到,即使二人已经相识近五年,她都不知道对方具体喜欢什么,想买礼物都无从下手。

“送礼物还不容易?”

作为目前最常在尼托伯爵身边晃荡的幽灵,哈特难得此刻很有发言权:“手帕,腰带,荷包,您随便送点什么他都会喜欢啊!”

“最好是亲手做的!”贝尔碧娜跟着在旁边兴奋补充道,“那样才有诚意!”

“那可能有些困难,菲丽缝破洞的针脚像蜈蚣一样难看。”冉娜嘻嘻笑道,“要是拿出去会被人笑话吧?”

“那就算不亲手做,找人做也行啊。”

哈特大咧咧地接话道:“之前我还看到戈特爵士的侄子向别人炫耀他未婚妻送他的马刺,不骑马的时候也不摘,平时走路时还故意踢踏出声音,恨不得睡觉的时候都穿着……”

鉴于哈特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偏离了重点,菲丽丝倒也没细究他具体说了什么,只顺着对方的思路继续发散。

以他们二人现在在明面上的关系,她去找工匠专门给对方定制一份礼物显然不合适,也很容易留下实质性的物证。

同理,为了不去挑战城堡内所有人的劣根性,她亲手缝制的东西也不好往外送……那就只能送点放在所有人面前都不会让人觉得二人有暧昧的东西了。

再次沉思许久后,最后还是哈特之前说的“马刺”给了她一点微妙的灵感。

之前她还在冉娜的姐姐,玛利亚夫人手下做侍女时,曾为了能尽快适应侧骑马绘制出了近现代出现的侧马鞍,后来还真被公爵宫的工匠做出来了。

她现在来到帝国五年多,却从没听说这边允许女性贵族用跨骑的方式骑马,也没听说过有关侧马鞍的任何消息,那就说明这件东西还没有从波拉萨卡传到帝国这边。

既然“侧鞍”目前还是个非常新奇的东西,能有效辅助贵族女性独立优雅地骑马,并被证实在如今的生产水平下能被造出来,那它必然会是个“好礼物”。

底层的人用不上它,但上层贵族一定会喜欢它。

比如一直喜欢收集各种新奇事物,以“学者”自称的神圣雷慕帝国皇帝——沃尔多皇帝陛下。

帝国贵族向来推崇武力,不但是男性,擅长狩猎的女性贵族也会被视为典范。

可在马鞍没有改良过的情况下,女性贵族既要时刻保持优雅的坐姿,又要用双腿放在一侧的姿势骑马最多能让马以缓慢的步行前进,速度快起来必然会坠马。因此,如果一位贵妇人想要骑马快速出行,只能坐在一名骑士身后做“乘客”,根本无法以“骑手”的身份坐在马背上。

从一开始就在条件上拉开了差距,又何谈之后。

偏偏狩猎又是此时帝国贵族最常见的社交场合,且是少数女性贵族不会因性别被排斥在外的娱乐活动。如果能亲身参与进去,不管是对自身还是自己的家族都能带来相当大的正面影响。

所以,即使冒着坠马可能会受伤甚至身亡的风险,许多身份显赫的贵族女性也会主动积极参与狩猎活动。

再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只有身份足够高的女性才会需要的东西。

对沃尔多皇帝来说,他本人是不需要它,却会是一个给予女眷的好礼物。对尼托伯爵来说,用它讨好自己的君主既能获得对方适当的赞赏,也没有重要到会引起对方忌惮的程度。

而对菲丽丝来说,这件礼物送出去能让身为尼托伯爵的兰斯得到一些实际的好处,同时不会让其他人怀疑二人的关系,可谓十分完美。

听完她的分析和决定,原本还在欢快讨论的三只幽灵们都沉默了,反而是之前一直没参与讨论的派勒乌索教授哈哈笑出声。

“都看我做什么?我觉得侧鞍是个好礼物!难道你们还真想让她送出一个亲手缝的荷包?”

“他们一个是已经向皇帝和教皇宣誓要‘像修士一样生活’的伯爵,一个是有身份问题的前修女,要是被人发现有私下往来,你们猜谁会更倒霉?”

老教授笑完,还不忘用手指挨个点了点三个年轻人,最后停在冉娜面前:“不要轻视一个荷包的影响力,也别忘记伊莎贝尔王后当年是怎么变成伊莎贝尔修女的。”

然而与过去的乖巧不同,冉娜显然并不是很能接受教授的这番话。

可她也没有继续争辩什么,只是在好友抬笔准备绘制马鞍草图时飞出了窗户。

当兰斯看卷宗看到眼晕,正准备眺望远处缓一缓,却在转头的瞬间看到一颗飘在窗外的脑袋时,他久违感觉心脏狠狠被惊吓了一下。

“…………”

“我要去屋内休息一会儿。要是半个时辰后我还没醒,就敲门叫醒我。”

确定与自己隔窗相望的游魂没有走的意思后,兰斯转头对贴身男仆嘱咐了一句,便按着太阳穴回到内室。

关上门,再打开卧室的窗等了一会儿,果然就见那位少女模样的游魂跟着缓缓飘到了这边的窗前。

“……您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

由于眼前这位修女模样的游魂并不常来与自己说话,兰斯开口时也格外谨慎了一些:“是菲丽丝女士那边出了什么事吗?”

“当然不是——”

第一个词说出口,之前的种种顾虑似乎也跟着话音吐了出来。

冉娜与面前的男人对视片刻,定定神,提裙在窗外行了一礼后才飘进室内。

“这么直接问您可能会有些失礼,也不该是由我来问……但您……真的有喜欢过什么吗?”

见年轻的伯爵面露疑惑后又逐渐露出羞窘的表情,冉娜也觉得自己在紧张下说话有些歧义,赶紧补充道:“我指的是比较常见的……收到后会开心的东西!比如您送给菲丽的两支笔,给朱尼厄斯少爷送的玩具……贝尔碧娜和哈特说他们从很久以前就经常看到您,可您似乎从小就不玩玩具,也没有表现得特别喜欢什么东西……”

紧张和急躁下,她说话越来越没条理,最后连她自己都有些懊悔自己不该这么冲动地跑过来。但出于习惯,兰斯很快从这番破碎的语言中提取出了关键词。

“您是想问,我会喜欢收到什么礼物?”见对面的游魂立刻点头,兰斯觉得自己大概猜到了什么,脸上便不自觉地露出笑,“其实对我来说,能收到礼物本身就很值得开心了,是什么不重要……”

“当然很重要!”

“如果你不知道菲丽喜欢什么,会随便送个什么东西给她吗?还不是猜到她喜欢才会送来那两支笔!”

冉娜迫不及待地打断对方的话,声音中跟着掺杂出一丝怒气道:“是人总该喜欢点什么啊?你就是说你喜欢哪位圣人,喜欢什么图案的圣牌也比你这样说敷衍的话好!”

再次感受到这位游魂身上传出的强烈情绪,兰斯却有些不知所措。

他确实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不如说,他不是很想喜欢太多东西了。

从离开故乡后他的人生就一直在不断失去。喜欢的东西越多就意味着未来失去时会更难过,那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要将那么多情感投射到那些注定会失去的东西上。

可面前还有个瞪着他等答案的游魂,兰斯觉得说出这番解释也只会再次得到一个“敷衍”的评价,此时只能绞尽脑汁思考。

要说到“美好”和“欢乐”,他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来到这座城堡前的童年时光……

“我小时候……很喜欢公鸡。”

“当时母亲想买几只母鸡养在家里,但其中一只小鸡长大后发现是一只公鸡。”

对上游魂震惊的目光,兰斯却露出有些怀念的眼神:“我的养父原本想杀了它做汤,但因为那只鸡是我养大的,还格外聪明,那时候都会跟着我走路了,我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我实在不想吃掉它,于是央求母亲把它留下。”

度过一开始的震惊期,冉娜倒还算喜欢这个故事,眼睛也跟着亮起来:“然后呢?它有没有名字?长什么样子?是公鸡的话是不是还会长出很漂亮的尾羽?”

“我叫它‘彼得’,但我没见过它长出尾羽的时候。”兰斯说道,“有一次它跟我出门后被一个路过的小偷抱走了,我追了两条街后把人追丢了,之后家里再也没养过公鸡。”

冉娜:…………

对上男人暗含询问的目光,冉娜咬牙鼓励道:“很好,您曾有过一只叫彼得的小公鸡……还有其他的吗?”

作者有话说:

兰斯的故事,大多都带点地狱性质(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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