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简单跋扈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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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崔郎中没有告诉他府邸的地址, 所以林笙提着果篮直接去了华寿堂。

门口的伙计还是当初林笙第一次卖生晒药时的那个,只是过去太久了,早已把他忘了。伙计看他拎着水果说找崔郎中, 就以为他是来谢医的, 就叫了个闲着的小药僮上去问了一声。

崔郎中倒没想到林笙会这个时候来, 听了传话, 便点点头, 左右这会儿也没有病人:“让他上来吧。”

伙计多瞅了林笙几眼, 这才把他放上去。

林笙由小药僮领着进到里面,走过的时候大概四下观望了一圈:华寿堂有上下两层楼, 一楼主要是卖成方、抓药和候诊,二楼才是坐堂大夫看病的地方, 后边还有个用来当仓房和煎药的地方。

结构不错, 如果将来有机会开家自己的诊所,也能按照这样装修,后院要是能再宽敞些最好了,可以隔一圈小房间, 当做临时安置病人的观察室。

“崔老在里面第二间,乙字号隔间。”小药僮朝他指了一下。

林笙谢过药僮, 掀开隔帘走了进去。

崔郎中桌上摆了几册古书, 面前也铺了笔墨, 似乎正聚精会神在写着什么。林笙也没敢打扰,就安静地站在一旁等候,不时地抬头看看贴在墙上的经络图。

看到一张图卷了边,林笙才想用手指压一压, 崔郎中这才注意到他已经进来了。

“林小郎君,进来怎么不叫我一声。”崔郎中忙放下笔, “坐。这还没到约好的日子,你怎么就来了?”

林笙挨着旁边的凳子坐了:“看您写着东西,怕打扰您。乡里也没什么事了,我们兄弟在白石巷赁了个小院,就提前来收拾收拾。想着今天没事,就挑了几个新鲜的果子,过来看看您。”

他放下果篮,偷偷将崔郎中手边的东西瞧了一圈。

笔墨就不算了,桌上还有软包脉枕、洗眼瓷杯,银篦子,巴掌大的铜药杵,还有个没有打开的药奁。

崔郎中见他带来了水果,虽不是多值钱的东西,但可见这年轻后生是个心细知礼数的,暗暗赞赏地点了点头,也客气道:“来就来了,还带着东西……”

他端着热茶喝了一口,瞧了林笙两眼,又笑说:“送果子是假,我看你专门跑这一趟,其实是有事要说吧?”

“倒是被您一眼看穿了。”林笙微微抿唇,只好将卢家兄弟的事情跟崔郎中讲了,提出想要借一副针包用,“卢钰的眼疾是多年顽疾了,需要用针刺激经络,才能有好转的希望。”

崔郎中喝茶的动作慢了下来,打量着林笙道:“卢家小子的病我知道,卢文曾经来找过我。可惜老夫医术有限……”

林笙这才想起,崔郎中擅长的是小方脉,也就是儿科,卢钰初病时年纪还小,卢文来找过崔郎中倒是有可能的。他摇了摇头,谨慎道:“也没有把握,只是想着试一试也好,卢钰还年轻,若是就此双目皆盲,实在可惜。”

“这倒也是。”崔郎中应和了一下,却也对林笙能治好卢钰没报什么期待,那小子他去诊的时候,眼脉早已枯敝,能治好的希望实在渺茫。

不过林笙,年轻人么,意气扬扬是好事,撞了南墙自然会回头的。

“等等,你竟会用针?”崔郎中突然念头一转。

他与这林笙不过是一面之缘,出于提携后生的念头才允许林笙跟在自己身边,对于这林家小子的医术、人品知之甚少。更何况,林笙要借的是针。倘若林笙在外面鲁莽施为,闹出人命来……自己多少也脱不了干系。

做人都有私心,崔郎中清静从医一辈子,虽没出人头地成为举世闻名的名医,却也没砸过手里的招牌。要是因为林笙毁了自己的名声,实在是得不偿失。

林笙正要应答。

外边小药僮踩着木质的地板咚咚咚地快步来了,掀开门帘道:“崔老先生,外面来了一个浑身抽搐的小孩子,瞧着不太好,但是底下药柜上……”

还没说完,一名男子就抱着个孩子冲了进来,一把攘开了堵门的药僮,火急火燎地朝崔郎中喊道:“郎中!快看看我家囝囝!”

崔郎中赶紧站了起来,一摸孩子身上:“怎么这么烫!快去拿退热丸!”

那药僮在原地踟躇了一下,崔郎中又催道:“愣着干什么?快去啊!”

药僮只好说:“退热丸已经卖光了,刚才想说的就是这个事……”但是还没说完呢,就被那抱着孩子的男人给打断了,“现在后院里正抓紧现做呢,但是等做好,也得晚上了……”

华寿堂每天来来往往很多病人,用药量大,所以柜上会提前备着很多常用的药膏药粉,万一有急症来,能直接拿来就用。

但是就是这样不巧,前两天有一味制作退热丸的药材缺货。之前做好的药丸勉强撑到今天,实在是没有了,药商上午才迟迟把货送来,药僮们赶紧制作,但怎么着,今天也是用不上了。

“晚上?!”那抱娃的父亲急了,“等到晚上,我娃都没气儿了!你们华寿堂不是上岚县最好的医馆了吗!怎么连药都没有?!我囝囝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们没完!”

话音刚落,他怀里的崽崽就脑袋后仰,又是一阵抽搐,两只眼睛直直地往上看,口中还发出怪叫,很快小娃娃腿间也尿湿了。吓得孩子他爹脸色煞白,急得原地团团转。

“真是误事。”崔郎中只好赶紧开一副方子,拿给药僮,“速速抓药去煎。”

药僮接过药方匆匆跑去了,林笙端详了一下小孩的面色,出声道:“可否让我来?”

孩子父亲立马大叫:“你谁啊?”

“别急别急,这是小林郎中。”崔郎中拦住男子,打了个圆场,他回头朝林笙瞥了一眼,用眼神质问他,“你真的能行?”

林笙点点头:“此乃急热惊风,可用针定痉。”

小儿疾之最危者,无越惊风之证。

孩子年龄越小,发病的危险程度越高。而且稍有处理不及,病情变化十分迅猛,常常会危及小儿的性命。当暂时无药可用时,针刺解高热、止惊是非常有效的。

崔郎中考虑了一番,确也想看看林笙有几分本事,便从药奁中取出了一个卷包:“拿去吧。”只是又不放心,将针包递给他时还小声叮嘱了一句,“经脉乃是人体气血之眼,万不可鲁莽施针,误人性命。”

林笙忙点头称是。

他快速展开针包,见里面排排插着二十几根金银细针,由粗到细各有不同。他一边准备针,一边让男子将孩子抱住不要乱动,并叠了一块巾帕塞到孩子牙齿之间,避免让他抽搐间咬伤自己的舌头。

林笙取了最细的几根,点了蜡烛微微燎一燎针头。

便取太冲、涌泉、百会、印堂下针,行泻热手法,略一思考,又加合谷、内关二穴。并以稍粗一些的针刺大椎、十宣放血,以缓解高热。

男子见孩子的十根手指头全被扎破,一滴一滴的血珠被挤出来,又心疼又忐忑,但那么多针插在囝囝身上,他动也不敢动,只是急得不停地念叨:“你、你这行不行啊?你别扎坏了我家囝囝。”

“稍安勿躁。”林笙平静地道,放过指血,他起身去洗了洗手,拿帕子擦干净,然后才回来继续运针得气。

崔郎中一开始神色严肃,背着手紧紧盯着林笙的每一个动作,防备着稍有不好,就立刻补救。但瞧着他这一套有条不紊一套行针下来,竟是半点慌乱都不见,好似早已身经百战一般。

那父亲束缚着孩子的身体,以防小孩乱动被针误伤,没多会,他忽然惊道:“好像……好像有用!”

男子松了松手,孩子没有像刚才那样猛烈惊搐,只是还有些烦躁不安,摸一摸身上好像也没有刚来的时候那样滚烫了。

林笙取下了百会、印堂的针,只留着其余不太危险的针,又捻提刺激了一会儿,到孩子不再紧咬牙关,能够正常地嗷嗷大哭,这才将所有针全部取下,放在一旁,并拿掉隔在牙齿间的小帕子,说道:“已经止搐定惊,用凉手巾给孩子擦一擦降降温,先不要走,观察一下,等药煎好正常喂药就可以了。”

他轻捏孩子的嘴-巴看了下:“孩子之前几天,是不是给他喂了很多大荤大肉吃?发病之前,应该还吐过吧?”

那男子一愣,回忆了一番,惊奇地啊了一声,忙说:“正是正是!孩子在后院玩水染了风寒,病了好几天。家里老太太说囝囝亏了身子,要炖点人参鸡汤,煮点鸡蛋、酱肉,给孩子补补……”

林笙用小帕子角在孩子舌头上一揩,抹下来一层黄腻厚苔:“本来只是风寒,避一避风,吃些疏风汤子就行了。小孩子身体本就阳气壮实,并不需要额外进补,他一下子吃了太多大热的荤物,湿热之邪由口入腹,食积化热,郁结胃肠,火入心包,所以引动惊风。”

“此次回去后,要清淡饮食。你闻闻,孩子口中已有食腐之臭,之前呕吐过,就已是给你们警示了。”

男子闻言忙凑近一闻,果然如此,但他随即想到,这话不是把罪过都怪在老母亲身上了吗?

他反问:“怎么吃点好东西还能吃死人?我娘养了我们兄弟姊妹八个,都是这样养过来的,我们各个儿身强体壮,也没见有这毛病。你不要乱说。”

林笙皱眉:“每个孩子体质都不同,你若不信,便可当我说的话是耳旁风。但孩子若是再惊搐几次,就很有可能伤到脑袋,将来变成痴傻儿。”

“我囝囝可不能傻啊!”男子吓了一跳,忙扭头看向崔郎中以求证实。

崔郎中跟着点点头:“小林郎中所言不虚。养病期间,勿要大鱼大肉。”他出房间叫来经过的一名药僮,让他领着这对父子到楼下找个地方休息观察,等着喂一遍药再走。

“请跟我来吧。”药僮指引他们下楼去。

林笙因为摸了小孩的口舌,又洗了一遍手。

崔郎中在旁边不住地打量他,最后实在忍不住,问道:“林小郎君,你别藏着掖着,实话告诉老夫,你是金针派谁家的子弟?”

“崔老何出此言。”林笙想找帕子擦水,才发现已经都用光了,他看看多少都已经脏了几条帕子,虽然没有严重的洁癖,却也说服不了自己继续用那些,只好等着手上的水珠自然风干。

什么金针派,他听都没听过。

崔郎中摸了摸胡须:“我观你下针配穴,都极为精妙,非金针后人出身难有此等沉着老道……”

大梁擅药者多,撇去那些自诩神医的金丹方士不谈,南北声名显赫的一些名医多是擅长大小方脉者。疡医骨医干的是血肉活儿,多是边疆随军医户里出名得多,却也是少之又少。

而像是会针的,那更是凤毛麟角。大半郎中都只会用药,不会用针。

只有汾平周家、江东柴家、泉昌穆家,能以祖传针术婓名大梁。而这三家,往上倒一百多年,归根结底其实就是一家。

百十年前,江东横空出世一名叫柴阳的医者,靠一手针法活人无数,被人誉为“金针圣手”。可惜柴阳一生未娶,只收养了三名孤儿,传授他们针法——便是后来的周柴穆三家。

学医嘛,各人体会不同,这三家就逐渐分成了三个流派。三家都以针法行世,相互较劲,谁也不愿意将各自的绝活教给族外之人,也都自称自己才是“金针正统”。

后来大家干脆统称这三家叫金针派,除了周柴穆三家,其他零零散散的小针医,就都不值一提了。

崔郎中能会些针术,也是当年柴家一个族人暗自教了他几手,虽不多,却也令崔郎中受益匪浅。不过他并不精谙针道,所以遇上合适的症状,也只是按柴家人教的,用固定的针方行针,不敢妄加改动。

但林笙这一手,精妙灵活,稳准快,毫无犹豫,便是同等年纪的三家子弟,也未必能使得出来。

崔郎中甚至怀疑,他是否是三家的嫡系子孙,跑到这里来埋名历练。

林笙听罢缘由,不禁失笑:“原来还有这些典故……不过我确实不是这三家的人,我的医术和针法都是一些您不曾听过的老先生教授的,您就当,是一些隐士吧。”

他的老师,这里人必然没有听过。更何况,林笙所学到的东西,已经是几千年发展下来的精华,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由无数先人一代代试错后得来的经验。不值得在努力探索了一辈子的崔老面前洋洋得意。

“崔老,我也是偶然侥幸学得了一些而已,您若是感兴趣,我可以写下来给您。”林笙道。

“真的?”崔郎中喜出望外,随即忙压下嘴角,摆摆手,“不可不可,这不可,我怎能偷学你个小娃娃的东西,要是让你师门知道了……”

林笙忙说:“这岂能叫偷,从医本就是要博采众长,医者学会的东西多一些,病人才会少些痛苦。如果我的师父知道,高兴都来不及呢,他要是在这里,肯定自己就背着包满地乱跑,到处办讲座给大家分享他的学术理念。”

崔郎中听他这么说,心里又高兴了几分,不过听他意思他师父可能“不在了”,一时又惭愧提起人家的痛处,忙清咳了两声,从药奁中另取了一副卷包。

“这是我备用的针包,你拿去用吧,不急着给我。”崔郎中道,比起针术,林笙年纪轻轻却不知比他强到哪里去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不过要我说,卢钰的病恐怕难治。”

林笙高兴地接过针包,放进自己的布兜里:“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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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到了针,林笙等着观察了一会那惊风小童的病情,见吃了药已经退热了,便不再耽误,挎着布包回家。

一进门,两只小狗嗷呜一声扑了上来。

院子里水桶翻仰,芝麻一身湿漉漉的,连一向雪白乖巧的汤圆都不知道打哪沾了一身泥水,变得脏兮兮。汤圆跳起来要抱,被林笙嫌弃地拎着后颈拿起来:“不行,你们太脏了。”

孟寒舟呢?

怎么让两只小狗乱成这样,总不至于睡到现在还没醒吧?

林笙一手一个小脏狗,用脚尖轻轻顶开了虚掩的房门,往里一看,又看到了另一只……小脏狗。

孟寒舟正趴在桌子上写字,垂下来的袖角黑了一块,不知道是不是被墨染了。

他轮椅高大,身形高瘦,之前吃饭没觉得有什么,一板正经写起字来,却显得高度不那么合适了。写上两行,他小心地放下笔,端起手腕来甩一甩,然后又继续写。

因背对着门口,即便门微微响了一下,加上有小狗嗷嗷乱叫,他只以为是芝麻汤圆跑了进来,头也没回地道:“不许乱叫!待会要是害我写错了,就拔光你们的毛!”

“你要拔光谁的毛?”

林笙突然从背后凑了上来,在他耳旁说话。

孟寒舟肩膀一抖,一个激灵把手里的笔杆子扔出去好远,下意识手忙脚乱就要胡拢起面前的东西。等“啪”一声林笙拍在桌上,他顺着这只手往上看,这才发现,甩起的墨点子飞到了林笙脸上。

他瞄一眼林笙的脸色,伸出拇指去揩了一下,想补救一番。

没想到一抹,只是个泪痣大小的墨点,愣是让他摸出一条墨痕来。

黑的墨,白的肤,反衬得他愠色之下的这张脸艳若桃李。

“……”孟寒舟立即先声夺人,“你不要突然在我耳旁说话。”

“?我没有突然,我是正常走进来的。而且小狗都叫了好几声了,你没听见吗?”林笙气笑了,“是你自己心虚。”他伸手拿来孟寒舟没来得及藏起来的纸张,“你在写什么?你哪来的纸张笔墨?”

孟寒舟抢了两下,没有抢到。

没想到林笙这么早回来,他原本打算,先抄一会,在林笙回来之前收拢好。

林笙举起看了一会,就是些枯燥的古文,其他的都被孟寒舟藏得差不多了,他不好去抢,也不屑继续动手,又询问了一遍孟寒舟还是不肯说,不禁有点生气:“不说算了。”

他丢下纸张,抓起满地乱跑的两只小狗,去给它们洗澡:“脏得要死,今晚不许上我的床睡觉。下次再乱跑,打烂你们的屁股!”

孟寒舟隐约觉得,这句话不是说给狗听的,是说给自己听的。

晚饭随便对付了几口,林笙就揣着针包去隔壁给卢钰扎针去了。

孟寒舟和两只洗得干干净净在窝里相互舔毛的狗面面相觑。

直到天快黑了,林笙才与卢文有说有笑的回来,两人走到门口依然难舍难分,卢文握着他的手又聊了好长一会,还往他怀里揣了一个兜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去。

林笙回来也不与他说话,抱起小狗玩了一会,洗漱后便上-床去歇息。孟寒舟匆匆去擦了下脸,回来忙跟着也要往床上爬,林笙正没好气想踹孟寒舟一下,却反而被抓住了脚背。

“……放手。你又发什么疯。”

孟寒舟抓得更紧,他受得了被侯府所有人冷落,但受不了被林笙冷落:“我今晚的药还没有吃。”

林笙一只脚陷在他手里:“药就在厨房,你自己去煎。”

“我不会。”孟寒舟说,“我会把厨房烧了。”

林笙盯着他看了一会,觉得这人真的能干出烧厨房的事来。他不想崭新的院子被烧成灰烬,气得只好自己亲自下去给他煎药。蹭到床边,他扭了扭脚尖,示意孟寒舟把手放开。

孟寒舟松了松手,林笙顺势朝他身上踹了一下,起身就溜。

林笙气呼呼地进了厨房,从架子上取下按日子排好的药包,就听到骨碌一声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他低头去看,见是一只巴掌大的精雕木盒。

他不记得家里有这种东西,一弯腰拾了起来:“什么东西放在这……”

一打开,林笙眼睛立刻黏住了:“孟寒舟!”

孟寒舟揉了揉被林笙气急败坏踹了一脚的胸口,还没反应过来,林笙就一阵风似的飘了进来,一双眼睛闪啊闪:“这是你放在架子上的吗?”

“……不清楚,不认识。”孟寒舟死鸭子嘴硬,“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

林笙再不明就里,大概也能猜到一二这墨是怎么来的。

中午那会儿他就觉得孟寒舟突然要午睡,怪怪的,就像小狗不出声必在作妖的真理一样。不过当时要去拜访崔郎中的事要紧,便没有理会孟寒舟。

没想到他是去弄墨了!

拿到手,这墨比摆在柜台上时看起来更好看了,亮闪闪的掺杂着不知道什么做成的碎粉,像群星闪耀的夜空一样好看。林笙很高兴,拿着墨想试一试,却又舍不得,捧着看了一会,越看越喜欢。

林笙把墨条拿出来欣赏了一会,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突然想起一件事:“你怎么弄到的,这墨这么贵……不会是卖身给什么人了吧?”

“……没有!”孟寒舟不知道他怎么会想到卖身,“其实也没有那么贵,这块墨没有那么正宗,所以我稍微跟他们砍了一点价。”他见林笙目光狐疑,忙说:“我找了个书局,给人抄书,没有拿家里的钱……只是看你很喜欢。”

他说着说着也拿不准林笙怎么想,怕林笙说他胡乱花钱买一块不正宗的墨锭而生气。

林笙觉得他像蔫巴巴怕人责骂的小狗,有点好笑:“我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也一定非要有。我今天喜欢,明天或许就不喜欢了,难道样样都要买回来?”

看孟寒舟刚才写字的样子,恐怕那份抄书的工作并不轻松。

只是为了一块徒有华丽外表的墨,没有那么实用,倒也不至于如此费劲。

“虽然只是一块不很正宗的墨,但是你喜欢。”孟寒舟有点不满他嘲笑自己,横气道,“你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可以有?我就想看你拿到它高兴的样子,不行吗?你想要小狗的时候,不也有了吗。”

林笙一顿,盯着孟寒舟看了好久。

父母没了以后,他辗转在亲戚家里寄宿,一年换一家。

最先学会的一件事,是漂亮的东西看看就好,喜欢的东西也不一定要拥有。除了必要之外的花里胡哨的东西,买回去只会变成多余的累赘。

彩色的橡皮,和别人用剩一半的橡皮头是一样的。印着卡通人物的作业纸,和之前的作业纸翻过来写,也是一样的。

林笙曾经看着亲戚家的孩子有一只漂亮的背带水杯。

他告诉自己。

它只是一只用来喝水的水杯而已,好不好看喜不喜欢并不重要,不会摔坏才最重要,所以我并不是很想要。

直到长大工作,有了充足的积蓄,林笙也会在琳琅满目的缤纷商品当中驻足,观察比较哪一个更新奇、更漂亮,拿起来摸一摸。但是最后,依然会下意识选择最实惠最经用的那个,哪怕它不是自己最喜欢的那一个。

而孟寒舟理直气壮地说: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可以有?

为什么呢,林笙也不清楚。

“我想给你,让你高兴。”孟寒舟说,“如果你明天不喜欢了,可以再扔。如果你今天还喜欢,那就值得买回来。”

林笙不知道为什么不可以有,但孟寒舟知道为什么可以有。

——因为有了,就会高兴。

多简单的道理。

孟寒舟真不愧是个跋扈的大少爷。

但林笙不得不承认,他喜欢这种“简单而跋扈”的感觉——很奇妙,这是一种,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就被人重视,被人放在心上,被人用心对待取悦的感觉。

这一切都不凌驾于任何计较思量之上,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会高兴。

林笙看着因不服气而与他据理力争的孟寒舟。

也许节气快要入暑了,林笙也觉得有些热了起来。

他弯腰,伸手把孟寒舟揽过,往怀里抱了一下:“谢谢你,我很高兴。”

孟寒舟喋喋不休的嘴一下子止住了。

作者有话说:

多年以后,孟总看着不停买买买疯狂败家的林笙,回忆往昔,吐出个烟圈:唉,这一切都要从我年少无知说过的一句话讲起……

小林总:老孟!过来刷卡!

孟总:哎,来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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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一,补昨天的更

迟来喊一声国庆快乐,今天前20小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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