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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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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椒鱼头

叶从溪往锅里倒油, 把剁椒碎还有蒜蓉碎下锅炒出浓烈的香气,又陆陆续续加入盐蚝油酱油等调味料。

蒜香咸辣的香气伴随着锅铲翻动的频率一波一波往外弥漫。

勾得好几个顾客都频频往厨房里看。

“什么味道,又辣又香, 单单闻着这味道都觉得饿。”距离厨房最近的那个客人明明刚吃饱,却又被这味道勾得食欲大动。

“你说这饭店怎么就不弄个遮挡的,挡一挡里面传出来的香气是吧, 也不怕我们要是饿狠了冲进去抢。”好吧, 好像真不怕, 毕竟是黄毛老板,武力值还是杠杠的。

“哪里没有做, 你看现在东西卖完连挡板都关上了, 那味道就是从门底下那条缝钻出来,没办法, 太香了,漏出一点点就够让人流口水。”

……

别说他们馋,后院里梁小兰洗好碗走出来, 她没看见叶从溪刚刚处理鱼的动作, 只盯着锅里那炒得漂亮馋人的青黄剁椒蒜蓉酱问:“小叶老板,你这是在做什么?拌面吗?”

叶从溪听见这句话忍不住笑:“你忽然想吃拌面啊?”

梁小兰老实地点点头:“昨天你给那个大爷做的拌面可香了。”

“这是剁椒鱼头。”叶从溪关掉火, 单手端起锅,将锅里油光红艳的剁椒淋在鱼头身上。

鱼头装在砂锅里, 底下还铺了一层金针菇, 香味冲鼻的浓郁酱料厚厚地流到鱼头身上。

一般剁椒鱼头都是上锅去蒸的,不过叶从溪更偏爱用砂锅慢慢焗出来的, 会更加入味香浓。

用大火烧到沸腾, 然后转到成小火, 等时间一到, 叶从溪就掀开锅盖,一片氤氲的蒸汽白雾中,鱼头温热缤纷,底下只剩下一层深褐色的汤汁。

叶从溪撒上一把葱花,然后把烧得滚热的油泼上去,伴随着滋啦一声,本身就浓郁的香气变得愈发刺激。

碧绿的葱花,红黄色的辣椒,还有灰白色的鱼肉,跟浅浅的、将鱼头浸泡在其中的深褐色酱汁,各色交相辉映,这卖相说一句活色生香也不为过。

叶大翔炒了个青菜,然后又把剩下的卤味凉拌凉拌,加上这两锅剁椒鱼头,就是今天的晚饭。

“鱼头够不够吃呀,鱼头没什么肉吧。”毛仔端着鱼头出去。

说实话,他没吃过鱼头,所以拿起筷子时,虽然被这道菜的味道馋得不行,但一时之间连怎么夹都不知道。

“鱼头能吃什么?鱼眼睛?”毛仔犯难了。

“那你吃鱼眼睛。”叶从溪让他去夹。

鱼眼胶质多,吃起来滑爽美味,周边还带着剁椒跟的泡椒,咸香酸辣的滋味瞬间在舌尖上绽放开,香得他一个哆嗦,眼睛都变纯净了。

“哇哦,好好吃啊!”毛仔本来还想着鱼头好像没什么肉,都是骨头,应该不够吃啊,但没想到溪姐做的鱼肉那么香,这味道也太带劲。

就这么一口鱼眼,再加上细细碎碎的辣椒,他直接就配着吃了大半碗饭,嘴里都是香的。

“鱼好吃,上面的辣椒也好吃,只吃辣椒都够下饭了。”毛仔美滋滋地说。

叶从溪刚刚吃完底下香辣脆爽的金针菇,伸出筷子去夹鱼肉,她夹的是鱼嘴的位置,鱼头被焗软了,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连骨带肉拨下来:“你光吃辣椒干什么?这还有肉啊,这里都是能吃的。”

“这也能吃?”毛仔以为只有鱼眼睛能吃。

他学着叶从溪的样子将另一边鱼嘴夹下来,鱼肉挂着香浓的蒜蓉辣椒酱,毛仔又点了点底下的料汁,这才吃进嘴里。

天啊~~

毛仔整个人陶醉的,飘飘然的,他感觉整个人幸福得快要上天堂了。

没想到鱼头这个部位的肉也那么好吃,又嫩又滑,很轻易就能用舌头把鱼脸肉从鱼骨上面吸下来。

没错,吸下来,甚至都不用啃,白嫩嫩的鱼肉就这么吞进肚子里。

毛仔吃得津津有味:“没想到鱼头还有那么多部位都是能吃的。”

梁小兰吃着鱼头大口扒拉着米饭:“鱼头可好吃了。”

郑金茹也说:“小叶师傅这个鱼头处理得好,我之前用鱼头炖过豆腐,但煮得不够味。”

梁小兰吃完米饭,她本来想再去添饭,但看着锅里的辣椒碎,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叶老板,冰箱里是不是还有点面条,我能不能去煮了用来和这个辣椒一起拌面。”

“是还有点面条,”叶从溪点点头,正好她吃饱了,“我去给你煮吧。”

她速度快,很快就做好一份炸蒜酱油捞面。

因为梁小兰说她要弄辣椒碎拌面,所以她特意没有搞太咸。

等把砂锅里吃剩下的辣椒酱淋在拌面上,然后拌一拌,让细碎鲜辣的辣椒碎均匀地粘在面条上。

梁小兰吃了一大口,香得她连不小心沾在嘴唇上的辣椒汁都要舔干净。

“这面条太香,这都能当做一道菜来卖了,就叫做辣椒拌面,肯定很多人吃。”

林秋娇本来是用辣椒拌米饭吃的,她闻言,也要试试辣椒拌面。

大家你一筷子,我一筷子。

拌面吃完了,砂锅里的辣椒碎跟金针菇也被吃完了,桌子上就剩下骨头,其他餐具全都干净得反光,仿佛没用过一样。

林秋娇还用筷子在砂锅里捞了捞,试图再捞一点出来。

叶从溪看着妈妈这个样子,露出笑容:“妈妈,你还想吃?那我们明天做点这个卖吧,我去跟鱼摊的老板说一下。”

现在店里也拉了电话,鱼摊老板没有电话,但是菜市场有。

叶从溪的电话打到菜市场那,让管理人员帮忙联系一下鱼摊老板,多加五十个鱼头。

打完电话,张阿婆正巧从门口路过,拿了点桑葚给他们吃。

三月份的桑葚,又酸又甜,酸得很清爽,甜得不腻。

林秋娇吃了两口,看见叶大翔嘴巴的颜色,也龇起牙问:“我牙齿上面有没有颜色?”

“有有有,又紫又红又黑。”毛仔哈哈哈哈,他张开嘴巴,努力不触碰牙齿,把桑葚放在舌头上,用上牙膛压爆了桑葚。

然后伸出舌头,假装僵尸的样子:“哇呜呜呜,有没有被吓到?我这样恐怖吗哈哈哈?”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梁小兰兴致勃勃。

连叶大翔跟林秋娇也玩起来。

幼稚!

叶从溪哼哼两声,却也伸手,拿起一个桑葚,把舌头变成恐怖的紫红色,然后去吓唬警长。

警长竖起猫尾巴,在楼梯跑上跑下。

叶从溪也紧跟在后面追:“小猫咪,别跑啊,让我抓到你吧~!”

抓到你,然后把你亲亲亲,把你的小嘴筒子也亲成黑紫色的。

叶从溪跟警长就这么上蹿下跳着。

刀疤一吃着桑葚,忽然想起一件事,开口:“翔哥,明仔前几天去找我,问我们要不要去他们家摘菠萝。”

明仔算叶大翔的半个小弟,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是先跟刀疤兄弟认识。

然后跟叶大翔认识没几天就回乡下去了,因为他爸摔断腿,他要回去养猪种田,暂时当不了古惑仔。

直到前几天,明仔来一趟涌头镇这边,去刀疤一之前租的房子看了看,发现他们还在,就给他们说了这事。

“到时候喊上翔哥和秋姐一起来,菠萝管够!多到再不吃就要烂在地里了。”

刀疤一当时赶着回店里干活,再加上这几天店里事情挺多,一下子就给忘记,直到刚刚吃了桑葚,这才想起来。

“好久都没看到明仔,那时候还想把明仔也喊过来一起干,不过想到他家里还有活就算了。”叶大翔说。

而且他们只知道明仔在哪个村,具体村里哪个地址也不知道,现在交通不方便,找过去一趟还挺麻烦。

林秋娇眼睛亮亮地说:“我也想去摘菠萝,问问小溪要不要去。”

叶从溪在楼梯上就听见他们的对话,她抱着警长下来:“可以啊,下星期放假的时候我们去吧。”

现在叶氏饭馆是一月休息四天,下周六日她也放假,店里休息两天,去找明仔玩。

叶从溪记忆里对明仔的印象不深,只记得好像比毛仔大一点,性格有点腼腆。

不过腼腆不影响他当九零年代杀马特。

一眨眼,就到了周六早上。

叶氏饭馆门口贴着休息两天的牌子。

客人们过来一看,没开门,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一看只有两天。

还好还好。

有了那么长时间作对比,这两天看起来都没那么难熬。

吃了闭门羹的顾客来来去去好几波,此时,叶从溪他们也包了一台面包车去找明仔。

明仔姓谢,住在谢家村,不过谢家村还挺大的,分为上村跟下村,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只能下了车慢慢找。

村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叶从溪他们几个陌生面孔很快就引来关注。

“你们是来找人的吗?”

“对啊,你认不认识个叫谢明的,跟我一样染着黄色头发……”

叶大翔说到一半,刀疤一悄咪咪跟他说:“翔哥,明仔现在没有染黄色头发了。”

什么?

叶大翔闻言心碎了,想当初,明仔特意跟他染了一样颜色的头发,说这是对他的崇拜跟忠心。

唉。

不过来都来了,还是得找到人再说。

几人一边打探一边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下村,刚好村口有人,他们就过去问。

“你们找明仔干什么?”说话的阿姨显然是认识明仔的。

“我是明仔大哥,我过来看看他。”叶大翔一副十足十的大哥样子。

“那边,这里走过去,最后一家就是他。”阿姨说完,目光又落在他们身上。

等叶从溪他们道了谢,往前走,阿姨依然不舍得挪动视线,直到只拿到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她这才一拍手,激动地去跟自己的好姐妹分享八卦。

“刚刚有一群人来找明仔,穿得光鲜亮丽的,说是明仔的大哥,明仔什么时候还有这门亲戚啊?”

叶从溪一家都长得挺好看,身形也高挑,而且现在店里生意好,林秋娇也舍得买好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么一整确实光鲜亮丽的。

连带着刀疤一跟毛仔他们都光鲜起来。

谢家村都挺穷的,明仔一家还是这里头最穷的,他爸腿不好,他妈心脏不好,家里现在就他跟他奶奶能干活,谢奶奶年纪也大。

这一家怎么看怎么不行。

居然有人来找,还是看着混得很好的人,那个年纪比较小的小姑娘手里还拿着相机呢。

相机耶,是很贵的东西了。

顺着刚刚那个阿姨说的方向,几人踩着泥地走。

涌头镇那边起码是水泥地了,但谢家村这里还到处都是泥土地,而且也没有路灯,这到了晚上肯定乌漆嘛黑的。

幸好现在是白天,马上要到最后一处房子,那房子里头也走出来一个身影。

那身影看见他们,好像以为自己出现幻觉般,又揉了揉眼睛,连揉三次,确定是真的,语气不可置信地说:“翔哥,秋姐,你们怎么来了,大一哥!”

刀疤一笑道:“不是你让我们来摘菠萝吗?”

谢明愣了愣,反应过来,挠挠头:“哦哦,是哦。”

但他真没想到他们回来,毕竟过来这里一趟要花的钱,能买好多菠萝了。

谢明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止是为了菠萝来的。

经过叶从溪的提醒,叶大翔还拎了礼物,给谢明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

谢明爸妈都显得特别拘谨:“我,我们这里也没什么能招待你们的。”

谢明爸妈还想把珍藏的奶粉拿出来冲给他们喝。

“不用啦叔叔阿姨,让明仔哥带我们去菠萝地就行,我们想吃菠萝。”叶从溪说。

“要吃菠萝啊,好好好,明仔,快点带你大哥他们去摘菠萝。”谢爸招呼道。

谢明就带着叶从溪他们出去,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菠萝地。

菠萝树只有半人高,像放大版的仙人掌,上面挂着带刺的菠萝,摘的时候得戴上手套,不然没摘两个就要废了。

谢明家就三副手套,所以谢明带着刀疤一跟叶大翔下地去了。

叶从溪拿出相机咔擦咔擦拍了几张,林秋娇也很新奇:“原来菠萝树是这样的,我还以为是很高很高的,就那么矮啊。”

“是啊,去年菠萝成熟那会,我刚回来,还跟翔哥一样染着黄头发,蹲下来的时候,我奶眼神不好,以为我脑袋是菠萝,伸手要来摘。”谢明说着说着,给自己说不好意思了,耳根子都红起来。

毛仔直接哈哈哈哈大笑,差点笑得捶地。

叶大翔也哈哈哈哈,原来明仔是因为这个才没继续染黄头发啊。

摘好的菠萝扔到框里面,他们拖着框回去。

路上,毛仔好奇问:“明仔哥,你们种这菠萝赚钱吗?”

明仔摇了摇头:“不赚,勉勉强强能过下去吧。”

菠萝销路不好,但谢家村的人种了那么久的菠萝,也只会种菠萝,只能这样一年接着一年地重复。

毛仔想了想谢明家的环境,确实看不出赚钱的样子:“要不你来跟溪姐还有翔哥混吧。”

叶从溪点点头:“正好现在饭店也还需要人。”

忙是忙得过来,但大家也忙得挺累,如果能多个人,那肯定能轻松很多。

谢明显示眼前一亮,可是想到什么,又叹了口气:“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爸妈这样,我奶奶年纪也大,实在是走不开。”

他这样说,大家也不好勉强,毕竟谢明家里那情况,确实有些麻烦。

回到家里,谢明就先削一个菠萝给他们吃。

菠萝就这么吃容易杀嘴,有些人嘴巴能疼好几天,谢明自己吃没问题,但他怕叶从溪他们不行,所以还是泡了会盐水,才端过去让他们试试。

谢明种的菠萝带着很浓的果香味,是那种新鲜热带水果独有的、被太阳晒透的甜香。

果肉脆嫩,甜中带着一丝酸,酸味很轻,刚好起到一个提味的作用。

好吃得让人想要去树林里当吗喽晃荡大叫。

一个菠萝瞬间就被人分完。

叶大翔说:“明仔,再去摘几个吧,我们买回去吃。”

林秋娇点点头:“对,多拿点,我们吃不完还可以给客人吃。”

毛仔举手:“还能给溪姐当食材,之前溪姐就做过一道菠萝咕噜肉。”

叶从溪将最后一口菠萝吃完:“你记忆力倒是挺好。”

毛仔嘿嘿嘿笑,那么好吃的菜,怎么可能忘记。

明仔站起身:“行,翔哥,我再去给你摘几个,不过咱们的关系就别说什么买不买的,就当是我请你吃,反正现在菠萝也不值钱。”

谢爸谢妈还有谢奶奶也说不用给钱,拿去尝尝就好。

叶大翔却说什么也要塞钱,双方推来推去,最后叶大翔只好假装把钱往兜里一塞:“行吧行吧。”

其实走的时候,偷偷给放到桌子上。

等谢明送他们到村口,帮忙叫了辆面包车,回来才发现钱,他摸了摸眼泪。

等回到涌头镇,他们在店里下车,打算先把菠萝放到店里。

叶从溪用袋子拎了几个菠萝,等下给张阿婆他们送去,一出门,却看见姜校长,姜校长旁边还跟着一个中年男人。

两个小时前,姜校长家来了客人。

这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校长带的第一届学生,也是顺景隆的老板马正平。

姜校长跟马正平的关系一直挺好。

马正平前几年得了很严重的病,专门去国外做了手术,不过现在恢复得不错。

姜校长上次见到马正平,跟他简单说了马英明的事。

马英明是马正平堂哥那边的亲戚,因为马正平身体不好,当时女儿年纪也还小,还在念书,所以才把酒店重要的事情交给马英明。

直到姜校长说明情况,马正平这才知道马英明居然背着自己做了那么多混账事。

马英明做的错事还不止做假证这一件,他把之前顺景隆的大厨逼走,安排自己的人手进来,所以顺景隆饭菜的味道一跌再跌,很多老顾客都走了。

马英明这才想把叶从溪招到顺景隆来,试图挽回这个局面,还使出一些下作手段。

马正平这边肯定不会护着他,警察那边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马正平找上姜校长,也是知道他跟叶从溪认识:“听说是个年纪很小的孩子,我想见一见她,给她道个歉。”

所以姜校长这才带着马正平上门。

叶从溪听完他们的解释,也不计较:“马先生,我不怪你,毕竟这事也不是你想做的,既然马英明现在已经被警察带走,那也算暂时告一段落。”

马正平感慨这孩子心胸宽广大气,又看了看周边:“我听姜校长说,这房子是刚刚建起来,没想到你们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就把饭店开那么大,真厉害。”

想当年,他也是靠着家里的人脉,才幸运地有了顺景隆。

姜校长倒是想起一件事:“小溪,你不是说三楼是做私宴的吗?现在能约吗?你看你这位置都弄出来了,不做不是浪费吗?”

叶从溪明天还是放假,她低头看了看那一筐菠萝,有个想法:“可以,您要不要订?明天就招待你们这一桌,不过做什么菜我说了算。”

姜校长赶紧说:“订订订。”

马正平搓搓手:“老师,我也想尝尝。”

姜校长看他一眼:“行吧,那就六个人。”

除了马正平,还有那几个学生呢,唉,都是债啊。

“行,那你们明天中午十二点过来。”

本来招待一桌客人,只要叶大翔跟林秋娇来帮忙打打下手就行的。

但毛仔说什么也要来帮忙。

叶大翔一语道破:“他主要就是想要蹭口吃的。”

毛仔被戳破目的,也不尴尬,反而嘻嘻地说:“溪姐今天肯定会做很多关于菠萝的美食,溪姐,会有咕噜肉吗?”

“这都被你看出来啦,”叶从溪确实是因为看见那么多菠萝,手瘾上来了,所以才接下这私宴的,“有咕噜肉,还有其他菜。”

叶从溪接过她爸洗干净的鸡,顺着鸡肉的骨骼砍成小块,抹上调味料还有薄薄的淀粉腌一腌。

趁着这时候,叶从溪拿过叶大翔削好的菠萝切开。

金黄甜润的汁水溢了出来,她先把菠萝放到盐水里浸泡。

等鸡肉腌入味,就下锅煎,将鸡油都煎出来,变成干干的焦褐色。

这时候满锅都是滋啦滋啦的油香味,再把切碎的蒜蓉和洋葱丝小米辣放下去炒香炒软,最大火爆出香气。

在锅内的温度到最高点时,在周边淋入一圈白酒挥发香气,紧接着倒入切好的菠萝块翻炒均匀,最后撒上一把香菜。

一道菠萝干煎鸡就能上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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