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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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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杂粥

多年前, 陈康妻子离世,只留下一个年纪尚小的女儿,后来他跟港城一位友人做生意, 赚了一大笔钱,因为生意变动,又移民到国外。

前几日, 他搬家整理东西时, 看见一些当年的东西, 瞬间想起在国内的回忆,百般思绪涌上心头。

虽然在国外, 但陈康多活动在华人街范围, 过年将近,很多店铺也有春联之类的东西售卖, 这更是勾起了他的思乡之情。

各种情绪涌现,让他做出一个决定,陈康跟女儿商量之后, 决定回祖国看看。

这次不仅女儿跟着他回来, 还有好友的儿子易安。

易安本来不想来的,是他爸说:“你回去, 看看老爸的故乡,替我看看。”

易安是陈康的友人和当地人结婚后生的小孩, 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跟碧绿色的眼睛, 脸部轮廓又更加偏向亚洲人。

因为不是自愿回来,坐车时, 相比较颇有兴趣朝着窗外四处张望的陈珠, 易安眼里带着一些烦躁:“这里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鹏城虽然有机场, 但落地郊区, 位置偏远,到处都是渔村、滩涂跟工业区。

易安丝毫不感兴趣,他更想要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而不是来那么落后的地方。

“你不喜欢看闭上眼睛就好了,”陈珠哼一声,转头去问陈康,“爸爸,我们现在要回哪个家?”

陈珠在鹏城有两个家,一个是小时候和爸爸妈妈住的老房子,还有一处是爸爸做生意后买的房子。

陈康笑了笑:“一个租出去,一个放太久,都还不能住人,我们住酒店,休息休息,再去逛逛。”

老房子是因为担心被弟弟抢走,所以才出租给小混混,但后来买的房子陈康没有租出去,一直的闲置着,这会儿灰尘应该落得很厚,还得找人打扫。

唉,不知道老房子那边怎么样,当年那个人还在不在。

陈珠现在也二十几岁了,但回来鹏城的瞬间,她好像又变成当年那个小女孩,听见爸爸的话,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没转过弯来,她赶紧哈哈哈点头:“好,先去酒楼。”

易安的坏心情一直维持到吃晚饭前。

虽然离开华国很久,但陈康寻找美食的本事还在,他直接忽略掉那些装修奢华的贵价餐厅,带着两人来到一家人气满满的路边摊。

路边摊的桌椅都要自己擦,连塑料板凳都是缺了一角,还得叠着来坐。

易安嫌弃万分,生怕自己坐着坐着摔下去,直到锅气满满的炒牛河端上来,他吃了一口后,眼睛瞬间变得清澈:“好香啊!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吧,我相信再也找不到比它更美味的了。”

在国外也有中餐做得好的店,陈康经常带着陈珠去吃,所以陈珠对于这碟炒河粉还好,没易安那么夸张。

陈康也做好计划了:“明天我们就回涌头镇看看。”

……

天色逐渐变亮。

叶从溪早早起床,煮好一锅皮蛋瘦肉粥,她自己吃了一口,摸摸警长的脑袋就出门。

叶从溪骑着三轮,把村子逛一遍,顺便把周边也逛逛。

从她穿过来的这五个月,家里做盒饭到现在攒的钱,一共有十几万,除了店里赚的,还有学校食堂跟超市卤味那边的收入。

叶从溪原本计划是想要买下偏远农村的房子坐等拆迁,但昨天的事情让她有了警惕,虽然后来证明是的假房东,但万一真房东回来了,也想要收回房子,他们也会显得很被动。

所以叶从溪想要先提前选好合适的新店面以防万一。

不过这合适的店面也不是那么好找的,叶从溪一圈下来对朝向位置格局都满意的不多,有两个稍稍达标,她打算不同时间段再去看看人流量。

叶从溪骑着三轮车又回去了,路过菜市场,顺路进去看看,经过猪肉摊,荣老板跟她打招呼。

“小叶老板,出来买菜呀,对了,我这正好有一袋新鲜的猪肝,你拿回去吧。”

自从上次荣老板的亲戚给叶从溪换了排骨后,荣老板就时不时送点猪肝作为补偿,毕竟大顾客还是要稳住的。

“新鲜着呢,你看,这肉多漂亮。”

叶从溪笑了笑,拿起夹子,将旁边刚刚切割出来的猪心、猪粉肠、还有几块瘦肉都挑出来。

看得荣老板眼皮子直乱跳,这,这小叶老板这是都想要?

他心里在飞速地盘算着,这都送出去维持合作关系值不值,接着就听见叶从溪说:“帮我算一下多少钱。”

荣老板顿时喜笑颜开:“好嘞!”

称重好了,算完钱,荣老板还亲自给叶从溪送到外面。

叶从溪直说不用不用。

荣老板却要的要的,等这一大袋猪杂都放在三轮车上,荣老板又试探性问:“小叶老板明年还会在我们这拿货吧?”

叶从溪说:“只要质量没问题,还是在你这拿。”

荣老板家的猪肉确实不错,只要不动手脚,什么都好说。

荣老板笑脸如同一团菊花:“那肯定啊。”

叶从溪回到店里,后厨也已经忙碌起来,林秋娇语气担心地问:“小溪,你去哪里呀?”

“我去看看店面呀,唉,我记得我放了张便利贴在冰箱那。”

叶大翔跟林秋娇都心虚地挠挠头,咳咳,他们一起床闻见香味就往灶台跑,添好粥都来不及坐下来,站着就喝了大半碗,哪里有心思去看冰箱。

林秋娇:“下次贴在煤气灶旁边,妈妈肯定能看到。”

毛仔一听到煤气灶关键词,瞬间触发反应:“煤气灶?是早餐溪姐做什么了嘛?”

“你这脑子,在这些地方比狗还灵,”叶大翔颇为嫌弃,“小溪煮了皮蛋瘦肉粥,不过我们都吃完了……唉,你那什么表情?我做的米粉很难吃吗?我还特意给你多煎了两个鸡蛋!”

店里今天的早餐是叶大翔煮的米粉,其实他现在厨艺进步不少,也不能算难吃,但跟叶从溪比起来的就不够看了,毛仔心里落差太大。

“你也想喝粥啊?我买了猪杂准备做猪杂粥,那中午留点给自己喝吧。”叶从溪先去处理猪杂,这一步挺关键的,没处理好会有异味。

“溪姐万岁!”毛仔迅速扒拉掉碗里的米粉,屁颠屁颠地去帮忙。

……

今天天气不错,有太阳有风。

昨晚吃了一顿好宵夜,易安心情也很好,当车子驶入算不上繁华的涌头镇,他都没有挑剔,反而左右张望:“这是哪里?”

陈珠:“这里是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哇这条河涌还在,没有什么变化呀,以前我最喜欢跟好朋友从头跑到尾……这里倒是变了不少,居然建了那么高的房子,以前是平房吧?”

“爸,你快看,好像多了个电子厂,我记得以前就一个玩具厂。”

陈康点头:“还真是,这厂以前没有的,看着规模不小,人应该很多,难怪村里多了不少五六层楼高的房子,应该就是装修来租给工人的。”

陈珠看着越来越熟悉,但又带着些陌生的路口,心中酸涩涌起:“快到了……”

出租车停了下来,陈康往前走,看着原来老房子的地方变成一家饭店:“叶氏饭馆……?”

这变化也太大了。

他差点不敢认这是他以前的房子。

当初好像就是租给一个姓叶的人……

这是他开的饭馆吗?还是换人了?

陈康当时只想要让人能守住这块地,变成什么样都无所谓,不过现在开成饭店,他还是有点惊讶,而且这店生意看着还挺不错。

刚开门的样子,已经坐满人。

陈康也走进去,透过玻璃柜台,看见厨房里的叶大翔。

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已经忘记叶大翔长什么样,但这一头黄毛依旧让他记忆犹新。

没错了,就是那个人。

叶大翔在店里忙碌,倒是没发现陈康。

陈康点了餐,卤味来了点,又点了一碗担担面和酸辣粉,还有三碗猪杂粥。

陈珠坐在靠墙的位置,她有些激动地跟易安说:“我以前就是坐在这里写作业。”

现在她又坐在这里,却已经是另一幅光景了。

时间啊。

易安完全不理解陈珠的心情,他心思都在别面上:“叔叔怎么点那么多?我还想留着肚子去吃昨晚那个最好吃的炒河粉呢。”

算了,等下他就吃两口应付应付吧。

卤味还要排队等着拌,猪杂粥是已经熬好的,锅盖一掀,滚烫的白气漫上来,粥面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客人来了直接添上满满一碗。

陈康用托盘端着三碗热腾腾的猪杂粥回来。

猪杂粥弥漫着猪杂的肉鲜味跟米粥独有的甜润香气,陈康坐下后,都忘了去招呼女儿他们快吃,反而情不自禁地拿起勺子,自己先吃了。

猪杂料下得多,一舀起来就是一片薄薄的猪杂跟粉肠。

汤底绵润,不是原本纯白的颜色,反而带着一点浅浅的酱色,喝起来格外有滋味,猪肝也是嫩得很,但又没有腥气,粉肠更是爽脆中带着油香。

易安本来不想喝粥的,但猪杂粥闻起来好香,而且陈康吃得那么陶醉,他也动心了,一边舀,一边好奇问:“这是什么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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