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医院的病房里,像是关了一只几天没吃饭的猛兽。
刚动刀叉的时候还很矜持, 没过两分钟就暴露本性,对着餐盒里的食物狼吞虎咽。
“嗝!嗝!”
见查尔斯被噎得直打嗝,辛西娅赶紧放下叉子,起身给他倒了一碗排骨汤:“慢点,慢点吃。”
她从来没见查尔斯吃个土豆能吃得这么香过。
四十多年前,他因为几天没吃东西而饿晕,醒来后吃的第一样食物就是烤土豆。
他曾经说过, 那是他吃过世界上最好吃的土豆, 但现在看来……
“OMG!”
靠在枕头上长舒了一口气,那一口清甜的萝卜排骨汤,不仅把嗓子眼的土豆丝冲了下去,连带着全身也感觉舒畅不少。
“这是我吃过最特别的土豆丝。”指着碗里的土豆丝,查尔斯不禁感叹道。
辛西娅笑道:“不止是土豆, 刚才你吃豆腐、鸡翅还有豆角的时候, 也是这么说的。”
今天对于查尔斯来说, 可谓是大起大落。
早上没吃好、中午没吃饱, 正当他以为晚上还要饿着肚子做梦的时候,不仅卫斯带来了炒菜跟米饭, 辛西娅也带来了从“沈”奇小馆买来的排骨汤和卤味。
一口气被这么多美食包围着,他只恨自己的肚子不够大,没办法全部把它们都吃掉。
拉着辛西娅的手,查尔斯的眼神里满是对她的爱:“亲爱的, 你真好……”
辛西娅时刻想着查尔斯,哪怕中午打电话的时候查尔斯说不想吃,辛西娅还是给他买了一份排骨汤、卤味还有两个烧饼。
没办法, 去“沈”奇小馆排队的人太多了,等到晚上再买估计就来不及了,于是她便把排骨和卤味都带回家温着,等到晚上才带过来。
只是没想到,查尔斯也让卫斯给自己带了饭。
不过多出一份饭也好,有米有饼、有菜有汤,两人可以像平时那样一起吃晚饭了。
“这个豆腐真的好吃,你再吃一块吧。”
查尔斯很喜欢这道豆腐酿肉,一口咬下,先是豆腐的软嫩,随即又是肉馅的饱满,汤汁瞬间充盈口腔,配上一些青豆和香菇碎,温润不腻……
哪怕光是把肉汁淋在米饭上,查尔斯都能吃上好几大口,可惜,一共就只有三块。
辛西娅用勺子把最后一块豆腐酿肉一分为二,把最大的那一半盛给了他,“你多吃点,我中午吃了很多,现在还不太饿。”
看着他们夫妻俩这么恩爱,卫斯感觉自己被喂了一大口的狗粮。
快速往自己嘴里扒拉了两口米饭,想把内心的嫉妒给压下去,结果吃得太快,一下子把自己也给噎住了。
“嗝!嗝!”
卫斯抬起头,无助地看了一眼雷蒙德。
雷蒙德没说话,只是捧着碗,面无表情地与他对视着。
意识到雷蒙德的腿还没恢复,也不可能给自己盛汤,卫斯只好起身默默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教授,你不觉得他们很恩爱吗?”坐在雷蒙德对面,卫斯低声道,“就像是我们的父母一样。”
雷蒙德依旧没有回答他,只是继续一边吃着碗里的饭菜,一边看着手边的那一份资料。
可是卫斯并没有发觉到,当自己说出“父母”这个词的时候,雷蒙德的眼里闪过了一丝隐隐的失落和无措。
雷蒙德的世界里没有“父母”,更从来没有见识过“恩爱”。
尽管他能够感觉到查尔斯和辛西娅之间浓厚的感情,但对于他这样无从感受、无法理解的人来说,只有回避和无视才是最好的应对方式。
“查尔斯,明天中午要吃包子吗?”卫斯向查尔斯问道。
“好啊。”查尔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我可以尝尝别的馅吗?”
卫斯摇摇手指,“不是今天早上的那种包子,是里面有汤的包子。”
查尔斯有点懵,又问:“早上的包子不也有汤吗……”
卫斯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包子”和“灌汤包”的不同。
只能用自己匮乏的形容词跟他描述道:“是一种皮特别薄的包子,薄到几乎可以看到里面的肉馅,里面的汤是透明的、鲜美的,像是融化后的水晶,一点不会觉得腻。”
“那种包子的吃法是先咬破一个口,把里面的汤汁吸出来,然后再蘸上来自华国最正宗的陈醋,最好再来点辣椒油,一口下去……”
“停停停!别说了。”
尽管没有看到那种包子的形状,但光听他的描述,查尔斯都能想象出那装着汤的包子有多好吃!
为了能多一点惊喜,他还是希望把后面的悬念留到明天。
八点刚过五分钟,护士就来病房换药了。
“你们吃的时候尽量关着门。”
这次,护士并没有反对他们吃“乱七八糟”的食物,反而小声地提醒道,“要是被医生看到的话,我不好交代。”
“好的,谢谢你。”
虽说许多病房的病人都会有家人送饭,但都是炖肉炖菜这些比较常见的美式食物。
像咸蛋黄土豆丝、豆腐酿肉、红烧狮子头这样的中式料理,医生和护士在此之前从来都没见过,更不知道制作过程是怎么样的,所以很担心病人在吃完之后会和药物发生什么不良反应。
护士也是今天吃过那只包子才知道,这些看似乱七八糟的“东西”,其实是用常见的食材所作出的更美味的食物。
不过为了减少误会,还是避着医生一点比较好。
“谢谢你的鸡蛋。”换完药后,护士对卫斯说道。
“别客气,明天还吃吗?我可以帮你带。”
护士:“不用麻烦了,还是告诉我地址吧,我早上自己去买就好。”
“想吃早点的话,可以去乔顿学校门口,那里的早餐车离医院比较近,也可以来我们哥伦比亚大学的JH食堂,虽然有点远,但是是对外开放的,种类也会更多一点。”
护士点点头,记下了他说的这两个地址,“好的,谢谢你。”
回到护士站,护士刚拿出晚饭的面包准备吃,就看到一个像鬼魂的身影朝这边飘了过来。
“诺拉……”
不用看来人是谁,光是听到那气若游丝的声音,诺拉就不想理她。
来到诺拉身边,菲娜无助地扯了扯她的衣角,用快要哭出来的语气委屈道:“怎么办,我还是好想他……”
诺拉没说话,只是大口地咬了一口手里干巴巴的面包。
也就是因为她们是同事,又是好几年的朋友,换做是别人,诺拉早就破口大骂了。
因为,她就没见过像菲娜这么恋爱脑的女人!
菲娜被分手了,是上个星期的事。
这已经是她第N次跟这个男朋友分手了。
每次分手,她都会变成现在的“幽灵”状态,用哀怨的声音念叨着对他的爱意。
诺拉和菲娜住在不同的宿舍,昨天跑去安慰了她一晚上,害得今天早上自己差点迟到,结果今天菲娜非但没有恢复正常,反而变得更哀怨了,真是把她气得够呛。
“诺拉……”
见她不理自己,菲娜索性坐在了她旁边,将头靠在了她的肩膀上,“你说我该怎么办?这次我们还能像以前那样和好吗?”
“不会。”诺拉冷漠地回答道。
她已经不想再安慰菲娜了,因为她知道,自己说的再多也是对牛弹琴。
“为什么?可是他以前真的好爱好爱我,我们的感情也很好啊……”
拉着诺拉的袖子,菲娜忽然想到了一个复合的好办法,“诺拉,明天你能陪我去找他吗?”
诺拉:“找他干嘛?”
“求他啊,求他跟我复合。告诉他,只要他能够继续跟我在一起,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不管是下跪也好,亲吻他的脚趾也好,我都可以的。”
诺拉一脸懵地问:“那我为什么要去?”
“你跟我一起啊,我们一起求他,他一定会感动的。”
诺拉:……
“菲娜,请回答我一个问题。”
转过身,诺拉一本正经地看着她的眼睛:“你他妈的脑子是被猪吃了吗?你怎么会想出这么个狗屁主意?!”
诺拉的话让菲娜彻底绷不住了,忍了一天的眼泪“哗”地一下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可是我真的忘不了他,我真的很爱很爱他,如果失去他的话,我,我……”
“好了好了好了,你快闭嘴吧。”
这些话,她已经在过去这段时间里听过无数遍了,再听她真的会吐。
放下手里吃了一半的面包,诺拉深吸了一口气,对她说道:“明天早上七点,在我的宿舍门口等我。”
“真的吗?”菲娜以为她答应了自己的要求,“你真的愿意帮我?!”
诺拉无奈地回道:“当然,这件事总要早点画上个句号吧,我可不想以后每天都被你折磨地睡不着觉。”
听她这么一说,菲娜立刻转悲为喜,激动地搂住她的脖子:“诺拉,你真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放心,如果真要下跪的话,我一定会给你准备张毯子的。”
诺拉:!!!
EXM?谁说要给那个臭男人下跪啊?!
……
早上六点五十,菲娜提前十分钟出现在了诺拉的宿舍门口。
“哇哦,看来你确实是准备好了。”
不出诺拉所料,菲娜是真的很想跟那男人复合,一大早竟然有空给自己画一个精致的淡妆。
遮掉了乌青的黑眼圈,梳顺的毛躁的头发,甚至唇膏还换了一款显气色的。
拉着诺拉的手,菲娜迫不及待地催促道:“走吧,我们出发吧!”
出门后拦了一辆出租车,菲娜还在构思着一会见到前男友时要说的话,可当诺拉报出的地址是位于上城区的哥伦比亚大学时,她一下子就愣住了。
“我们去哥伦比亚大学干嘛?”
诺拉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淡淡道:“到了你就知道了。”
来到哥伦比亚大学,诺拉径直带着她找到了JH食堂。
距离上课时间还有将近一个小时,食堂里已经有不少早起的学生排队买早餐了,虽然是第一次来,但诺拉还是从最长的那条队伍,认出了她要找的中餐档口。
站在队伍的末尾,菲娜还是有点懵:“我还是不明白,我们难道不是要去找丹吗?”
诺拉没直接回答她,而是帮她把衣领整理好,“就算要找他,你是不是也该先吃点东西,难道你想让顶着一张骷髅头出现在他面前吗?”
菲娜没说话,只是抿了抿泛白的唇。
自从被分手后,她就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
不是她不想吃,实在是提不起胃口,每天只靠中午发的一个三明治来维持体力,偶尔再多吃一个鸡蛋,其他时候则全靠对前男友的爱来支撑。
诺拉说得对,她需要吃点东西,要不一会磕头的时候,肯定该没力气了。
排了快十分钟的队,终于轮到她们了。
“嗨,我好像认识你,”负责盛汤的露比一眼就认出了诺拉,“你是医院的护士?很高兴你能来我们的档口吃饭~”
看到档口摆放的各种食物,还有档口上面的早餐招牌,两人有种来到上帝后厨房的错觉:几口锅里炖煮的汤羹有甜有咸;蒸笼里除了包子之外还有各种新奇的面点;那些是煎饼?可每一种怎么都瞧着不太一样?还有那些炸物,或圆或长、或鼓或扁……
每一种都是平常能见到的食材,但最后做出来的却全是之前从未见过的美味,光是闻着就有种让人想动刀叉的冲动。
“你好,”回应着露比的招呼,诺拉看向那些眼花缭乱的美食,问道,“我第一次来吃,不知道该点些什么,有什么推荐吗?”
“有什么忌口,或者有什么偏好吗?”把切好的煎饼递给档口前的学生后,露比反问道。
“没有,什么都可以,”停顿了一下,诺拉又补充道,“最好能开胃一点,因为我朋友她已经好几天没好好吃饭了。”
露比:“那来两碗酸浆面条吧,再来两个烙馍卷菜。”
“好。”
露比这边刚收下钱,旁边的沈瑶就开始了制作。
摊开一张烙馍,沈瑶熟练地用刷子蘸了一下芝麻油在上面涂了一圈,随后用夹子往里面夹入各种蔬菜丝,最后再碾入一颗茶叶蛋和一根烤肠,三下五除二就卷成一只饱满的菜卷。
而在她的旁边,帮工也打开了那口锅的盖子,用一只大勺舀了一碗面条,然后洒了一些芹菜碎和花生碎。
这面条和平常吃的不太一样,像是故意熬煮了很久,让每一根面条都失去它的弹性,不过闻起来却不是单一的小麦味,而是一股淡淡的酸香。
端着餐盘来到桌子前坐下,诺拉已经等不及想尝尝这面条的味道了,用勺子在碗里来回地搅了搅,使醇厚的酱香完美地与酸浆的滋味融合在了一起。
吸溜~
这是她吃过,哦不,是吸过最独特的面条。
面条和汤底完全融合到了一起,每根面条的表面都裹满了质地粘稠的酸浆,所以入口十分顺滑,面条看似煮得绵烂,其实还有一分劲道和弹性,不过不需要费力咀嚼,用舌头一抿就能断开。
而且汤底的酸味也和她印象中的果酸、醋酸有所不同,这种发酵出来的酸味入口更自然,没有过分的尖锐,如同春天吹向湖面的一道风,在味蕾上泛起一阵阵的涟漪。
爽口的芹菜粒、干脆的花生碎、软烂的芝麻叶……每一种食材都包裹在酸浆中,使得每一次咀嚼都能吃到不同的惊喜。
酸味果然是最开胃的,一口面条配上一口烙馍卷菜,她自己还没反应过来,不知不觉中,面条就已经被吃掉小半碗了。
“你怎么不吃?”看到对面的那碗面条一动没动,诺拉问道。
不止是面条,她手里的烙馍卷菜也几乎没有吃,只在烙馍的边缘咬了很小很小的一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被老鼠偷吃了。
菲娜叹了一口气,还想把烙馍卷菜也放下:“我吃不下……”
“一口,就吃一口,”诺拉拦住她要放下的手,“如果吃了一口之后你还是没胃口,那我绝对不再拦你。”
“这是你说的。”
菲娜勉为其难地拿起勺子,搅拌着眼前这碗看起来毫无食欲的面条。
深吸一口气,为了让诺拉履行承诺,她鼓起勇气张开嘴吃了一口。
她原本已经做好了要吐出来的准备,毕竟这面条的卖相实在是太难看了,根本让人提不起食欲。
可是当酸浆的醇酸在口中逐渐融化时,她原本空洞的眼神却重新燃起了光亮。
这味道……好神奇?!
因为几天没怎么好好吃东西,又经常痛哭,所以她嘴里一直有股苦味,但当面条滑过舌尖时,那股苦涩竟然莫名消失了!
嚼着嘴里的芹菜粒,菲娜把那一口面条咽下去后,忍不住又舀起了第二勺,随后是第三勺、第四勺……
这面条里好像放了能让人上瘾的东西,越吃越停不下来,而她肚子里的馋虫,也被这独特的酸香唤醒,催促着她吃更多的食物来满足自己。
“上帝啊,这,这味道实在是太棒了!”
菲娜仿佛一株快要枯萎的草,随着露水的不断浇灌,原本耷拉的脑袋瓜逐渐提拔了起来,整个人也慢慢恢复了活力。
用勺子刮着碗底剩余的酸浆,菲娜感觉自己还没吃饱,不等她开口,第二碗热乎乎的面条就又端了过来,碗里还放了一颗剥好的茶叶蛋。
诺拉:“觉得不错就多吃点,我买单。”
拿起烙馍卷菜咬了一大口,菲娜阴郁了几天的脸上终于再次露出了幸福的笑。
“嗝~~~”
打了个饱嗝,菲娜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面前的两只空碗。
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一口气能吃这么多食物。
“饱了吗?”诺拉问道。
菲娜点了点头。
她感觉食物已经到了嗓子眼,实在是说不出话了。
“那我们走吧?”
菲娜:“去哪?”
诺拉幽幽地说:“去找丹啊,你不是想去找他嘛。”
“等,等一下……”
不知道是不是食物太多,压住了她对丹的思念和爱意,吃饱后,她不仅没了悲伤和痛苦的情绪,好像还没有之前那么想他了。
这些天她何止是没有好好吃饭,睡觉的时间也少之又少。
又是面条又是烙馍,一口气吃了这么多的碳水,她现在并没有要去他的冲动,只想找一张床好好地躺一会,睡个回笼觉。
打了个哈欠,菲娜揉了揉有些朦胧的眼睛,“要不换个时间去吧,我现在有点累了,想休息一会。”
诺拉没有勉强她,“好吧,那你坐下休息一会,十分钟后咱们再走。”
“去哪?”
“当然是医院上班啊,”诺拉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难道你忘了,除了男人之外,我们还要赚钱活下去吗?”
菲娜:……
回到医院,一直维持低电量运行的菲娜,终于恢复到了满血的状态。
查房、换药、开会、配药……整整一个上午,她就像是一只高速旋转的陀螺,在各个病房之间来回穿梭着。
完全不像前几天,除了工作就是坐在护士站里捧着手机伤心的样子。
诺拉本以为这样的状态能维持一段时间,没想到当天中午,菲娜就又变成泄了气的皮球,继续用那幽灵一般的脚步飘到了她的身边。
“诺拉,我好难受,我真的好想好想他……”
眼看着菲娜的眼泪又要掉下来,诺拉赶忙叫停,“停,收起你的眼泪,跟我走。”
不同于菲娜的感性,向来理性的诺拉不太理解为什么会有人爱得死去活来。
爱情?站在科学的角度,无非是体内的多巴胺在作怪。
而分泌多巴胺的方式有很多,并不只有谈恋爱这一种。
尽管许多种刺激对目前的菲娜来说,可能是无效的,但起码有一种还能有所作用。
中午下班从医院出来后,诺拉带着她再次坐上了出租车。
但这次,她们的目的地不是她前男友的公寓,也不是哥伦比亚大学,而是位于唐人街的“沈”奇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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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没有一顿中餐解决不了的事,如果有,那就再吃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