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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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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溪手忙脚乱地招呼这些嫂子们。

她将人请进屋里坐着, 去翻出糖果点心等招待她们,又找出杯子给她们倒水,因为杯子不够, 最后拿碗来凑数,还挺不好意思的。

“家里的杯子不够, 嫂子们别介意啊。”

嫂子们被她的大手笔给震住了, 忙不迭地将人拉过来。

“别急别急, 咱们只是过来看看你, 给你送些我们自家种的菜,不是来你家蹭吃蹭喝的, 赶紧收回去……”

“是啊是啊, 你也过来坐, 咱们说说话。”

光是看着那摆出来的糖果点心, 堆得冒尖尖, 就让这群朴素热心的嫂子们看得心疼不已。

这可都是要钱要票买的金贵玩意, 哪好意思吃人家的。

能在昨天那样的情况下主动热心帮忙的, 都不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不会因为见到人家家里有些吃的喝的,就眼巴巴地看着, 眼皮子浅的挪不开眼睛。

顾溪被嫂子们拉着坐下, 有些拘谨,将装糖果的盘子推过去, 干巴巴地说:“那嫂子们吃颗糖?”

嫂子们看出她的不自在, 想到她还是个刚结婚的小媳妇,她们一窝蜂的过来,确实挺打扰的。为了让她放松,纷纷拿了一颗糖握在手里, 也不忙着吃,笑着和她说话。

众人先是询问她的身体,问道:“你昨天那脸色白得哟,是不是身体不好啊?”

虽然那样的情况下,确实会让人累得慌,可也不至于累到虚脱,脸色煞白成那样,好久都没缓过来。

估计是她的身体不太好,再看她瘦弱的模样,挺像的。

顾溪有些不好意思,“多谢嫂子们关心,我小时候因为一些事没养好身体,有些体虚,多养些日子就好了。”

她说得坦然,没什么好隐瞒的。

“原来是这样。”

嫂子们恍然,果然是身体不太好,需要养着,倒是让人挺心疼的。

如果是一般人,要是身体不好、干不了活,肯定会让人急得不行,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个负担。但顾溪和沈团长结婚了,沈团长看着是个能干的,她还有个当团长的哥,嫂子又是医院里的军医,家里的情况不差,算不上什么负担,就算她不工作,成天躺着都行。

而且,她的身体不好,却在有人出事时,毫不犹豫地帮忙,将人送去卫生站。

光是这点,就让人敬佩不已。

这是个热心又善良的女同志,谁不喜欢拥有这般品质的人,相处起来都舒服。

嫂子们关心完顾溪的身体,表示以后顾溪要是有什么麻烦,可以找她们。

知道她刚来这边,对部队不熟悉,给她说了不少家属院的情况,还有在哪里买东西,镇上的集市什么时候可以去,有什么东西需要可以去镇上买……

方方面面都说了不少,还有很多这边生活的小窍门。

顾溪听得很认真,这些可都是生活的经验,不是书里能学到的,而是人们积攒出来的最宝贵的财富。

她们愿意和她说,是待她赤诚。

她感激地说:“多谢嫂子们,听你们这么说,解决了我很多疑惑。”

“这没啥,住久了,大家都懂的。”

嫂子们笑得爽朗大方,心里挺受用的。

她们听说顾溪是城里的姑娘,看这模样估计也是家里娇养出来的,身体还不太好,要是脾气大些,嫌弃她们是农村来的,嫌弃她们啰嗦也是正常。

但她不仅没有嫌弃,不管她们说什么,都很认真地倾听,看着乖巧懂事,让她们有种好像养了个女儿的感觉。

这样的女同志可真是招人疼,和她说话时,语气都不觉温和起来。

嫂子们坐了会儿,看时间差不多,起身离开。

顾溪赶紧叫住她们,一人抓了把糖塞过去,她们推辞时,她便说:“这是我和沈团长结婚的喜糖,也给你们沾点喜气,你们千万别嫌弃啊!”

听她这么说,大伙儿反倒不好拒绝,笑呵呵地收下,拿回去给家里的孩子甜甜嘴。

“那行,我们就厚脸皮收下了。”一名姓赵的嫂子爽快地说,看了眼院子的菜地,问道,“顾溪,你家还缺菜种子吗?我那边有些韭菜种子,你要是不嫌弃,我给你送过来。”

其他嫂子一听,纷纷说:“葱蒜姜这些要吗?”

“我那边也有些白菜萝卜种子。”

“……”

顾溪眨了下眼睛,说道:“我喜欢吃韭菜炒鸡蛋,那就谢谢赵嫂子了。”

然后又谢过其他的嫂子,表示其他菜种子也缺了点,不过不用太多,院子里的地不大,不需要种太多。

终于送走这群热心的嫂子,顾溪松了口气。

幸亏这年代的人都是热情又自来熟的,她们会主动找话题聊,要不然还真不知道和她们说什么。

傍晚沈明峥回来,顾溪便和他说嫂子们下午过来看她的事。

她坐在一旁,撑着脸看他煮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原本我都不知道怎么和她们说话,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她们挺热情的,都不介意我不会说话,总拉着我说话,还给我说了很多部队这边的事情……”

沈明峥将煮好的面捞起来,特地将两个荷包蛋放到小一点的碗里。

他含笑听着她说话,看她眉目舒展,看来今天下午嫂子们过来虽然让她紧张了下,结果却是好的,他心里也感激那些嫂子。

军嫂的文化和素质良莠不齐,不是每一个都是好的,但今天主动登门的,都是一些性子好的。

两碗面端上桌,顾溪看到自己面前的碗里的面不多,有两个荷包蛋,很占地方。

她将一个荷包蛋夹到他碗里,说道:“大哥,工作辛苦啦,多吃点补补身体,我吃一个就够了。”

沈明峥没让,“我碗里也有。”

看他碗里真有一个荷包蛋,顾溪没再坚持,只是吃了两个荷包蛋,又吃了些面条,就饱得不行,剩下的再次推给他吃。

吃过晚饭,时间还有些早,天边染上微微的暮色,远处的青山如笼罩一层暮纱。

沈明峥洗完碗,去将院子里晾晒的被子、衣服收了,问道:“要不要出去散步?”

饭后散散步,以免积食难受。

顾溪问:“你也一起去吗?”得到他的回答,她欣然应下。

两人出了门,在家属院里逛起来。

这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吃饭,外头没什么人,顾溪暗暗松口气,生怕遇到太多人,然后一个个打招呼,都不认识,挺尴尬的。

她希望大伙儿忽略她才好。

哪知道经过高参谋长家对门时,对门的老婆婆正在叫孙子回家吃饭,见到顾溪,热情地打招呼。

老婆婆说:“沈团长他媳妇,昨天误会你了,不好意思啊。”

顾溪道:“没关系的,婆婆也是关心。”然后又说,“婆婆叫我顾溪就好。”

这老婆婆的儿子姓于,是三旅的一个副团长,大家都叫她于婆婆。

于婆婆平时人比较嘴碎,但本性不算坏,就是比较宠孙子,重男轻女。

于副团长和妻子生了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十二岁,二儿子十岁,都在部队小学读书,小女儿八岁。

于婆婆瞅着站在一起的年轻夫妻,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啊?”

顾溪不好意思说他们饭后散步,说道:“去我哥那里。”

感谢有个亲大哥也在这边,可以拿他当借口。

于婆婆没再问,瞅着夫妻俩离开的背影,嘀咕道:“我老婆子又不是眼花,这些年轻人哟,分明就是吃饱了没事干,出来散步呢……”

谁都年轻过,都懂的。

也就这些刚新婚的、没有孩子的夫妻才能如此悠闲,等以后有了孩子,手忙脚乱的,哪还有这种闲功夫?

走远后,周围没什么人,沈明峥问:“她刚才说的是什么?昨天误会你什么?”

顾溪看他一眼,他的面容笼罩在暮色中,越发的英俊迷人。

这男人的骨相太过出众,有一副过于英俊的面容,男性的魅力几乎无处安放,只要气氛迷离一点,真是性感得一踏糊涂。

“就是……昨天我去高参谋长家敲门,一直没见里头有声音,就直接将他家的门踹开了……”说到最后,她轻咳一声,“我也不是故意的,等高参谋长和他媳妇回来,我会和他们说一声。”

说到底,踹门而入这点确实不太好。

沈明峥只是惊讶了下,然后便笑了。

他用拳头抵住唇角,声音很严肃,“没事,想必高参谋长他们不会介意的,毕竟当时的情况紧急,顾不得太多。”

两人一路走,走出了家属院,在附近转,沈明峥带她熟悉周围的环境。

“部队的食堂在那边,以后我出任务,你又不想做饭,可以去食堂吃。”沈明峥指着不远处的食堂,告诉她食堂的用餐时间和一些注意事项,以及食堂里的什么饭菜好吃。

路过食堂,再朝前走,沈明峥又指着前方说:“这边过去,那里是部队的大礼堂,还有一个广场,逢年过节或者周末时,会在广场上放电影……”

“那边过去,走一段路就是部队的幼儿园,部队里有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除了部队的孩子在这边读书外,也有附近乡民的孩子来这边读书……”

部队依山而建,连着周围一大片地方,面积非常大,就像一个小型的村镇。

住在这里的人很多,光是走的话,以顾溪的脚程只怕几个小时都转不完。

直到天色暗下来,路灯亮起,两人终于回家。

半路时,他们遇到顾远扬一家三口,他们也是饭后出来散步的。

夫妻俩只有一个孩子,只要两人工作不忙的时候,也喜欢带着孩子出来散散步,聊聊天,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日子过得平淡而充实。

“妹妹,妹夫!”顾远扬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脸上的笑容很灿烂。

季雅和顾团团也跟着打招呼。

顾溪摸了摸顾团团的脑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糖递给她,得到小姑娘一个甜甜的笑容。

季雅拍拍女儿的脑袋,说道:“一天只能吃一块糖,你今天吃过了,这块糖要留明天吃,不然会蛀牙的,知道吗?”

小姑娘很失望,可怜巴巴地将糖放到口袋里。

明明多得一颗糖,却不能吃,小姑娘委屈坏了。

既然遇见了,两家人便一起走。

沈明峥和顾远扬走在前头,季雅牵着女儿,和顾溪走在后头说话。

季雅说了高参谋长媳妇的事:“白天时我去看过她,她的情况很不错,孩子也好,明天应该就能回来了。”

她在军区医院上班,白天时想到高参谋长媳妇是顾溪送去卫生站的,在休息时抽空过去瞧瞧她,询问几句,得知她情况不错,多少松口气。

要是高谋参长媳妇出什么事,只怕顾溪也会难受,甚至会吓到。

顾溪脸上露出笑容,“那就好,多谢嫂子。”

她知道嫂子特地和自己说这个的意思,怕她心里有负担。

嫂子不仅人看着稳重随和,心思也细腻,对她的关怀并不假,虽然这是因为她是顾远扬的妹妹,是她的小姑子之故,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

进了家属院,两家在不同的方向,便在路口分开。

顾团团小朋友拉着她妈妈的手,朝顾溪两人傻乐地挥手,“姑姑、姑父,晚安。”

“晚安!”顾溪也笑着和她挥手。

回到家,顾溪和沈明峥说:“团团真可爱,她长得像嫂子,性子很开朗。”

一看就知道是个被父母宠爱着的孩子。

柔软、讨喜,又有礼貌,和沈明嵘一样,都是可爱的好孩子。

沈明峥嗯一声,回头看她一眼,心里却想着,她似乎真的很喜欢孩子,不管是沈明嵘,还是顾团团,好像就没她不喜欢的……

洗完澡,顾溪不急着睡觉,坐在书房里,拿字贴练字。

脚边点着蚊香,蚊香的味道薰走了室内的蚊虫。

这里是平房,平房的蚊虫确实多,天气热时得点蚊香才行,不然嗡嗡嗡的叫着,实在难以入睡。

沈明峥洗澡回来,没在房里见着她,便去书房,发现她正在练字。

她的坐姿端正,拿着笔,一笔一画地写着,神色认真严肃。

站在她身后看了会儿,沈明峥伸手指着其中一个字,说道:“这一笔可以长一些。”

顾溪神色一顿,扭头看他,发现他倾身过来,像是将她拢在怀里。

她有些窘迫,想遮掩字贴上的字,免得让他看到自己的丑字,她写的字确实没他好看。

沈明峥拉了张椅子过来,贴着她而坐,纠正她握笔的姿势,同时为她讲解一些练字的技巧和注意事项。

顾溪认真地听了,改正自己握笔的某些不良习惯。

花了些时间改正过来,发现写字确实顺了许多,虽然字一时半会看不出有什么改变,却也让她有了些自信。

直到时间差不多,沈明峥拉着她回房睡觉。

灯关了后,黑暗中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顾溪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彼此呼吸炙热交缠,听到他问:“你很喜欢孩子?”

她的脑袋迷迷糊糊的,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从喉咙里发出浅浅的应声。

“养孩子很辛苦……”

他沙哑地说,抚着她汗湿的面容。

从孕育孩子到生产,再到养孩子,将孩子培养成人,需要花费无数的时间和精力。

顾溪有些迷茫,她知道养孩子辛苦,但也不能因为辛苦,就不养孩子吧?

沈明峥亲吻她的脸,声音很轻,“溪溪,你还小,咱们先不要孩子,等你身体养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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