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军编练情况图(1894~1911年)

新军是指清政府仿照西方近代军队的编制、装备、训练等编练的新式陆军。编练新军是清末军事变革的主要内容。

甲午战争后,光绪帝采纳朝野上下建议,采用西法,编练新军。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4月,广西按察使胡燏芬在天津厂编练“定武军”10营5,000人,1895年10月移驻天津小站,是为编练新军之始。不久,浙江温处道袁世凯接练该军,扩编并更名为“新建陆军”。与此同时,署理两江总张之洞南京编练13营2,800余人的“自强军”。两军一切营制饷章专仿德国陆军,并聘用德国军官训练。1896年初,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将自强军一部带到武昌,发展成为以后的湖北新军。1898年底,清朝廷命军机大臣荣禄编组武卫军。新建陆军改称武卫右军,1899年赴山东镇压义和团。在1900年抗击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武卫各军损失惨重,只有武卫右军毫发未损,自强军也从江南调到山东,归袁世凯节制。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清朝廷为维护统治,将编练新军作为“新政”的一项内容开始在全国推行。1901年8月,下令永远停止武科举,创办武备学堂,培养新式军官。接着,又诏令各省裁汰绿营和挑选精壮之士,编为常备、续备、巡警等军,一律操习新式枪炮。1902年6月,署理直隶总督袁世凯参照日本陆军编制,奏请以镇(师)为基本建制单位的营制饷章,并于1903年7月率先编练成北洋常备军左镇,是为全国最早以镇为建制单位的新式陆军。

1903年12月,清朝廷设立练兵处,统管全国新军编练事宜。1904年9月,练兵处会同兵部颁行《陆军营制饷章》,就国家常备军的体制、编制、官制、饷章,以及征募、训练、装备、纪律等作了系统规定。它是中国近代陆军的第一部建设大纲,其颁行推动了新军编练的开展。至1905年底,袁世凯编练成北洋六镇。

1906年11月,清朝廷成立陆军部。1907年9月,陆军部正式决定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按全国各省战略地位重要程度分配,限期完成(最多五年)。编练新军具体分布方案是:京畿4(指京师,今北京)镇,四川3镇,直隶(今河北)、江苏、湖北、广东云南甘肃各2镇,山东、苏北、安徽江西河南、浙江、福建湖南、广西、贵州山西陕西新疆、奉天(今辽宁)、吉林、黑江各1镇。按此编练计划,除北洋外,只有浙江、福建、吉林三省基本完成了任务,其他各省在武昌起义爆发前都未达到预定目标。总计全国只练成了14镇18混成协又4标,此外还有禁卫军2协,共26.9万人。

湖北编练新军,始于1896年,后编为陆军第8镇和第21混成协。图为聘请德国教官训练的湖北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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