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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话:古代公务员待遇如何?

中国史话:古代公务员待遇如何?古代的政府官员,不叫公务员,也没有古代公务员的说法,就是过去的各级衙门,政府的文武大臣,官员,都是吃皇粮,领取俸禄的,由国家供养,属于政府官员,相当于现在的国家公务员。

古代“公务员”也是拿工资靠俸禄生活的,但古代“公务员”更看重补贴的丰厚。(哇哈,现代的各位弱弱的笑了)所谓补贴,则指正常工资之外的正当收入,不属于贪污腐败、巧取豪夺得来的灰色收入。在古代,“公务员”最典型的工资性补贴之一,是各式各样的“赏赐”,一直到清代都不绝。

汉朝:公务员靠赏赐在汉代,官做得越大,所得赏赐便越多,很多时候得到的赏赐性补贴超过正式工资,官员仅靠赏赐便能致富。如汉武帝时期酷吏张汤,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廉官员。《汉书·张汤传》记载,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遭构陷,时任相当于今中央监察部部长的御史大夫张汤冤狱自杀,死后清查,其“家产不过五百金,皆所在,得奉赐,无它赢”。当时的1金为1万钱,张汤所任最高职位御史大夫月俸4万钱,“五百金”的家产仅靠死工资的话,不吃不喝也要积攒10年。张汤生前不腐败,这些钱财大部分都是靠赏赐得来的。但是一些小角色,也就是基层“干部”,基本是接触不到朝廷赏赐的,怎么办呢?得想办法发挥“干部”的优势吧,得想办法搞钱。东汉,当年最普通的“斗食”级“公务员”,月俸仅“十一斛”,相当于1100钱,而当时一个打工仔(雇工)月工资都有1000钱。因工资少,一些下级官员便向老百姓伸手,弄点补贴,这大概就是腐败的源头了吧。 北朝:公务员没工资 地方官“油水”多

这里主要说的是北魏时期。北魏创建之初,制订了许多奇怪的制度,官吏无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背民族,为鼓励大家拼杀,不设俸禄,以战利品自给,这在战争时期还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显而易见了。官员们上有老下有小,那时老婆没工作,孩子好几个,皇帝吃饱了,不管手下人死活。当然,官员们不会眼睁睁饿死,既然没有俸禄,那么贪污受贿、巧取豪夺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员需要靠地方豪强来供养。

南朝,公开收礼则是地方“公务员”工资补贴的又一重要渠道。南朝“迎新送故之法”规定,地方官员调进调出都得送礼,“饷馈皆百姓出”。“迎新送故”的数额,似乎没有统一规定,富裕的地方可能多送,穷地则少送。以相当于今市县一把手的郡县太守“迎新”礼金来说,有的数百万钱,有的几十万,最少的也有20万钱。“迎新”礼金又叫“见资”、“行资”,应该比还资更丰厚,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时,名叫曹的官员出任雍州刺史,“得见钱五千万”。所以,不少京官都希望出任地方官,希望多得外快和补贴。有的皇帝还把地方官的任命当作一种福利送给宠臣好官。如梁武帝时,扬州刺史府长史萧介比较清贫,梁武帝亲自给吏部尚书何敬容打招呼:“萧介清贫,可以处一郡。” 唐宋时期:公务员有消费券

唐代“公务员”的收入相对稳定,除了基本工资(禄米)、职田之外,还有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俸料钱”:月俸钱、食料、杂用等。月俸钱,就是每月官员俸禄的现金部分;食料用于工作餐和个人生活,有点类似现代餐费补助;杂用则用于自备工作所需物品。

唐宋“公务员”不仅收入稳定,收入也高,特别是宋代“公务员”,还有更多的补贴,名目多多。虽然也曾因边境开战、财政紧张而减薪;但正常情况下宋代“公务员”的福利还是令人羡慕的。宋代“公务员”除了加俸、职田外,赏赐也是少不了的,另还有“公使钱”、可以支配的有价证券等。公使钱相当于现代的接待费,实际也都被官员之间用来下馆子、买礼品消费了。证券有驿券(免费乘用交通工具)、馆券(免费住宿)、仓券等,这些券和现代各种消费券基本无异。 明清时期:公务员俸禄最少到了明清,政府奉行“薄俸”制度。比较起来,明代“公务员”的工资是中国历代最低的。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制定的工资标准,相当于今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正一品大员,俸禄仅900石;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提高了标准,正一品为1000石。至于普通“公务员”,其俸禄就更低了,相当于副科级的从八品为65石,后加至70石。但明代低工资并不等于没有补贴,如在洪武十四年的工资改革中,便在岁米之外,增加了不同数额的现金(俸钞)。废除了中国古代“公务员”传统补贴制度中的“职田”,在部分地方官员中实行“养廉地”补贴,其享受对象是镇守边疆的官员。明代“公务员”是一个特权阶层,享有诸多特权,如赋优免(免税),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工资补贴。

清代“公务员”待遇,比明代也好不到哪去,靠死工资连饭都吃不饱。清政府吸取了明朝薄俸易发贪腐的教训,增加了“公务员”的工资性补贴。顺治年间一度实行柴薪银、心红纸张银、蔬菜烛炭银、案衣什物银等,后因财政紧张方取消。为了生活,地方政府便采取半合法的手法,增加“公务员”个人补贴,实物征税时增大消耗比率,向纳税人多征,多出的部分叫“耗羡”,截留在地方使用,实际多被官员作为补贴吞没。

胤禛(清世宗,雍正皇帝)当皇帝后,改革全国财税制度,耗羡归公;但考虑地方没有耗羡后,官员生活可能困难,首创“养廉银”制度,发给一笔补贴,远远高出正俸,导致官员靠补贴生活。出于公平原则,除给部分京官发放养廉银外,在京员中则实行“恩俸”制和“双俸”制。所谓“双俸”,就是再领取一份与正俸一样多的补贴,也就是现代的“双工资”。

延伸阅读:中国古代公务员生存现状

现代的中国,公务员是人们眼中的铁饭碗,“国考”一直热度不减,成为年轻人逃避就业难、走向小康生活的捷径。公务员的“隐形福利”令其他行业望尘莫及:完善的医疗和养老保险,薪酬稳定、几乎无失业之虞。但近年来随着政府简政放权和公务员身上特权光环的剥离,“国考”热逐步降温。其实,在我国古代“公务员”职业远没有现在这么受追捧,它没有终身制,是“无退休金、无工龄、无余荫”的“三无”职业,为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比如西汉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那些小公务员更是动不动就会被打破饭碗。古代的公务员不过是朝廷的“打工仔”,一旦因奔丧生病、任满更替、罢免辞官等故离职,老板和雇员的关系即告解除,所有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全部灰飞烟灭。中国古代公务员的工资待遇虽然我国古代并无“公务员”这个概念,但从职业性质上来看,各级官员和办事员其实也属“公务员”范畴。在公务员工资成为热议话题的现在,那些古代公务员工资待遇也不差。

古代“公务员”靠俸禄生活,但似乎更看重补贴的丰厚。所谓补贴,是指正常工资之外的正当收入,不包括贪污腐败、巧取豪夺。在古代,“公务员”最典型的工资性补贴之一,是各式各样的“赏赐”,一直到清代都不绝。

唐宋时期公务员收入高还有消费券古代“公务员”靠俸禄生活,但似乎更看重补贴的丰厚。所谓补贴,是指正常工资之外的正当收入,不包括贪污腐败、巧取豪夺。在古代,“公务员”最典型的工资性补贴之一,是各式各样的“赏赐”,一直到清代都不绝。以西汉为例,赏赐便有定期赏赐、庆典赏赐、功勋赏赐三大类别,有时直接赏钱,有时则赏缯帛、酒肉、车马,甚至连奴婢、房子都赏。朝廷一年有两次定期赏赐,分为春赐和腊赐。腊赐更实惠:除了钱、粮,还有肉。如“大将军、三公钱各二十万,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在汉代,官做得越大,所得赏赐便越多,很多时候赏赐超过正式“工资”,官员仅靠赏赐便能致富……

中国古代公务员的住房待遇说起中国古代的住房制度,当属官员的住房问题。在人们看来,封建社会的官员是吃皇粮的特权阶层,他们的住房问题皇帝当然也管。这种想法,只对了一半。秦汉至魏晋南北朝时期,一般朝廷官员根本不敢奢望有自己的房子。秦朝官员的工资,实行“秩石制”,直接发粮食当工资。官员职位越大,也仅仅意味着,他能领到更多的粮食,并没有其他特权。从西晋开始,为了优待官员,才正式按照官品占田。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皇帝。因此,在皇上临时给的地上盖房子、到最后又给别人住的那种傻事,当然没人肯干。为了省却许多麻烦,更是为了办公的需要,许多官员就直接把家安在了条件相对优越的衙署里——或者叫机关宿舍更合适。异地做官,则举家搬迁到新宿舍。如果不幸被淘汰出官场,那就想办法另谋生路或者回老家过日子。唐末以后,退休的官员有幸能领到一半的俸禄,但退休后的住房问题,政府还是不管。

明代高级官员也只能做房奴然而,皇上给的地,和官员任职的地方常常不一致;而且按照唐朝末年之前的规矩,一旦官员退休,在职时的俸禄一律停发,这地也得还给皇帝。因此,在皇上临时给的地上盖房子、到最后又给别人住的那种傻事,当然没人肯干。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古代公务员一退休就无家可归。有些人家里本来就有土地,从来都不用发愁住房问题;皇帝高兴了,也会给官员赏赐土地和房屋;另外,假公济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晋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说先前的官员调任,将政府借给他和家属居住的官邸据为私有,新官上任,只得重建。到了宋代,官员想占用公家的房子难度就大了。当时的制度规定,凡州军常例之外的财务,不能由地方擅自决定,需要事先禀报代表中央财政的转运司,申核上奏。

中国古代公务员都是无房户只能借住在衙门里

在中国2000年的封建王朝时期,真正从普通百姓的角度出发,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的,要数明朝了。众所周知,朱元璋是农民皇帝,他出身穷苦,深知穷人无立锥之地的窘迫,因此他一当上皇帝,就把穷人的住房保障问题提上了日程。逼着官员们给穷苦老百姓盖房子。 中国古代公务员收礼是一种罪“收礼罪”,即“收受礼金罪”。据媒体报道,这一罪名很可能成为刑法修正案中的新犯罪条款。官员收礼,实际上就是变相受贿。早在西汉时,中国官场已严禁官员收礼;南北朝时期的北魏还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收礼罪”,收受礼金数额巨大的要判处死刑“大辟”……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盛世“文景之治”时期,官场“禁令”尤重反腐。汉文帝死后,汉景帝刘启继位的当年(公元前156年)便出台了多项官场禁令,除禁公款吃喝、禁行赇(行贿)受贿等反腐措施外,还对官员任免调动时的收礼行为作出规定。据《汉书·景帝纪》记载:“吏迁徙免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官员职务调动时,如果接收原来属下赠送的东西,除没收所受礼金礼物外,还要免职夺爵,处以罚金。

唐朝送礼行贿虽是罪但监管不严但到了晋代,官员收取下属和管辖区礼金却不违规,反而是“合法”的,这与大多数朝代“禁礼”的做法背道而驰。晋代官场甚至流行一种“送故制度”,即“送故迎新制度”。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欢送老首长“送故”本来是一种礼仪,一些“门生”、“故吏”为表效忠显孝心,给举荐自己当官的领导馈送礼物,迎接新领导。送故迎新所需的大量钱财和土特产,加重了民间“杂供给”负担,导致“巧诈由生,伤农害政”。所以到南朝时,虽然“送故制度”尚存,但已有相对严格的限制,不该收的不准收,否则要遭惩罚。刘宋朝时,本为吴兴太守的王韶之便因“去郡长取送故”被免除了官职。相对于南朝官场的“礼金腐败”,主要由北方少数民族控制的北朝,则严格“禁礼”。北魏建国初期就对官场腐败说不,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反收礼受贿制度。中国历史上真正的“收礼罪”,即出现于北魏。

中国古代公务员休假能休一个月唐代官员过的新年,其实是指农历年,即正月初一。唐玄宗颁布的红头文件《假宁令》写道:“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元正”指的就是新年,意思是说,春节放假7天,冬至放假7天,一年里有这么两个“黄金周”。事实上,到了唐朝后期,黄金周有3个,而且小黄金周并不比我们少。《唐会要》第82卷有一段专写节假调整,说唐德宗贞元年间,把寒食节的假期从3天调整到7天,加上春节7天、冬至7天,刚好3个黄金周。至于小黄金周,就更多了,中秋节、腊八节、夏至唐太宗过生日……这些日子统统放假3天。另外还有21个只放一天假的传统节日,唐朝的法定假日之多,远超忙碌的现代人。

宋朝时期官员春节休假长达一个月

唐朝春节虽然也只放七天假,但是按“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说,以大年初一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三天,初一之后放假三天,加上初一,刚好七天假。也不是所有的唐朝人都按照法定的春节假期休假。有的人可以提前休假,例如私塾先生和学生,一般腊月二十就能放假,正月二十才开课,放假整整一个月。有的人永远没有固定的休假,像农民,必要的时候,大年初一也要到庄稼地里挥汗。孟浩然有一首叫《田家元日》,田家就是农民,元日就是初一,这首诗里有两句:“桑野就耕父,荷锄随牧童。”说的就是大年初一那天,还能见到农民劳动某些唐朝官员也不一定能享受到像样的春节假期,因为唐朝有两个规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级地方官必须早早地上朝给皇帝拜年。这个规矩使得京官和高级地方官不能在初一当天跟家人团聚,而是要跟皇帝团聚,至少是先跟皇帝团聚,退了朝之后才能跟家人团聚第二个规矩就是,地方行政长官在春节期间严禁离开衙门回老家。这个规矩断绝了地方官在老家过年的可能性,他们要想跟家人团聚的话,地点只能定在单位。

明清官员休假没有黄金周只有黄金月唐朝有个很著名的田园派诗人韦应物,他写过一首《元日寄诸弟》,五言十二句的古风,大意是说:我自从做了市长之后,每年春节都没回去过。我在这个衙门里感到很冷清,也很无聊,什么时候才能与家人见面呢?唐朝皇帝也写诗,唐德宗李括写过一首《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大意是大年初一那天等百官拜过年,他又阅了兵,一整天没有消停。 中国古代公务员退休没什么容易

古人拒绝“延迟退休”古代也有退休制度,那时候没有公司、工厂,所以古时的退休主要是就公务员来说的。古代的退休又叫“致仕”或“致政”,《尚书》记载:“大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礼记》有云:“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古代官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七十岁,到年龄便可辞官归乡,颐养晚年。近来,有关“推迟退休年龄”的话题引发出很多不同争议。在中国古代,退休年龄同样是一个敏感话题,有的朝代宽松,有的要求严格。古人管退休叫“致仕”,另有“致事”、“致政”、“休致”等多种说法,意思都是把手中的权力交还出来,退休回家;还有的朝代管退休叫“悬车”,也是年老不再使用的意思。

中国是规定退休年龄较早的国家。《礼记·曲礼(上)》中有这样的文字:“大夫七十而致事”,这说明早在周代便规定了退休年龄。70岁退休,其实是约定俗成,到南北朝时期的南齐武帝永明七年(公元489年),这一人事制度才有了法律内涵。时御史中丞沈渊表奏:“百官年老七十者,皆令致仕。”在古代中国,退休年龄发生变化的出现于明朝。朱元璋(明太祖)当了皇帝后,对旧的人事制度作了较大调整,其中规定了新的退休年龄。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二月,朱元璋“命文武官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退休年龄提前至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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