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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得以顺利推行的原因

罗斯福新政使美国避免了在经济危机后走上法西斯道路,促进了美国的繁荣。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教师更多的是从经济的角度认识罗斯福新政,对于新政得以顺利推行的原因鲜有认识。本文就此作一粗浅分析,与各位同仁探讨。

一、顺应时代,符合民意

富兰克林·罗斯福(以下称罗斯福)当选总统以前,美国正处于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大萧条导致人民生活苦难、社会动荡,美国政治制度也面临严峻挑战。而第31任总统胡佛不肯改变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最终局面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

“价值贬缩到难以想象的程度;赋税增加了;我们纳税的能力则已降低;各级政府都遇到严重的收入减少”。工业企业面临倒闭,农牧产品找不到市场,千万个家庭的多年积蓄毁于一旦,大批公民面临严峻的生存问题。1929—1933年,全国发生罢工3000多次。据1932年9月《幸福》杂志估计,美国28%的人没有收入。大批失业工人四处流浪,游行、示威、集会和罢工不断,阶级矛盾十分尖锐。

面对如此糟糕的局面,民心思变,举国上下都期盼能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扭转乾坤。罗斯福正是在危机重重、大家翘首企盼的形势下就任总统之职的。美国人民对罗斯福寄予了极大的希望,盼望新总统能够带领大家走出大萧条的阴霾,重塑美国经济的繁荣。

《紧急银行法》的快速出台也是顺应民意的表现,因此能够得到广泛的支持。1933年3月4日晚,罗斯福命令财政部长威廉·伍丁在5天内制定出该法案;3月5日要求国会在3月9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通过。当众议院长宣读了法案草稿后,仅经过38分钟讨论就一致通过,当晚参议院也以绝对多数迅速通过。

二、扩大行政权,提高效率

美国实行总统共和制,国会、法院与总统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但在新政推行过程中,国会、法院却对总统做出了许多让步,客观上扩大了总统的权力,提高了新政措施的实施效率。

1.总统与国会

罗斯福早在1933年的首次就职演说中,就明确指出:

我们的宪法是简明扼要的,总是可以根据特殊的需要而在重点和安排上有所改变……史无前例的要求和迅即行动的需要也可能使我们有必要暂时背离正常分权的公开程序。……万一全国紧急状况仍然严重,我也将绝不回避职责明确向我提出的抉择。我会要求国会准许我使用应付危机的唯一剩余的手段——向非常状况开战的广泛行政权力,就像在实际遭受外部敌人入侵时所应授予我的大权。由此可见,罗斯福认为根据“史无前例的要求和迅即行动的需要”,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有必要暂时背离正常分权的程序,向国会要求广泛的行政权力。

1933年银行危机时,国会首次授予罗斯福紧急权力,总统可以不经国会授权而宣布紧急状态,从而行使紧急权力,这就为新政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国会之所以授予罗斯福紧急权力,主要原因就在于当时糟糕的局势。用罗本人的话说就是:

国会出于爱国心迅速通过的立法,对我的通告加以认可,并且扩大了我的权力……我们的国会——不论是共和党人还是民主党人都一样——通过这一行动,表现出对于公众福利的忠诚,以及对我们历史上少有的紧急情况和必须迅速采取行动的认识。国会的议员们意识到,平时使用的方法不得不由非常时期采取的非常之举来代替,这些举措顺应了当前严峻而迫切的需要。罗斯福还通过向国会提出特别咨文、写信等方式,敦促国会立法,并把过去总统破例向国会提出立法草案的做法变成了一种经常性的活动,从而加重了总统干预立法的砝码,为新政实施铺平道路。美国宪法第2条第3款中规定:“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报告联邦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们认为必要和妥善的措施供国会审议。”之前的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两位总统都曾利用这一规定,向国会提出过实际的立法草案,但真正把它发挥到极致的则是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罗斯福经常向国会提交咨文,建议国会制定相应的立法和政策,这些咨文实际上决定了国会的主要议事日程。社会保障立法的建议就是在罗斯福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的,国会根据这个建议,在7个月后通过了《社会保障法》。从1933年3月9日至6月16日,在国会特别会议召开的100天内,罗斯福先后向国会提出了15件咨文,因而有15项历史性法律在国会被通过。这种由“破例”演变来的“经常”,最终导致国会习惯于听从罗斯福的建议,常常期待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来进行审议。“从1933年到1943年,国会通过的重大法案,几乎都不是国会创始的。”此外,罗斯福通过行使议案否决权对国会立法进行干预。宪法第1条第7款规定:“任何命令、决议或表决,凡须由参议院及众议院予以同意者,均应呈送合众国总统;经其批准之后,方始生效,如总统不予批准,则参众两院可依照对于通过法案所规定的各种规则和限制,各以2/3的多数,再行通过。”可见,国会想要推翻总统的否决,需要两院议员的2/3多数票,这并非易事。“罗斯福以前的所有美国总统行使否决权的总数为1131次,罗斯福一人就行使过635次”。⑧2.总统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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