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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歌妓的社会地位: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歌妓的复合特质

古代社会的一个特殊社会阶层,其雏形早在先秦时代便已出现,但真正成为一种行业,则开始于魏晋北朝。发展到唐宋时期,歌妓进入到一个繁盛的阶段。欧阳炯就曾在(花间集序》中描绘了中晚唐时期歌妓的繁荣现象:“有唐以降,率土之滨,家家之香径春风,宁寻越艳;处处之红楼夜月,自锁嫦娥。”而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对于宋代的歌妓待客的场景也曾有记载:“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

神仙。”而歌妓的发展与繁荣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是密不可分的。据《唐六典》所载:“三品以上得备女乐五人,五品以上三人。”到了宋代,黄袍加身后的赵匡胤曾劝石守信等大臣“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宋史·石守信传》)在上层这种提倡、鼓励的政治大气候下,加上城市商业经济进步等因素的影响,歌妓便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阶段。

颜令宾“事笔砚,有句”。”使得文人们在与她们交往的过程中,不但能获得感观上的享受,而且在精神层次上也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

苏轼,在饱尝人情冷暖后,就曾感叹:“旧交新贵音书绝,唯有佳人,犹做殷勤别。”(《醉落魄》)豪迈似辛弃疾,在壮志受挫时,所想到的也是“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水吟》)歌妓们正是凭借着自身的善解人意,从而成为文人们获得心理松弛和情感抚慰的“解语花”。

即使曾红极一时,但最终的命运往往是十分凄凉的。如《乐府杂录》中所载:“开元中,内人有许和子者……既美且慧,善歌,能变新声。”因而深得玄宗宠爱。但在安史之乱中,她流落到扬州,只得以卖艺为生,最后终老于长安妓院。连这种曾深得君王赏识的宫妓遭遇都如此令人惋惜,其他几类歌妓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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