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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武则天贴身服侍唐太宗多年为何未得宠爱

野史等作者总在渲染武则天唐太宗的关系。大家皆怀有各自的目的,尽情描绘,乱编一通,无非让文章染上桃色,或欲把武氏比诸妲已、褒姒,如《讨武曌檄》中骂她“秽乱春宫”。而有的作者则站在女子尊严的立场上,与传统针锋相对,认为武则天与唐太宗至清至净,在男女问题上毫无瓜葛。

武则天既被太宗宣为侍女,朝暮随之左右,武则天到妙龄之际,既美丽且有才情,与皇帝有私情关系,实属正常,也属细事,不劳大家猜测牵挂。既是正常、细微之事,有和无皆无损于武则天的形象,因此也不必护着她。

武则天所生,此足证明太宗极少亲幸她。较为认真的史著者记述,太宗仅亲幸过武则天一次,因不喜欢她的性格,以后绝不再有。

武则天17岁到20岁时(记述者往往把其间诸事混淆,所以只能大约判断),她作太宗近身侍女,在太宗侧亲见朝中发生许多重要事情,太宗情绪波动,武氏由衷同情之,间或有语言交流,近而发生了私情事。

侯君集、薛万均事件发生。那是贞观十四年,武则天17周岁,吏部尚书侯君集破高昌,而私取高昌国珍宝、大将薛万均更取高昌妇女而占为已有。事发,太宗令下狱拟罪。魏征和中书侍郎岑文本上书为侯、薛二人辩护,太宗恼怒,魏、岑二人私下里见太宗进一步为之说情,武则天在侧侍茶。

侯君集等欺君辱国,绝不能宽恕,薛万均谅异国妇女尚不认罪,提出让高昌女与之对辩,重治共罪。岑文本以为侯君集荡平高昌,其功之大“贪亦应赏,若至败绩,廉亦应诛”,又说古今将帅,不能无疵,全在任用,为人君者应录长宥罪,“陛下能屈法加恩,君集等亦当知过益奋”。

魏征奏言:让亡国妇女与大将军对辩有失国体,过去秦穆公的骏被岐人盗食,穆公不仅不罚,反赐之美酒;楚庄王赐君臣酒,灯火忽灭,黑暗中醉臣拉断了庄王的冠缨,庄王未生气,难道陛下尚不如秦楚二君的气度吗?于是辩得太宗无话回答,只好同意释放侯薛二人。

魏征等是巧辩。当晚,武则天在身边侍侯,太宗仍似自言自语,又似向武则天发问。武则天也若无其事地回答了太宗,多是好言宽慰,温颜相向,她从心底佩服太宗的正直,嫉恶如仇,又同情他在是非杂糅之中,只能虚心纳谏,违心忍隐的痛苦。太宗受到这位美丽动人的武才人的安慰,可能是他亲幸武则天的那一次。

武则天那是太子李承乾、四子李泰、另一子齐王李祐争帝位,阴谋反叛,胡闹的一团糟时,太宗派兵首先进入李承乾的东宫,杀死承乾的嬖童(同性恋者)称心和手下多人。不久,齐王发动叛乱,被太宗发兵镇压;而太子的发迹也昭著。自己的几个亲生儿子如此胡闹,弄得太宗气愤而伤心。就在太宗万分苦痛的晚上,就在他亲自派兵冲入东宫杀得儿子手下尸首杂陈的那天晚上,武则天,只有武则天陪在他身旁,她被太宗粗暴的“幸”了。

资治通鉴》,卷196,贞观十七年二月。]。那年武则天已是20岁了,但描述武则天被太宗强暴的作者,即谓太宗诛杀东宫宫人那天晚上,武则天被太宗强暴,当时武则天才14岁,时间事件记述失误未免太大。

武则天13岁入宫,26岁为尼,在宫中13年有余。如果说新入宫年纪尚幼,而当她身为太宗贴身侍女时,已是十七八岁,此后又留宫服侍太宗近十年之久,被太宗亲幸的机会太多,她就想完壁而出也不可能。何况到了那般年龄,对太宗又很是崇拜,对自己的前途也不会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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