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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婚嫁的一些不为人知故事:宋朝乡下人的进城生活

宋朝婚嫁的一些不为人知故事:宋朝乡下人的进城生活宋朝历史,宋朝完美生活,在宋朝的幸福生活,宋朝乡下人的进城生活据史料研究发现,在宋朝,嫁姑娘时,还要陪嫁土地,比起现在的嫁妆来说,好像有点搞贵掉了。岳阳的《毛氏族谱》中,载有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亲笔签写的《付约》:“今将先父文正公遗业,坐落在土名湖南岳州临湘县楚冲里太平桥之庙湾庄田一所,请凭亲族人等到场,付与子婿毛长发名下管业、收租、耕种,以此为据。”细究宋时官吏俸禄与时人嫁女之俗,其实见怪不怪。

宋朝婚嫁的一些不为人知的事一、在宋代,为官一生者置田千亩,当不是件难事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的帝位,来自“黄袍加身”的“陈桥驿兵变”,所以他总是不放心自己的“卧榻之畔”,“杯酒释兵权”后,便公然向文臣武将倡导:“多积金钱,厚自娱乐……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大宋的最高统治者极力鼓吹享乐主义,公然劝百官以声色自娱。为使百官有“声色自娱”的资本,宋朝百官的俸禄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最为优厚。先说皇帝的“好用”。“好用”就是皇帝的月工资。自太宗赵光义以降,几乎每个皇帝都有1200贯的“好用”。在宋代的百官中,月薪饷最高达400贯(一贯为千文),是汉代的10倍,清代的2至6倍。宋朝大小官员锦衣美食,生活奢华。除俸钱外,还有禄米。正一品官,月领禄米150石,俸钱12万文,外加每年绫20匹,罗1匹,绵50两;从九品官,月禄米5石,俸钱8000文,外加每年绵12两。除以上薪饷外,各种福利补贴名目繁多,计有茶酒钱、厨料钱、薪炭钱、料钱,等等。官员家中役使的仆人衣食及工钱也由政府“埋单”。宋代公用钱借贷利息与职田的收入,除由部门长官支用外,大部分进了部门“小金库”,隔三差五发放给官吏们,成为收入的一部分。官员出差或赴任时,可以凭朝廷发的“给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甚至领用粮食、衣服等。宋朝还设立“祠禄之制”,德高望重的高级官员进行定期疗养,一切费用均由国家承担。宋朝的不少官员能领取两份薪饷,名曰“职钱”。官员致仕时,往往给予加官晋级,类似当今公务员的“即提即退”。宰相级的官员致仕后,仍可参议朝政,做“高级顾问”。官员自动致仕的,其子孙可以“荫补”一定的官职,致使“官二代”从政者众多。以王安石为例,他“养老”时,进的“职”是观文殿大学士。宋代官制,官、职、差遣分离,“职以待文学之选”。殿学士指诸殿大学士、学士,包括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保和殿,以及曾置而改名的文明殿、紫宸殿、延康殿、宣和殿等的大学士和学士,都是职名。因为王安石的观文殿大学士是诸学士之首、从二品,他所得也比较丰厚。王安石的养老金是:料钱、衣赐随本官。衣赐,相当于服装补贴,是俸禄的一部分。王安石辞官后就闲居“半山园”,追求精雅的山水闲情,生活过得轻松惬意。再如包拯“倒坐南衙开封府”时,头上戴有三顶帽子,即图阁直学士、尚书省右司郎中、权知开封府事。“龙图阁直学士”是从三品,没有日常工作,一般是皇帝有学术问题或者政治上的重大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龙图阁直学士才站出来说两句。在北宋前期的官制里,这种官叫做“侍从官”。“尚书省右司郎中”是从五品,也没有日常工作,既不用去尚书省上班,也不用负责尚书省的任何事务,它只是朝廷给官员计算工资时的一个依据,所以叫做“寄禄官”。“权知开封府事”是包拯的正式职位,“权”是暂时的意思,“知”是掌管的意思。在北宋前期,像这种由朝廷指派去做具体工作的官叫做“差遣官”。先 说侍从官“龙图阁直学士”给包拯带来的收入。按宋仁宗嘉祐年间颁布的公务员薪水法规《嘉祐禄令》,龙图阁直学士每月有“料钱”,也就是基本工资;每月还有 “添支钱”和“餐钱”,也就是补贴;另外每年春、冬两季还能领到一些“衣赐”,也就是布匹。其中料钱每月120贯,添支每月15贯,餐钱每月3贯,衣赐每 年发两次,每次发5匹绫、17匹绢、1匹罗、50两绵。总计,每年有1656贯的货币收入,还有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包拯虽有寄禄官“尚书省右司郎中”衔,但按照《嘉祐禄令》的工资发放原则,如果一个公务员既有寄禄官的官职,又有侍从官的官职,那么“就高不就低”,哪份薪水高就领哪份。侍从官薪水明显比寄禄官薪水要高,所以他只能领到作为龙图阁直学士的那份薪水。再看包拯差遣官“权知开封府事”的收入。按《宋史·职官志》,包拯在开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粮,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麦。此外每月还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贯“公使钱”(朝廷发给包拯的可以由他随意支配的小金库)。另外,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 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祐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合计,每年有 19200贯的货币收入,还有240捆柴禾、480捆干草、15秤木炭、180石小麦和2180石大米的实物收入。两项收入合计:每年有铜钱20856贯、大米2180石、小麦180石、绫10匹、绢34匹、罗2匹、绵100两、木炭15秤、柴禾240捆、干草480捆。 宋 神宗熙宁二年,开封米价400文一石,麦价300文一石。宋仁宗嘉祐四年,官定绫价1600文一匹。宋真宗咸平年间,开封每匹绢最低1200文。宋徽宗宣 和年间,每匹罗定价4000文。宋仁宗天圣七年,政府规定每两绵不得超过85文。宋真宗时某年冬天,政府出售木炭,每秤售价100文。宋仁宗后期,政府收 购柴禾,每捆定价50文。宋仁宗宝元二年,开封干草最低19文一捆。把包拯的实物收入按时价折成铜钱,是1022贯,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总共是21878贯。这就是包拯任职开封府时的年薪。景祐三年(1036),48岁的范仲淹也曾知开封。而范公知邓州时有资政殿学士、给事中知邓州等头衔。《宋史职官志》里列有宋朝各级官职的俸禄。其 中,资政殿大学士的“工资”是:“料钱、衣赐随本官。”端明殿学士的“工资”为:“贴职钱五十贯,米麦二十石,添支米三石,面五石,万字茶二斤,春、冬绫 五匹,绢一十七匹。罗一匹,冬绵五十两。”加上相当于包拯知府的收入,其年薪也是极可观的一个数字。范仲淹60岁在杭州任职时,用自己多年来的俸禄积蓄,在故乡苏州买1000亩良田,建范氏义庄,可见范公为宋之重臣,历中央、地方、军政要职,其俸禄收入还是可观的。由此可见,在宋代,为官一生者置田千亩,当不是件难事。可贵的是,范公置田多用为义庄。

二、范公一生购置的田产,主要用作义庄由 《毛氏族谱》,我们知道范公在岳阳市云溪区置有田庄。同样从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诸葛忆兵发表在《文史知识》2010年第8期《范仲淹与义 庄》一文中我们知道:范公一生购置的田产,主要用作义庄。富弼《范文正公墓志铭》曰:“公天性喜施与,人有急必济之,不计家用有无。既显,门中如贫贱时, 家人不识富贵之乐。每抚边,赐金银甚多,而悉以遗将佐。在杭,尽以馀俸买田于苏州,号义庄。”范仲淹《告诸子书》说:“吾吴中宗族甚众,于吾固有亲疏,然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若独享富贵而不恤宗族,异日何以见祖宗于地下,今何颜入家庙乎?”胸襟博大,卓然于众人之上。皇祐元年(1049年)范仲淹由邓州调知杭州,请做过黄岩知县的同父异母兄长范仲温到任所共商购置义田事宜。范仲淹献出积蓄,由范仲温返乡购办义田千亩。范仲淹皇祐二年十月订立了义庄规矩,清清楚楚地写着:“所管逐年米斛,自皇祐二年十月支给逐月〈餱〉粮并冬衣绢……”既然是在皇祐二年十月义庄开始发放粮食、钱财,义庄的购置就应该是在更早的时候。这么多田产也应该有一个陆续购置的过程。据范仲淹儿子范纯仁治平元年(1064)给朝廷上的奏章中提及,义庄购置设立已经有“五、七年”时间。据此推算,范仲淹是庆历末年在邓州期间开始购置义庄田产的。此外,范仲淹还在他的第二故乡淄州长山购置义田400余亩,以报答朱氏家族的养育之恩。范仲淹的母亲安葬在洛阳,范仲淹及其四位儿子最后也安葬在洛阳。范仲淹应该在洛阳也购置有部分地产和房产。由此可见,范公置田产非岳阳一处,在较长时间、几处所置田产也必非范公亲至购得,委托亲友购买田产当属史实。 三、田地陪嫁是时风,父母不管拿多少嫁妆给女儿,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范公的儿子范纯仁亲笔签写的《付约》赠婿田庄,反映了当时嫁女的陪嫁风俗。宋 朝后期,尤其江南一带,女子出嫁时,父母花到嫁妆上的钱,要比男方父母花到彩礼上的钱多得多。当时常见的嫁妆,除了无论贫家还是富家都必须给女儿准备的金 银首饰,还包括成串的铜钱、成箱的布匹、成笼的衣服、成套的家具。有条件的家庭,甚至还用地皮和房子给女儿做嫁妆,例如南宋有个叫郑庆一的女子出嫁,嫁妆 单子里就包括500亩土地、30间商铺,还有10万贯铜钱。称为“奁田”或“随嫁田”的陪嫁田面积上大小不等。宋司法案例的记录表明,虽然有郑氏这么多地产的妻子并不多,但是用土地做嫁妆并非少见——

蒋 氏从嫁妆里得到一块须纳税31石谷物的土地,折合约10-15亩;璩氏的祖父在她父亲去世后陪嫁给她的地产将近25亩,须缴纳66石税;陈氏带到夫家的奁 田为120“种”(一种地方性的可耕地计量办法),张氏的是十余种之一;幼年失去父母的石氏得到叔叔给的土地做嫁妆,后来卖掉时价值四百多贯钱。相比之 下,蔡氏陪嫁的土地后来典当时只得到20贯钱。一位没有兄弟的女子继承并带到夫家的奁田值一万贯。女方父母之所以要备下这么多的嫁妆,一是 攀比,怕嫁妆少了被人笑话。二是为了提高女儿在婆家的经济地位——嫁妆越多,在公婆和丈夫面前越有发言权,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宋朝妇女的婚 姻生活中得到过完美体现。当然也还有第三条原因:根据宋朝法律,嫁妆是已婚妇女唯一可靠的纯私人财产,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 用。换句话说,父母不管拿多少嫁妆给女儿,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因为以上三条原因,宋朝人嫁女儿,差不多是拼掉老命也要拿出一笔数目可观的 嫁妆来的,譬如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嫁女,就不惜卖掉了价值9400贯的耕地,折成人民币将近300万元(此时的铜钱比北宋末年值钱,1贯铜钱的购买力相当于 人民币300元左右),而当时苏辙已经年过半百,在京城上班多年,连套房子都没有买上。当父母的给女儿办嫁妆不惜血本,当女儿的自然也对到 手的嫁妆珍惜备至。过门之前,女方父母会在婚约后面列一张密密麻麻的财产清单,过门之后,新媳妇为了自己的嫁妆不被婆家染指和瓜分,还会要求婆家的人去祖 庙里发个声明,向历代祖先讲清楚这个媳妇带来了哪些东西,而且这些东西是非媳妇同意不能动用的。总而言之,为了保护已婚妇女仅有的那点儿财产权以及财产权 所带来的家庭地位,不光得有婚前公证,还得有婚后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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