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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曾拒绝诺贝尔奖提名:我不配

1927年春,中国和瑞典联合组建西北科学考察团。此前,北大教授刘半农参与了相关谈判和协调工作,实则阻止外国人对我国西北地区的单独考察。其间,瑞典探测家斯文海定曾与他商议,拟提名鲁迅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于是刘半农托给鲁迅交往密切的台静农写信,征询鲁迅本人意愿。

台静农的信是那年9月17日写的,鲁迅9月25日收到后当晚即予回复。鲁迅首先请台静农转告刘半农:“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接着,鲁迅表明了原因:“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这赏金)。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哪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这赏金)。”

《小约翰》是荷兰作家凡·伊登的代表作,是一部寓意深刻、境界开阔的童话作品。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小约翰的孩子,带着小,划着小船,独自离家,在奇妙的大自然里畅游,最终怀着对人类的爱回归现实生活。鲁迅对该书盛赞有加,称之为“无韵的,成人的童话”。

毫无疑问,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坛上最具世界性眼光的作家之一。他认为有资格获得诺奖的,必须是世界顶级大师,而这份荣誉,中国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所有作家当下还难以企及。鲁迅明白,之所以有人想提他的名,不过因为当时中国还没有人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对诺奖本身来说也是一种缺憾。

但是,鲁迅觉得决不能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就可以在提名和评选上取巧。他说:“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脸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其实在其他文学大奖的评选上,反映中国题材的文学作品也备受关注。如1933年法国龚古尔文学奖授予尔罗的《人的命运》,这部长篇小说即取材于1927年的上海“四·一二”大屠杀。该书1933年出版后,上海《文艺画报》杂志作了介绍,称此奖的颁发“出人意料”,是“将文艺当作了宣传的工具”,还猜测这是出于龚古尔文学奖的评审立场。鲁迅当时指出,这种带有偏见的猜想便是中国文艺界的一种怪现象。他曾把这个作为一例,写入了自己的杂感《奇怪(三)》。

鲁迅清醒地意识到,当时中国现代文学与世界文学的一流水准之间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在翻译和介绍国外优秀作品方面,国内也严重滞后,吸收借鉴太少太迟。即以《小约翰》为例,该书是凡·伊登青年时代的作品,发表于1887年,但直至40年后的1927年,才由鲁迅和同事齐寿山联手译成中文,其时凡·伊登已68岁了。

对文学奖评选这类事情,鲁迅认为应当极其认真而慎重。1936年7月,时任良友图书印刷公司编辑的赵家璧致信鲁迅,邀请他担任良友文学奖的评委。鲁迅谢绝了,他当时刚从一场大病中稍稍恢复过来,给赵家璧的回信还是许广平代笔的。鲁迅不愿担任文学奖评委,主要是身体状况不允许,但或者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所以他才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便不得而知。

鲁迅逝世已七十多年,作为当今国内文坛的重要奖项,鲁迅文学奖仍令人瞩目。不过今年的鲁奖风波迭起、疑窦丛生,暴露出少数作家滥竽充数、评选工作有失公允等诸多问题。

或许,问题出在作品上,但病根子,其实出在人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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