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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职业教育法》颁布

1981年社会党执政后,开始兑现竞选时的许诺,着手进行大规模的教育改革。继1984年颁布《高等教育法》之后,法国又于1985年12月23日颁布了《技术和职业教育法》。人们以当时教育部负责技术教育的国务秘书罗朗·卡拉兹的名字命名,称《卡拉兹法》(Loi de Carraz)。该法指出,技术和职业教育有助于知识和资格水平的普遍提高,是国民经济现代化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技术是文化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技术教育由隶属教育部和农业部的小学、中学及高等教育机构实施;所有的学生都要初步学习技术和计算机;授予文凭的技术和职业教育要有评估程序,其内容应定期更新。中等技术教育在普通和技术高中及农业高中实施,授予技术科高中毕业会考文凭。它的目的是,提供高水平的普通教育,其中包括技术和职业技能的传授。中等职业教育把普通教育和专门化技术知识结合起来,以准备就业为主,它主要在职业高中和农业职业高中进行,授予职业能力证书、职业学习证书或职业科高中毕业会考文凭,原来的技术员证书逐步改变为技术科高中毕业会考文凭或职业科高中毕业会考文凭。应建立合理的教育结构,方便学生在普通和技术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流动。法律还决定,按照《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条件建立技术大学和大学综合技术中心,培养工程师,开发技术,推进科研。教育部技术和职业教育预算将以1985年的272亿法郎为基础,在5年内平均每年递增2.8%,人员编制和农业教育的投资亦将相应增加。该法最后指出,要鼓励企业和学校之间人员的双向流动。大力发展职业和技术教育是法国80年代教育改革的中心内容之一,这一法律确定了相应的原则,提出了具体目标,成为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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