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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育法令纲要》颁布

来西亚于1990年颁布了《新教育法令纲要》。其旨在发展以马来教育为主体的教育,统一教学媒介语言。主要内容有:①幼稚园课程纲要和行政体制保持不变,但马来文被列为必修科目。强调不管任何源流的学校,包括英文私人学校,都必须设有马来文科目,以加强马来文的地位和作用。②小学教育将从六年制改为五至七年制。聪慧的学生可在5年内毕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则须修完7年。③中学五年制不变。④提高职业和技术学校的水平,包括中学、中学以后的技术和职业教育训练,以及在私营机构的训练。⑤鼓励成立私人学院,教育部注册,主要监督它们的师资和课程,同时凡与国外大学签订双联制课程协议的私立学院,必须接受对方大学严格的办学质量评估和入学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⑥提高师资训练学院的水平。⑦设立特别学院,让轻微残障儿童拥有更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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