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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普通高中教学计划

1981年教育部颁发了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这个教学计划在整顿、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是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也反映出教学计划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普通高中文理偏科现象严重、学生知识结构比例不尽合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等。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方针,在使学生全面打好基础的前提下,注意发展他们的兴趣和特长,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和生产的能力,国家教委于1990年3月8日发布了《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决定对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时间安排为:每年教学时间40周,假期10~11周,每周活动总量为36~38课时,高三年级结束新课时间不得早于3月底。调整后的课程结构由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两部分组成。学科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形式。活动课程包括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必修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和劳动技术共11科,其中,政治、语文、数学、体育、劳动技术在高中3个年级均为必修课,其余科目在高一、高二年级为必修课。选修课分两类,一类为单科性选修,在高一、高二年级开设;另一类是分科性选修,分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职业技术6类课程,在高三年级开设。与以前的教学计划相比,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科目的课时有所减少,历史、地理、生物等课的课时略有增加。历史课的教学大纲增加了中国近现代史的内容。时事教育是高中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时事教育每周1课时,可利用选修课或课外活动时间进行。劳动技术教育课仍按照以前的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开设,每学年安排4周。人口教育是必修内容,学校要利用选修课或课外活动时间,开设人口教育讲座,不要在政治、生物、地理等课内结合进行。课外活动包括体育锻炼、知识讲座、科技活动、各类兴趣小组活动、校班会、时事教育等。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等不单独设课,可在选修课和课外活动中进行。计算机课的开设,各地可根据条件决定。除职业技术选修课的大纲和教材暂由各地自选制定和编写外,国家教委将制定其他各类选修课的教学大纲并编写教材。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外语等学科选修课的教学大纲都要根据这次调整原则降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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