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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教育综合企业兴起

1971年颁布的《第一、二级教育指导方针和基本法》规定,巴西第一级教育和第二级教育的所有学校都要开设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两类课程;在第二级教育中,以专业教育为主,专业训练的时间在300课时至1200课时之间。按照这个法令的规定,巴西各州的中等学校要根据当地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和客观条件的可能,因地制宜地开设各种各样的职业培训课程,供学生自由选择。但是,开设职业课程需要添置必要的机器、仪器和其他设备,因而需要较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巴西许多学校采取了校际合作的办法,即若干所学校集中自己的人力、物力资源,联合开办“教育综合企业”,又称“校际中心”(interschool center),合作开设职业课程。如里约热内卢北部郊区就有三所中学于1972年联合组织了一个“教育综合企业”,在银行的帮助下,利用各自的设备条件,为学生开设了四大类31种职业课程,即商业与服务业类、社会培训学科类、保健与生物学科类、技术学科类。根据这几所学校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巴西联邦教育委员会在1975年提出了“专业化”教育方案,进一步对第二级学校的课程进行调整,容许实行上述的课程分类,按类开设“职业教育基本证书课程”,而不一定提供某一具体行业的“职业证书”课程,使学生真正做到既能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又能继续学习大学学位课程。如果学生想要掌握某一特定行业的专门技能,则可以继续学习四年级课程,毕业时可以拿到中等技术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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