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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出版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原理》(The Principles of Genetic Epistemology)于1970年出版。中文本由王宪钿等翻译完成,商务印书馆1981年9月出版,约9万字。该书共分引言和3章内容:第一章,“认识的形成(认识的心理发生)”;第二章,“原初的有机体条件(认识的生物发生)”;第三章,“古典认识论问题的重新考虑”。

从书中可看出,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体系是通过“格局”、“同化”、“适应”、“平衡”等概念为脚手架来构建的。“格局”是认识结构的起点和核心。婴儿通过各种活动,“格局”就逐渐分化为多数格局的协同活动,并建立起新格局和调整原有的格局,对外界的刺激再进行新的各种水平的“同化”。“格局”的不断扩展,导致结构复杂化,最后形成逻辑结构。“适应”包括同化和调节两种机制,能使认识结构发展,以适应新环境。通过“适应”(智力的本质),同化与调节达到相对“平衡”的状态,这种“平衡”状态可以从较低的水平过渡到较高的水平,这样,整个心理智力就发展了。为了进一步说明思维的发展过程,皮亚杰引进了逻辑、数学的术语,以逻辑为工具,对材料进行结构性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结构模式。他主要是以“运算”(Operation)来说明儿童的活动类型,并将儿童的思维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①感知-运动阶段(0~2岁儿童),此阶段的儿童只能以运用某种原初的格局来协调感知和动作间的活动;②前运算阶段(2~7岁儿童),此阶段的儿童开始以符号为中介来描述外部世界;③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儿童),此阶段的儿童能进行具体运算,并能在与具体事物相联系的情况下进行逻辑运算;④形式运算阶段(11岁~成人),此阶段儿童的思维能力已超出事物的具体内容或感知的事物,其思维特点是“有能力处理假设而不只是单纯地处理客体”和“无需具体事物作为中介”。儿童的思维通过上述四个阶段的发展,使其认识的个别结构达到综合性水平,这也是逻辑思维的高级阶段。对于认识的起源问题,皮亚杰再次强调是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来实现的,他在书的“引言”中曾说:“认识既不能看做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们起因于有效地和不断地建构;也不能看做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

从该书的体系和内容上看,阶段论的痕迹是很明显的,这也是皮亚杰心理学理论的一个核心。根据他的理论,儿童的发展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时,更能从教学中获得效益。其阶段论为人们提供了根据儿童的心理特点,对不同阶段的儿童应教什么思维和怎样教的心理学依据。近年来,有许多心理学家对皮亚杰的阶段论提出了挑战,怀疑思维发展阶段的存在。例如,信息加工理论就否定发展的阶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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