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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全国大学和学院委员会改组

1976年10月,瑞典政府根据1975年高教改革精神,对瑞典大学校长署进行改组,定名为瑞典全国大学和学院委员会(National Board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并扩大了统辖全国全日制中等后教育机构的职能。改组后的瑞典全国大学和学院委员会成为统管全国大学和学院(农业院校除外)的政府机构,直属国家教育部。它由政府官员和各方面代表组成,由大学校长、副校长各一名担任领导。其主要任务是在教育部领导下,促使议会已制定的高等教育的目标和方针得以实现。它负责检查、评价和监督高等院校的活动,每年向政府提出高等院校的教学和研究活动的经费预算,并领导普通学习计划的招生工作。

全国大学和学院委员会内设七个处:①教师培训和文化信息工作处,②行政管理、经济和社会工作处,③技术培训处,④科学与研究开发处,⑤预算与基本物资处,⑥管理处,⑦统一招生处。另外还下设五个委员会,旨在加强教育规划与科学研究。这五个委员会分别是:①科学与技术委员会,②医学、牙医、药学和卫生服务委员会,③社会科学、法律、经济、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委员会,④人文、神学委员会,⑤文化训练委员会。这五个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由全国大学与学院委员会成员,大学校长与副校长,商业、工会、瑞典全国职工组织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的代表组成。这些委员会负责处理有关教学规划和科学研究方面的事务。瑞典高校的大部分教学规划是由这些委员会研究起草,由政府交议会讨论后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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