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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创立

20世纪70年代以来,联邦德国完全中学作为大学预备教育机构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许多高中毕业生宁愿选择职业训练的途径而放弃进高等学校修业的途径。原因可归结为3方面:首先,六七十年代以来的教育扩充使完全中学毕业生大幅度增加,以致高等学校容纳不下日益增多的入学申请者而不得不采取定额招生的办法,从而加剧了完全中学毕业生的竞争。其次,高校毕业生人数急剧增多加剧了他们在劳动市场上的竞争,以致难免有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得不到合适的工作位置乃至陷于失业。这种情况削弱了高等学校对高中毕业生的吸引力。第三,由于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劳动市场对职业人才文化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因而高中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在这种情况下,完全中学毕业生职业训练的各种措施和途径随之发展起来。主要途径之一是进职业学院学习。

职业学院是在过量的高中毕业生涌向高等学校的情况下,为解决一部分进不了或不想进高等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提供与他们的教育程度相称的职业训练而设立的一种职业教育机构。因此,它的设立是带有为完全中学毕业生发展特殊训练课程的明确目标的。职业学院目前只存在于巴符、石荷、汉堡三州。它原来是高等教育领域里的一种非正规教育机构,自1982年5月26日起,巴符州已通过法令,承认职业学院为正规教育机构。

职业学院招生以获得高等学校入学资格为先决条件。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一个训练企业签订训练合同。职业学院的训练在所谓“学院”和企业训练工场进行,前者为理论训练场所,后者为实践训练场所。完全中学毕业生在受训期间既是职业学院的学生,同时又处于同某一企业或其他训练场所有合同保证的训练关系之中。整个训练期为3~4年,通常在4个半年里(包括实践训练)取得助理、经济助理的资格,再经过2个半年可以进一步获得与所选专业方向一致的毕业资格,例如企业经济管理员或工程师资格。这种学历资格与一般高等学校的学历资格相当。其文凭与一般高等学校的具有同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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