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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预备等级班建立

1972年,在建立学徒预备班(见“学徒预备班建立”)的同时,法国还在初中建立了另一种接收学习困难,甚至有轻微弱智学生的班级,称之“职业预备等级班”(classe préprofessionnelle de niveau,CPPN),以取代60年代建立的职业预备班。是年7月5日发布的教育部第72-270号通知,明确了此类班级的教学目标和组织原则。通知规定,职业预备等级班是一种技术教育班级,它可设于不同类型的初中之内,算做后者的组成部分;初中第二年之后被其他类型班级分流(淘汰)下来的14岁学生亦可进入等级班,经一年学习后再进入职业教育或学徒培训机构,少数人可以就业,极少数人可留下来再学习一年。所以这种班具有补充、观察、指导三重作用,但首先是巩固、补充和扩展基础知识,教给学生适应职业生活、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的能力;由于学生情况差异过大,教学特别要注意在认真测试和分析的基础上实行个别化;为了保证教学的效果和教师之间的必要联系,预备班的教师要多于普通班,但不能超过3名;除课堂教学外,必须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分组操作,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动手能力;学习内容应结合当地条件和学生情况具体安排,面向食品、商业、建筑、机械、水暖、汽车、电子、服装、服务等行业;对学生的观察和方向指导应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向他们提供信息,包括参观有关培训和用人单位。70年代中期的“阿比改革”也涉及到职业预备等级班。为此,教育部于1977年6月8日发布了第77-204号通知,把14岁入学的职业预备等级班和15岁入学的学徒预备班视为一个协调整体,第一年是职业预备等级班,原则上为全日制。教学内容包括信息与表达(每周7小时)、科学-数学-技术(每周10小时)、体育(每周5小时)、操作(每周6小时),其内容要求涉及制造、建筑、服装、服务中的两个行业;第二年是学徒预备班。70年代中期,职业预备等级班曾有学生8万~9万名。随着国家教育政策的调整,学生数量不断减少,1991年,政府决定逐步取消此类班级,1996年学生已不足1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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