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直接补助学校的兴衰

在20世纪20~70年代,英国曾出现过一类性质比较特殊的直接补助学校。从20年代开始,这类学校有的虽接受政府补助,但并不受地方教育当局管理;有的则属于接受英国《捐赠基金学校法》管理的学校。它们只要将招收的学生人数和收费条件向政府登记,就可以从教育部直接领取教育补助金。政府为这类学校提供补助,但又不参与对这类学校的管理,使它们享有很大的独立性,这种做法一直遭到教育界内外人士的批评。根据1975年的统计,英国有300所左右的直接补助学校,其中文法学校有174所,其余的多是特殊学校。政府为这些学校制定的接受补助的基本条件是:文法学校每年招收的学生中,要留出不少于25%的学额给公立小学毕业生,这些毕业生升学接受教育所需的学费由学校董事会或地方教育当局支付。如果地方教育当局要继续增加公立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名额,学校董事会还须再留出25%的所谓“保留”学额应付需要。除了上述学生外,其他学生进直接补助学校均须缴纳全额学费,学费标准须经政府批准。反过来,这些直接补助学校可按学生人数领取补助金,补助金的数量根据情况作定期调整。1975年5月,工党政府改变了对直接补助学校的政策,要求174所直接补助文法学校在1975年底以前作出决定,要么加入公立学校行列,转变为综合学校;要么脱离政府补助,成为独立学校。结果,有119所学校决定成为独立学校,51所决定成为公立学校,4所决定停办。那些选择成为独立学校的直接补助学校自1976年起,停止接受政府补助。直接补助学校从此逐渐消亡。

上一篇:黑皮书陆续问世下一篇:人力服务委员会成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