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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

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供各地参考。《报告》提出:经过多年来的文化大革命,两校已具备了招生的条件,并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开始招生,并制定了七项原则:①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有文化科学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劳动者。”②学制: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分别为2年至3年,另办1年左右的进修班。③学习内容: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材料的政治课,实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业务课,以备战为内容的军事体育课。各科学生都要参加生产劳动。④学生条件: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3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年龄20岁左右,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有丰富经验的工人、贫下中农,可不受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注意招收上山下乡和回乡知青。⑤招生办法: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办法。⑥学生待遇:有10年以上工龄的老工人由原单位照发工资(扣除学校发的19.50元),其他来自工厂、农村的学生每月发给伙食费和津贴费19.50元。解放军学生由部队负责供给。⑦分配原则:学习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原地区工作,也要有一部分人根据国家需要统一分配。

10月25日,国务院电报通知各地,1970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中央批转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报告所提出的意见进行。这是自1966年高等学校停止招生后的首次招生试点。当年全国部分高校试点招收了工农兵学员418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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