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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图教育法》通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南非白人种族隔离主义势力迅速膨胀。1948年南非国民党上台后,立即着手建立并实施种族隔离制度。1951年《埃斯伦报告》成为国民党政府改变土著人教育政策的根据。1953年,议会通过第47号法,即《班图教育法》。

该法规定,土著人教育的管理和控制权由各省政府转交联邦中央政府,各省不再享有管理土著人教育的权力或职能,不再能制定有关土著人教育的条例。由土著人事务部负责土著人教育的全部必要的或附带性的总体管理工作。

土著人事务部长可以使用议会为土著人教育的拨款,以资助班图人政府、土著人委员会、部落和团体建立、维持的学校(称为班图社区学校),或建立、支持此类学校;可自主决定随时中止、削减、取消给此类学校的资助拨款;可用此拨款建立或维持政府公立班图学校,建立学生宿舍、教师住房、学校门诊部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部长可在确定某土著人学校未妨碍该区域的班图社区学校和政府公立班图学校的情况下,以议会拨款资助该校。

该法规定,除了政府公立班图学校,任何人未经依法注册,不得建立、管理、资助任何班图人学校或土著人学校;如果部长认为任何此类学校的建立或存在有违班图人利益,将拒绝或取消该学校的注册。为使班图人积极参与控制和管理学校,部长可建立区域、地方的委员会、董事会等机构。

部长可制定规章,以规定该部与土著人教育有关官员和雇员的权力和职责,规定政府公立班图学校教师的纪律、违纪惩处及其程序、终止此类教师职务的条件,规定政府公立班图学校培训课程以及此类课程或该部监办的考试的应收费用,规定政府公立班图学校的教学语言,规定接受、控制政府公立班图学校学生的条例,安排政府公立班图学校的宗教教育,规定开除等处分学生的条例,规定班图社区学校受资助、土著人学校受国家资助的条件,规定建立关于班图教育问题的联邦咨询委员会的条件。

《班图教育法》将土著人教育的管理权完全收归于联邦政府,从而结束了1910年联邦建立以来长期未决的土著人教育管理权应归联邦还是归各省的争论。但该立法的根本动机是要将一直由教会掌握的土著人教育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从而消除漠视种族隔离政策的教会对种族主义的挑战,防止受过教会教育的土著人在欧洲人社区占有就业机会。同时,该法令将极大的权限交给了土著人事务部长,使之能够确保这一控制的实施。该法是种族隔离制度在教育领域的确立,是种族隔离制度最主要的支柱之一。1954年6月,土著人事务部长H.F.维沃尔德在议会上院为这一法令作了长篇辩护性演说。

《班图教育法》实施后,维沃尔德通过削减以至停止对教会学校的政府资助,迫使大多数教会学校纳入国家控制的教育体制,只有具有较强经济力量的罗天主教会学校例外。实行该法后,政府几乎完全控制了土著人教育。

这一法律使得南非土著人教育状况立即恶化。1954年,正在培训的黑人教师有8817名,到1961年减少为5908名。1953年获得大学录取证书的黑人259人,1961年只有115人。在1954~1965年间,在校的黑人儿童数量增加了1倍,但政府的开支却未作相应增加。同期,政府对每个黑人学生的实际开支从8.7兰特下降到4.9兰特;同时,政府对白人学生的人均开支却从大约50兰特上升到75兰特。这样,南非黑人就从可得到教育资助转变为必须自己负担学费。

教育方面的种族隔离政策引起了南非黑人的抗议和国际舆论的谴责。1955年3~4月,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其他黑人教师组织举行了抵制活动,政府则以在校学生数下降为由裁减教师,来镇压抗议。教会在《班图教育法》颁布后,立即批评该法的原则与基督教准则不相容,批评它使非洲人处于从属于国家的地位。

由于黑人的长期斗争,《班图教育法》于1991年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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