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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扎克报告书》发表

1956年4月,来西亚代议制政府成立了以教育部长阿杜勒·拉扎克为首的教育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拟定出一种颁行全国的教育体制计划。同年9月委员会发表了《教育委员会报告书》,即《拉扎克报告书》。指出马来西亚教育方针应该是一种全国都能接受的,可以满足全民需要的,且应该可以推进全民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的方针。全体国民将被看成是一个民族。为此目的,国家规定以马来语为国语,而同时保留其他凡居住于本国的非马来族人民的语言、文化,允许它们的存在。这就明确规定了今后马来西亚教育发展的总体取向。《报告书》指出了教育在促进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与经济发展三项任务中的重大作用和突出地位,并对未来教育提出了许多重要建议:①现存小学改为标准小学(以马来语授课)和标准型小学(以华、英、印度语等母语授课),两种学校均由受过同等训练的教师执教,并接受国家津贴。非标准小学要迅速转为标准学校,但在过渡时期仍允许继续获得政府津贴。所有小学生,都必须参加马来西亚中学统一入学考试。②设立国民中学,接受国家津贴,学生参加共同的毕业考试。③强调马来语的教学要采用统一的内容,要求所有学校推行同等的教学时数和进度,全国实行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④重新界定和设计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主要由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技术学院构成,并规定从初中阶段开始分流。⑤成立各种水平的师范学校来培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师资,建议小学及初中的师资培训由教育部直接负责,而高中教师由大学培养。⑥加强对全国教师的管理,规定教师的统一薪金制度。教师由董事会聘请经注册有教师资格者担任,董事会在地方教育当局同意下,有权辞退小学教师,如获得教育局长同意有权辞退中学教师。⑦把马来文和英文列为中小学必修课,并作为初级普通教育文凭(初中毕业)及马来西亚教育文凭(高中毕业)考试的必考科目,也是师资培训的必修课。⑧为了使马来西亚各校具有马来西亚特性,培养各族学生的马来西亚新观念,各级学校采用共同内容的课程和时间表。教材方面,以马来西亚为背景者应有优先地位,非马来西亚教材,须具有国际价值,或提供研究马来西亚问题背景的方可使用。

《报告书》还就各级教育机构的职责、学校规模、其他形式的教育、超龄生离校和中小学考试科目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报告书》指出马来西亚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是在马来西亚推行一种全国统一的国家教育制度,使所有儿童都受到平等的、符合国家利益的教育,这种教育制度要求以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用语。《报告书》被史学界视为马来西亚教育体制走向一体化的第一个里程碑。它不仅是一份指导和解决马来西亚教育的纲领性文件,而且全面规划了马来西亚未来教育的发展蓝图,在规定和指导马来西亚后来的教育方针上具有深远的影响,奠定了马来西亚教育政策的基础,成为此后20余年马来西亚教育一体化的惟一准绳。1957年马来西亚教育法令就是以此报告书为蓝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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