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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恩斯报告书》发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民族主义高涨,来西亚的独立已是大势所趋。在这一形势下,马来西亚着手考虑并尝试有关教育的统一问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1951年的《巴恩斯报告书》和1952年的《芬-吴报告书》。1950年,马来西亚成立了巴恩斯委员会,主席是津大学的巴恩斯(L.J.Barnes)博士。他们受委托研究马来文教育的现状及马来文规范,完善编制,编写教材。主张取消华、印学校,以马来文小学代替所有学校。1951年委员会发表《巴恩斯报告书》,提出了六条建议:①发展马来西亚共同文化。②向所有儿童提供享受义务学前教育的机会。③英语和马来语应该成为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取消用华语和印度语教学的学校。④六年制小学课程应该让学生掌握流利的英语和马来语。⑤国民学校享有使用教育资源的优先权。⑥国民学校应具备最优秀的教师、设备等。《报告书》第一次试图将不同的学校加以合并,并建议实行全国统一的六年制免费小学教育,以马来语和英语作为教学语言。《报告书》通过考察马来语教育制度,探讨了用英语教学提高马来人教育水平必须采取的基本措施,促进了马来西亚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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