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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师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几项规定》

1965年5月10日,经中共中央同意,高教部颁发《关于高等学校师生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几项规定》。《规定》指出,毕业班学生一律不参加第二批运动,按时结业。非毕业班学生,按计划待这期运动结束,即行返校。今后高校师生参加社教运动的时间尽可能不跨学期,不延长修业年限,低年级学生不参加运动。外语、体育、医药院校在暑期后参加“四清”运动。1965年6月14日,中共中央转发高教部的报告,从高校毕业生中抽1万余人到县以下的基层单位,先组织他们参加“四清”运动,一两年后再分配。1965年7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组织高等院校、科学研究和文化单位的干部参加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通知指出,让知识分子参加农村“四清”运动是对他们的思想改造,是加强他们同劳动群众相结合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据统计,从1963年到1965年底,全国有395所高等学校的师生22万余人参加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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