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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教育制度的提出

通过1957年上半年以来对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地的调查研究,刘少奇发现:一方面是现有的教育设施无法完全满足青年学生强烈的升学愿望,而国家又拿不出更多的钱,不少家庭也无法让自己的所有子女都能完成学业;另一方面,各行各业随着生产的发展又迫切需要补充大量有文化的劳动者,特别是技术人才,而在青年学生中却普遍存在着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的错误思想。为了解决现实的矛盾,经过反复思考,刘少奇在1958年5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他思考已久的“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的构想,指出:“我们国家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一种是现在的全日制的学校教育制度,小学、中学、大学,整天是读书;现在工厂里面、机关里面8小时工作的劳动制度。这是主要的。”此外,是不是“还可以采取一种制度,跟这种制度相辅而行,也成为主要制度之一,就是一种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一种半工半读的劳动制度。就是说,不论在学校中、工厂中、机关中、农村中,都比较广泛地采用半工半读的办法”,“比如新设的中学,可以盖几个作坊,配几件机器和一些工具,使那些家庭无法供给上学的青年搞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更可以半工半读,某些大学也可以半工半读。可以有全部半工半读的大学,也可以在现有的大学里面办几个半工半读的班。要把这也当成一种正规的学校制度”。“现在农村已经大搞半工半读,农业中学就是半工半读学校。农业中学可以半日读书,半日种地,也可以一日读书,一日种地,还可以考虑半年种地,半年读书。现在是办农业初中,那么初中毕业之后势必要办农业高中,农业高中毕业之后势必办半工半读的农业大学。”这样,无论城乡均可以搞半工半读。在6月21日致劳动部文瑞部长的信中,刘少奇总结了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的意义在于:“使工厂和学校完全合二为一。”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实施两种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的意义就不仅是为了多快好省地发展教育事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及其子女要求升学的迫切愿望,更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培养工人阶级的知识分子队伍,逐渐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异的主要途径。在1958年7月视察天津山东时,刘少奇指出:工厂可以试办招收青年学生的半工半读学校,使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做到一个工厂就是一个学校,半工半读,既是学生又是工人。在9月视察河北、河南等地时,刘少奇又指出:社会主义的教育制度就是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贯彻这个制度最彻底的办法之一是把工厂和学校合起来办。两种教育制度的提出,不失为从具体国情出发探索中国自己的教育发展之路的有益尝试。两种教育制度的思想,在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也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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