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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改革问题的讨论

1951年8月27日~9月11日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曾明确提出,从1952年起5年时间内实现小学五年一贯制,取消初小与高小的分段。上述精神,还写入了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据此,全国各地相继开展了试验新学制的改革,但由于地域差异,各地新学制试验成效不一,所以中央政治局在1953年5月17、18、28日的专门会议上决定推迟实施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国究竟适合什么样的学制?为寻求上述问题的答案,高等教育部和教育部于1957年3月22日联合邀请在京的60多位专家、学者和教师举行了专题座谈会。当年4月3日和4月20日,会议继续进行。会议期间,刘仙洲、张维、邰爽秋、陈友松、叶企孙、钱伟长和范至甫等20多人陈述了各自的观点。他们认为:改革学制必须谨慎从事,不宜大改。由于情况不同,可以允许有多种学制的并存,建立多轨制的学制。他们提出,小学可以有5年、6年和7年三种学制,规定小学生的始业年龄为6岁;中学可以实行三三分段,高中文理分科或者中学4年,并设两年制的大学预科这两种学制;小学和中学之上要广泛地举办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此外,会议期间,还有人对教育经费、师资培训和教材等问题提出了有关意见。会后,《文汇报》、《教师报》和《人民教育》等报刊相继报道了此次座谈会的情况,发表了有关文章,结果引发了一场关于学制改革问题的大讨论。同时,各地还纷纷开展了学制改革的各种试验。截至1960年9月,据27个省、市、自治区的统计,共有92341所小学和3495所中学参加了学制改革的试验,分别占当地小学和中学总数的14.77%和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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