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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有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讨论再次展开

1955年度开展的有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讨论,促进了人们对“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的深入理解和对“因材施教”、“个性发展”问题的重新思考。1956年6月,中共中央宣传部陆定一部长在部分省、市委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了“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同年8月1~6日高等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的高等学校部分院(校)长和教务长座谈会也曾着重研究过“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问题。高等教育部部长杨秀峰认为:高等学校应该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面发展”方针本身固然包含了“因材施教”的意义,但为了避免理解上的偏差,明确提出“全面发展、因材施教”也是必要的、有好处的。此后,教育界再度开展了有关全面发展问题的讨论。教育部、高等教育部多次组织讨论会,《教师报》邀请北京10所中学负责人座谈,《人民教育》自8月号起也开辟专栏予以讨论。《人民教育》9月号发表了题为《争论的中心在哪里?》的编辑部文章,指出论争的焦点首先是,“因材施教”是不是属于教学方法?“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是否需要结合或补充“因材施教”?换句话说就是能不能使二者结合起来成为教育方针?由此就把此次争论的方向引导到论证是否要把“因材施教”列到教育方针上来。这次讨论一直延续到1957年上半年。以张凌光为代表的部分教育界人士极力主张“因材施教”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并举,认为单提“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实际上容易导致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产生统一要求与忽视个性的偏差的现象发生,而在理论上也有悖于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指出把列主义的个性全面发展学说看做是最完美、最科学的个性教育的学说是不符合辩证法的;相反,讨论中大多数人士则不主张把“因材施教”列入教育方针,认为“全面发展”本身已包含发展个性的内涵,“因材施教”不过是实现“全面发展”目标的具体措施与方法,即“全面发展”指出了人才培养的方向,而“因材施教”指的是人才培养的方法,两者不能相提并论。通过讨论,一方面论争双方对当时中国教育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重要问题和主要矛盾取得了较为清晰的认识,都看到了将“全面发展”误解为“平均发展”的实际偏差,妨碍了学生个性的发展,教材分量过重,教学中又不善于掌握重点和因材施教,学生没有时间进行独立钻研等,并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思想基础。另一方面,通过这次讨论也进一步推进了人们对马列主义有关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廓清了一些认识误区,有利于正确地贯彻和实施“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这次讨论既涉及如何衔接普通中小学的基础教育和高等学校的专业教育,正确解决普通教育培养学生升学与就业双重任务的矛盾等一系列实际问题,也涉及中国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与解释以及教育制度、内容、方法改革等问题,故而受到教育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是建国初期少有的一次不同意见的教育大讨论,为教育理论的深入探讨提供了一次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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