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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1949年华北文化教育建设计划》

1949年2月24日,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1949年华北文化教育建设计划》。《计划》提出:①整顿现有各大学、专门学校,适当扩充、创办各种职业学校和干部学校。②大量培养各级学校师资。普遍开办短期师范,培养初小师资;发展三年制师范,培养高小师资;扩充华北大学教育学院,开办师范专科学校,培养中学师资及教育行政干部。③建设普通中学。大量培养具有革命人生观和中等文化水平及基本科学知识的青年,以适应各方面需要。新解放区及新解放城市的中等学校,一般维持现状,逐渐加以必要的整顿和改革。④恢复整顿与发展小学教育。对老解放区小学逐步进行整顿,着重读、写、算能力的提高。新区小学,要改进教学方法,密切与劳动人民的联系,注意解决工农子女入学的问题。在工业区,应重视工人子女的教育问题。⑤继续加强社会教育,切实有效地组织工农群众识字,学文化,提高人民大众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热情。

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1949年华北文化教育建设计划》对于实现新中国新旧教育的转换、建立新的教育体制以及新中国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作了充分的准备。同时,该计划对进一步以教育推进新中国的解放进程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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