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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学校和学院程度的学校开展教育实验

澳大利亚的社团学校或学院程度的学校具有自治权,由理事会管理,具有进行教育实验的条件,有些学校在20世纪40年代根据进步教育的新观点进行了一些实验。在1938~1955年,墨尔本英国国教会女子文法学校女校长罗斯(Dorathy Ross)小姐就推行过许多教育革新,诸如选科制、设计教学以及学生自我管理等。南澳大利亚沃尔福德女修道院学校(Walford House Schoo1)在1937年新教育会大会后就采取了新教学法,该校于1954年更名为沃尔福德英国国教会女子文法学校。悉尼埃奇克利夫(Edgecliff)的一所女子学校自从20世纪20年代以来就采用道尔顿制。多数教会学院程度的学校对新教育观点无动于衷,英国国教会、长老会和卫理公会办的学院坚持人文现实主义的课程,着眼于人格养成的教育目的以及正规的教学方法。罗天主教学校具有自己的教育哲学观和教育传统,它反对进步教育的观点,并且天主教学校的条件,诸如班级规模很大、过度强调考试等,也不适合进行教育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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