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世界教育大事典

新南威尔士州颁布《公共教学与大学(修正)法》

1929年末,澳大利亚的经济危机对教育的影响就是政府削减了教育经费。1928年新南威尔士生均费用为11英镑9先令5便士,直到1939年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都没有恢复到这一数字水平。1931年教师的工资减少了20%,师范学院的招生发生严重困难,而完成学业的师范生必须等待6~18个月才能分派到学校工作,为中学培养的教师必须先在小学教几年书。城市小学班级规模过大,有时可达到70名学生,所需教师数量减少。应教师联合会的要求,新南威尔士州教育部在1934年对班级规模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发现,4429个小学班级中有864个班级达到或超过50名学生,通过再雇用40名教师并重构班级,州教育部使所有班级规模控制在最多48人以内。1932~1933学年度,公众对考试制度提出批评,要求扩大“中级证书”考试的学科范围。州教育部长德拉蒙德(Drummond)任命了一个调查委员会,调查考试制度及中学的课程。1933年12月调查委员会呈递了调查报告,于1934年6月发布。报告建议建立一个中等教育委员会,由它制定所有小学后学校和中等学校的课程并控制公共考试。调查后该州颁布了1936年《公共教学与大学(修正)法》,建立了一个类似于维多利亚公共教育委员会的教育顾问委员会和一个中等学校研究理事会(Board of Secondary School Studies)。顾问委员会成立不久便无声无息了,而中等学校研究理事会则取代了1912年设立的主考官理事会(Board of Examiners)。原主考官理事会由4名教育部的代表和4名悉尼大学的代表组成,而新的理事会则由14名代表组成,教育部的代表5名,悉尼大学5名,罗天主教学校1名,其他私立学校1名,另两名代表来自新南威尔士教师联合会的中等教师协会。由此,悉尼大学对考试制度的影响有所降低。

上一篇:新西兰教育研究委员会成立下一篇:新教育会国际大会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