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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函授学习的命令》发布

卫国战争胜利前夕,苏联约有1/3的教师没有达到所要求的教育程度,五至七年级教师中有一半以上不合要求,而教师训练班招生计划完不成,并任意缩短学习期限,对训练班的教学组织工作缺乏监督,为此,1945年12月19日苏联人民委员会、全苏高等教育事务委员会和俄联邦教育人民委员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教师函授学习的命令》。《命令》规定综合大学函授部的学习年限应为6年,师范学院5年,教师进修学院3年,师范学校4年。全体函授生必须在7月1日~8月10日期间参加教学定位考查。应保证在辅导站由教授和教员对函授生进行系统的辅导;为他们设立流动图书馆;函授生要呈交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作业;由中小学校长对他们的作业情况进行逐个检查并进行系统辅导。应在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和宿舍方面对函授部和辅导站进行协助;及时派遣教师去参加考试,应保证发给他们工资、文具、车票。

此命令对解决当时苏联师资的质量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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