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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俄实施新的民族教育政策

十月革命胜利之后,摆在苏维埃政权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扶持和发展民族教育。俄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革命前的俄国文盲充斥,几十个非俄罗斯民族都曾经被剥夺在学校设立本民族语的权利和机会。1917年11月2日,通过了《俄国各民族权利宣言》,宣布俄国各民族平等,各民族都具有各自的民族自决权和自由发展权。《宣言》确认各民族利用本民族语受教育是各民族的权利。十月革命胜利后的最初几天就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部。从1918年起,在非俄罗斯民族居住的地区设立了使用当地民族语的管理机关、法院、学校和文化机构。在民族事务委员部里起初设立了文化教育委员会,后来又设立了各民族(包括白俄罗斯、拉脱维亚、鞑靼、巴什基里亚、乌克兰、吉尔吉斯等民族)的文化教育局。1919~1920年期间,在莫斯科和各地方举行了多次非俄罗斯民族的教育代表大会。加强了各民族教育干部的培养工作和民族语教科书的编写出版工作,为那些没有文字的民族按照他们民族的语言制定了新的字母表,用该民族的语言出版书籍和教科书。在边区广泛建立了培养民族教师的训练网络,成立了新的师范学院。

十月革命胜利初期,由于国内战争、粮食短缺、民族教师干部缺乏等因素,使得开展民族教育极其困难,但在1917~1920年的短短3年中,仍然将民族地区学生人数增加到十月革命前的3倍。个别地区像吉尔吉斯的学校和学生数量增加了10倍。这个时期在民族地区还有一个显著的成果就是在非俄罗斯民族地区如伏尔加河地区、乌拉尔地区、西伯利亚北部地区为少数民族学生开设了第二级学校(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的普通中等学校学制中通常将一至四年级称为第一级学校,五至九年级称为第二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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