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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占区教育的重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拥有6万工作人员的庞大的苏联驻德军事管制委员会负责管辖苏占区。当时斯大林对共产主义在德国群众中是否受到欢迎并不抱有幻想。他认为,德国当时还并不具备实行共产主义的条件。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苏联的政策首先是要依靠德国工人阶级政党使苏占区建成一个民主主义国家。这种国家政府将由工人阶级政党领导,吸收一些资产阶级政党参加。正是在上述思想指导下,1945年6月10日,苏占区军事行政当局颁布命令,准许成立民主政党和团体,准许原有的民主政党和团体恢复活动,以依靠他们实现苏联对德政策。在1933年后被迫流亡苏联的德国共产党领导人员在苏占区军事行政当局颁布准许民主党团活动命令的第二天,就以威廉·皮克和瓦尔特·乌利希为首的德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名义发表了《告劳动人民书》,提出了反法西斯和进行民主改革的纲领。纲领强调要消灭法西斯残余,承诺赔款义务,进行土改,接管大工厂,建立一个反法西斯的民主政权,即一个使人民具有自由民主权利的议会制共和国。同时指出,不能把苏维埃强加给德国。在战时留在德国坚持地下斗争的由奥托·格罗提渥领导的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发表声明支持德国共产党纲领。1945年7月14日,苏占区共产党、社民党、自由民主党和基民盟成立“反法西斯一民主党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确定了统一战线的原则,即各党必须对统一战线的决议保持一致性和承认统一战线决议对各党具有制约性。这实际上确立了在这统一战线中影响力最大的共产党的领导。1949年10月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人民议院也同时成立。10月10日苏联军事管制委员会进行了权力移交,并更名为苏联监察委员会。建国以后,民主德国在统一社会党领导下开始贯彻原共产党提出的纲领。

在经济方面,苏占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相当薄弱。经过战争破坏,以及战争的消耗,再加上沉重的战争赔偿,经济十分困难。据估计,每一个东德人因赔款、设备的拆除等相当于负债2500克。相比之下,西部地区由于“马歇尔计划”和其他投资,每一个西德人相当于得到了140马克的补助金。尽管东德经济十分困难,但是东德政府领导人民艰苦奋斗,克服困难,依靠原有的技术力量像西德一样,逐步恢复了国民生产,并使经济出现了高速增长。

东德的教育重建就是在上述状况下进行的。面对战后初期苏占区整个教育陷于瘫痪的状态,苏联驻德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此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首先是于1945年7月27日设立了苏占区德国国民教育中央管理机构,以协调、指挥和监督战后处于隔离状态的各州和省的学校管理机构的工作,并从组织上保证反法西斯和学校民主化改革的进行;接着,于1945年8月25日发布了关于学校复课的第40号命令,提出了教师的非纳粹化,清除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影响并组织师资培训;又于1945年9月4日发布了第50号命令,要求进一步在高等学校领域内复课。

早在战争结束前,苏联就制定了全面改造德国教育的计划。苏联驻德军事管制委员会对苏占区的教育政策就像其对苏占区的社会制度一样,希望通过由苏联资助的共产党来实行对德国教育改造计划,因此苏联驻德军事管制委员会像法国一样准备尽早把教育管辖权移交给德国人。1945年2月,以苏维埃指导思想建立起来的、反希特勒统治的“自由德国民族委员会”组成了一个由流亡教师和其他有教育经验的人士参加的委员会,准备对德国进行教育改革。该委员会提出了一份从马克思主义原理出发的报告,倡议提高全体居民的普通教育水平,消灭统治阶级对教育的专利权,实行教会与学校分离,禁止开办私立学校,并造就新的教师队伍,彻底修订教学计划和教科书,建立统一学校制度。同时军事管制委员会采取了一切预防措施,以保证那些愿意与占领当局的教育官员合作的共产党人或社会民主党人获得领导地位。此外,军事管制委员会认为,要保证倡议的贯彻,必须动员左派党团人士以及那些在纳粹统治以前积极参加改革教育学运动的教师,参与学校民主化改革,并把他们安排在领导岗位上。

1945年10月,德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与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会发表了实行教育民主改革的共同呼吁。反复强调要建立统一学校制度。这一呼吁得到了苏联驻德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强有力的支持,成了后来制定德国学校民主化法律的基础。

1946年5月,德国中央国民教育管理机构公布了《关于德国学校民主化法律》。在5、6月间苏占区各州和省一致表示接受这一法律。在6月12日法律正式生效。《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的统一学制,这种统一学校制度把整个学校系统分为相互衔接的四个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基础教育阶段(基础学校)、中等教育阶段和高等学校阶段。基础学校学制为8年,划分为两个阶段:一至四学级为低级阶段,五至八学级为高级阶段。高级阶段承袭了原来的国民学校高级阶段、中间学校和高级中学低级阶段的教育。与原来的国民学校相比,由于加进了中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育水平。在基础学校之上的中等教育阶段设中学、各种职业学校和其他与高等学校相衔接的教育机构。后者包括“工农预备班”等(后改为“工农预科”)。中学学制为4年,包括第九至第十二学级。本来计划将职业学校统一在普通中学中,但由于当时学校教育条件与经济状况限制,这一计划无法实施,于是职业教育还是采取了以传统的双重制为主的形式。1948年开始建立的企业职业学校成了实施双重制的主要教育机构。八年制基础学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两条教育途径取得高校入学资格:一条是通过九至十二学级的中学取得高校入学资格;另一条是通过义务的职业学校受2~3年职业训练后,可以经过专科学校取得高校入学资格。此外,在职青年可经过工农预科和业余民众高等学校取得高校入学资格。除了对学校系统作出上述规定外,《法律》还规定学校与教会彻底分离,取消学校中的宗教课,禁止开办私立学校,摈弃教育特权,把基础学校作为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的学校等。当时《法律》的制定并没有在苏占区进行广泛讨论。基民盟与自民党以及一些文科中学教师是有不同意见的,他们有的主张保持在四年制基础学校之上设立的文科中学,以基民盟为代表的意见还要求保留教会学校,或至少让这种学校作为私立学校保存下来。但一方面由于在苏联驻德军事管制委员的支持下统一社会党党员以及激进人士在学校中获得了领导职位,上述意见几乎没有发表的机会;另一方面民主化的统一学校符合西占区占领当局改造德国教育的思想,因此上述意见没有可能对《法律》形成抗争。《法律》公布后,德国国民教育中央管理机构接着作出了实施决定,1947年9月又确定了《德国民主学校教育原则》,进一步加强了苏占区学校民主化改革。

与此同时,随着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改革的进行,高等教育领域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有关改革主要包括:根据非纳粹化要求,整顿了教师队伍,解除了一批曾积极为法西斯政权服务、思想立场反动的教师,聘任了一些具有反法西斯立场的、思想进步的科学工作者充实教师队伍;对教材作了检查与清理,删除了带有反动的、法西斯主义和种族主义思想毒素的内容;重新制定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为扫除工人和农民读大学的障碍,根据军事管制委员会1946年7月12日第205号命令开设了工农预科;规定了基础学校五年级以上的教师都由高等院校培养;同时确立马列主义理论在高等学校全部学科中作为指导思想的稳固地位。为了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水平,改善农民子弟进入高一级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机会,德国国民教育中央管理机构于1946年6月21日颁布了《实施农村学校改革的方针》。改革主要集中在消除农村单班制学校,代之兴建多班制的中心学校。

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建立时,实际上已基本上完成了教育的重建。与联邦德国相反的是重建后的民主德国教育一反过去的传统,建立了一种崭新的教育体制,即把传统的双轨制改造成了统一学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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