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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基础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

1920年6月魏玛共和国帝国学校会议以后,一些地方继续进行教育改革试验,如图林根不顾会议达成的不搞统一学校的妥协意见,坚持试验统一学校。然而普鲁士邦在教学改革试验方面却是成功的。该邦于1921年制定了基础学校教学计划,以现代教育学思想为指导,特别是吸取了当时的改革教育学思想。该计划在总论中规定:基础学校4年必须为儿童进入国民学校高学级、中间学校和高级中学作好准备,因此基础学校的课程是与各类中学课程相衔接的。基础学校将训练儿童的智力和体力,使他们掌握升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整个教学不仅要从外部给予学生这种知识和技能,而且应让他们自己从内部体验去掌握这种知识和技能。为此教学必须同儿童的周围世界联系起来,同他们已有的发展联系起来,允许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达,应当让他们独立玩耍,独立观察自然和生活,让他们旅行、动手劳作。教学计划规定基础学校课程包括:宗教、乡土常识、德语、算术、唱歌、体操,并为三、四学级女子设针线课。计划规定低学级课时安排应灵活,可多进行综合教学,并把对周围世界的观察放在首位,同时把语言、阅读、绘画、书写、算术和歌唱训练纳入其中。计划强调这种综合教学要求师生进行合作。此外,计划规定教材首先必须有吸引力,必须考虑儿童生长的需要;其次考虑对生活的意义,必须严格避免任何误导与加重负担,特别是通过家庭作业加重负担。

普鲁士的这一教学计划也为其他一些州所采纳,推动了德国的课程改革,特别是基础学校教学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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