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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

泰国自设新校以来就注重教育管理,在创办宫廷学校时期,由侍卫厅管辖,创办平民学校后,学校遂由文官部管理,教师也列入官员范畴。后来由于学校越办越多,遂于1887年成立教育厅,专门负责各类学校教育事务。1889年,鉴于宗教与教育的密切关系,又把教育厅并入原先管理宗教教育事务的教务厅之中,到1892年时又由于教育事务的扩大而把教务厅升格为教务部。朱拉隆功大学等高校成立后,大学事务不断发展,1917年又对教务部进行调整,成立了大学厅。1919年,泰政府颁布法令改原教务部为教育部,主要负责非大学的普通教育事务。这是泰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保障了基础教育的发展。教育部成立不久,先后发布了多项教育法规,开展了多项工作,如颁布初等教育条例,推行普及义务教育,对泰国教育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在近一个世纪以来,教育部随着国家教育的发展也不断对其机构进行调整和改组,规模越来越大,功能也越来越复杂。目前教育部已建立起系统完整、层次严密的机构组织,领导全国的教育工作。在中央级教育管理的四个部门中,它不仅参与有关决策过程,而且负责管理全国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部分社会教育机构;同时管理所有各级私立学校、非正规教育以及扫盲等教育工作;此外,还负责艺术、文化和宗教事务以及工业、技术和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的管理。教育行政人员和某些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属于教师文职人员办公室管理,但教育部也负有管理职责。某种意义上,国防部、卫生部、交通部等分管的少数院校在行政上也属教育部管辖。泰国的府是一个重要的行政机构,教育部在府设教育办事处或教育局,其办事处主任或局长由教育部派任或批准,因此是代表教育部或中央机关来处理教育事务的。各个县也成立相应的教育办事机构,多称教育局。

教育部设基础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教育技术等职能司局和中心来分管有关教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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