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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鹤琴提出“活教育”理论

“活教育”理论是陈鹤琴长期从事中国化新教育探索的概括和总结。它的提出离不开欧美新教育的影响和中国传统教育的滋养,但更体现了陈鹤琴与时共进的独特创造。1939年,陈鹤琴的“活教育”思想已初步形成。他在《小学教师》发刊词中说:“‘教死书,死教书,教书死。读死书,死读书,读书死’。这两句话是陶行知先生在10年前描写中国教育僵化的情形。这种死气沉沉的教育,到今天恐怕还是如此,或许更糟一些。我们应当怎样使这种腐化的教育,变成前进的、自动的、活泼的、有生气的教育?我们怎样使教师:教活书,活教书,教书活?我们怎样使儿童:读活书,活读书,读书活?这个问题实在很重要!这个使命,实在很重大!”(《陈鹤琴全集》第4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314页)但在上海租界区的环境里,“活教育”实验不可能得到顺利推行。1940年初,陈鹤琴辗转来到江西,在一次演讲中郑重提出“什么叫做‘活的教育”,对书本主义的死教育展开猛烈批判,从而揭开了“活教育”运动的序幕。随后,他不仅正式开始了“活教育”实验——创立江西实验幼稚师范学校(1940年10月1日),而且很快创办了《活教育》月刊(1941年1月),标志着“活教育”理论的正式诞生。它一反传统主义“死教育”,从目的论、课程论,到方法论、训育论,进行全方位的理论建构。关于目的论,陈鹤琴明确指出:“活教育的目的就是做人,做中国人,做现代中国人。”(《陈鹤琴全集》第4卷,第356页)这是一个递相升级的理想追求,体现了民族性、时代性和世界性有机统一的学术旨趣。在他看来,“做现代中国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身体、建设的能力、创造的精神、合作的态度、服务的意识。为了进一步突出现代开放社会的世界性,陈鹤琴后来又给“活教育”目的论增添了新的表达方式,那就是:“做人,做中国人,做世界人。”(《陈鹤琴全集》第5卷,第62页)关于课程论,陈鹤琴针对传统教育过分迷信课堂书本知识的缺点,提出了“大自然、大社会都是活教材”的活教育课程论。主张打破传统学科分类,以儿童健康、社会、科学、艺术、文学等5类活动来设置课程、编制教材,从而突出了儿童,突出了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关于方法论,陈鹤琴提出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做中教,做中学,做中求进步”。他说:“这一原则,可说是脱胎于杜威博士当年在芝加哥所主张的‘寓学于做’(Learning by doing),但比较杜氏的主张更进了一步,不但是要在‘做’中学,还要在‘做’中教,不但要在‘做’中教与学,还要不断地在‘做’中争取进步。”(《陈鹤琴全集》第4卷,第366页)这一基本精神在其17条教学原则和整个教学过程中均有突出体现。17条教学原则指:凡是儿童自己能够做的,就应当教儿童自己做;凡是儿童自己能够想的,应当让他自己想;你要儿童怎样做,就应当教儿童怎样学;鼓励儿童去发现他自己的世界;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大自然大社会是我们的活教材;比较教学法;用比赛的方法来增进学习的效率;积极的暗示胜于消极的命令;替代教学法;注重环境,利用环境;分组学习,共同研究;教学游戏化;教学故事化;教师教教师;儿童教儿童;精密观察。与这些教学原则相一致,陈鹤琴还总结了教学过程的四个步骤:①实验与观察。②阅读与参考。③发表与创作。④批评与研讨。从整体上看,活教育的方法论突出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意识和直接经验,这在三四十年代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冲破传统教育的牢笼禁锢确有重要价值。至于训育论,陈鹤琴在长期实践中摸索出“活教育”训育工作的13条原则,即:从小到大;从人治到法治;从法治到心理;从对立到一体;从不觉到自觉;从被动到自动;从自我到互助;从知到行;从形式到精神;从分家到合一;从隔阂到联络;从消极到积极;从空口说教到以身作则。这些训育原则体现了陈鹤琴对德育工作的深刻认识,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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